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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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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949 公司简称:雪龙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1,136,6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113,668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34.9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该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际分派的金额以公司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主营产品

公司专注于内燃机冷却系统产品及汽车轻量化塑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商用车、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领域。公司是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中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冷却风扇行业标准的主导制订单位。近年来,公司围绕“节能环保”产品发展理念,不断进行全球国际化战略布局,主要产品包括:

商用车热管理相关的冷却风扇总成、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等;

工程机械热管理相关的冷却风扇总成、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等;

农业机械热管理相关的冷却风扇总成、硅油离合器风扇总成等;

汽车轻量化相关的膨胀水箱、护风罩、发动机进气管、空调出风管等。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拥有完善的研发体系,成熟的研发流程,并基于多年的研发经验,坚持“环保智能”开发理念进行新产品的研发,使公司保持国际先进的技术研发优势。公司研发模式可分为同步开发和自主开发。

(1)同步开发

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框架合同后,即进入项目同步开发阶段。技术开发部制定技术方案和作出初步评审后,进行产品设计和开发,产品成型并经客户测试检验通过后,由技术开发部提交样品,在得到客户的修改反馈意见后,技术开发部进行产品和工艺的修正直至客户满意,随后由生产部组织进行小批量生产,技术开发部提交完整PPAP文件供客户认可,认可通过后,由生产部进行大批量生产。

(2)自主开发

公司会根据市场需求或判断产品技术的未来趋势,以此系统化地进行创新项目研究开发。新产品立项后,技术开发部制定技术方案和作出初步评审后,进行产品设计和开发。开发出样品后,由经营部推荐给客户,待客户认可后,获得新车型的项目定点。公司是商用车冷却系统行业的标准制定者,也是行业的技术领导者,同时,公司拥有成熟的、体系化的创新流程,可以通过产品战略规划以及先进工艺的结合,在前期判断产品技术的未来趋势,并系统化地进行创新项目开发,使公司时刻保持国内领先的技术研发优势。

2、采购模式

公司对外采购内容主要为PA基料、PP基料、HDPE基料、铝压铸、钢材及五金件等原材料,产品通用性强,市场供应充足。公司采用框架协议和临时合同两种形式对外采购,对于质量稳定、信用度高的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明确供应关系保证材料来源;对于临时性需求,公司与合格供应商签订临时采购合同。生产管理部结合现有的原材料高低库存量、临时需求得出采购数量,通过 ERP 系统提出采购申请,按流程审批完成后交由经营部实施采购。经营部综合考虑库存量、集中采购、错峰采购等因素,确定原材料采购数量,并形成采购订单,在保障材料质量、供货及时性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采购成本。

3、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具有定制化特点,客户对性能指标、外观形状、产品标识等要求差异较大。公司根据客户的采购计划制定生产计划,再结合客户库存量以及订单实时更新生产计划。公司具备塑料改性、模具制造、冲压、锻打、机加工、吹塑、注塑等全流程生产能力。此外, 公司从节约资源、减少资金占用及提高生产能力等角度出发,对个别加工工序如表面处理等采用委外加工。

4、销售模式

公司设立销售部门统一布署营销工作,主要负责市场开拓、售后服务、客户维护及外库管理等。公司根据市场分布情况在主要客户所在地设立办事处、建立中转仓库,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公司产品销售均采用直销模式,作为一级配套供应商,直接向整车及发动机厂商销售产品,少量产品作为配件销售供应给维修配件市场。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995.09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26%;营业利润为6,929.39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2.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40.97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4.4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0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7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贺财霖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1,136,6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113,668.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本利润分配事项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

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水平较为合理,充分兼顾了资本市场、同行业的整体平均水平以及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为董事会提供的专业性建议或帮助。

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综合考虑所处行业、企业规模、经营区域、可比公司以及具体经营业绩等情况进行制定,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授权董事长在前述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内签署相关的具体文件及办理贷款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6)。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9)。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1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7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芬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确认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控机制和内控制度,公司积极开展风险评估与内控评价,公司在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6)。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5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1号”文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4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66元,共计募集资金47,437.0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285.95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151.0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3月5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9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分别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10月21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中,“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集成系统升级扩产项目”已经完成结项,剩余募集资金已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升级扩产项目”已经终止,并将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节能风扇集成系统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后正在继续实施中。

三、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募投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原计划总投资11,778.52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9,856.59万元。本项目建设完成后,一方面,将加强公司项目管理能力和技术转化能力,提升公司产品技术附加值;另一方面,也将大幅提升公司内部试验检测能力,优化产品质量及性能,吸引更多的客户群体,促进公司业务快速、健康增长。

公司2024年9月13日,发布《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拟变更“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公司现有北仑区新碶黄山西路211号场地(仑国用(2011)第10496号)变更为北仑区芯港小镇(北仑霞浦规划329国道北、永定河路东),并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长,由“2024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

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后,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加科学安排和调动资源,公司根据最新项目规划,拟将募投项目“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对“建设投资”费用进行调增,“设备投资”费用投资进行调减,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变。

具体投资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后,为更好的满足“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运营需求,公司根据最新项目规划,对项目所需的研发场所建设方案、设备购置方案进行了优化,从而对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了科学合理地调整。本着成本控制的原则,公司重新评估了当前阶段研发中心所需研发检测设备及对应市场价格,合理降低了设备购置金额。同时,由于项目实施地点发生变化,公司根据实际研发场所建筑需求情况,相应增加了研发场所建筑工程投资金额。

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变,在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后,剩余募集资金不足以覆盖项目所需金额的部分,公司将用自有资金进行补足。

(三)变更后的经济效益情况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具有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虽然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不直接创造利润,但研发环境优化、研发设备及人员的投入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技术研发实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持续的技术保障。

四、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对“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变更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做出的适时调整,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9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17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7日

至2025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证券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亲自出席或其委任代表出席)应当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材料以专人送递或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进行登记,截止时间:2025年4月16日下午17时止。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雪龙集团办公楼证券部

电话:0574-86805200

邮箱:xuelonggufen@xuelong.net.cn

联系人:竺菲菲

(三)登记时间

2025年4月16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2:00一5: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部门:证券部

电话:0574-86805200

传真:0574-86995528

邮编:315800

3、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雪龙集团办公楼证券部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2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0,409,697.97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7,270,503.39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1,136,6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113,668.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34.9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将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3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授信开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包括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不限。同时,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具体文件及办理贷款具体事宜。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4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5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

截至目前,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

二、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延长授权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6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的规定,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4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66元,共计募集资金47,437.02万元,坐扣承销费用2,460.59万元(不含税金额)后的募集资金为44,976.4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825.3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151.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有关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一)4之说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分别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10月21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4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13,349.98万元。截至2020年4月8日,公司已完成前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合计金额1,763.34万元。截至2024年11月29日,公司已完成前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

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合计人民币2.3亿元(含2.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合计人民币 1.5亿元(含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8,000万元,2024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下转14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