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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54.42万元,已扣除手续费1.32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业务经营规划和项目实施需求等因素,为更加合理、审慎、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根据市场环境和在建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 “目的地充电场站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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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详见公司2023年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18 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17 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结构及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综合考虑当前业务经营规划和项目实施需求等因素,拟对“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结构及募集资金投入方式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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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变更后,均悦能源负责目的地充电站项目的整体布局、规划和管理。均悦能源在上海、杭州、苏州、深圳、南京、温州、嘉兴、宁波等地下设城市子公司,由城市子公司负责开展目的地充电站具体建设及运营工作。
以上详见公司2023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结构及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20,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4年2月21日全额归还,详见公司2024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暂未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增加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收益,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2024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尚未到期的余额为0。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对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3.60万元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4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已结项,公司对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0.20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剩余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到期支付“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运营平台开发项目”待支付的已签采购或服务合同款项。公司将按照合同条款,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募投项目“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进行结项,终止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运营平台开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其中,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运营平台开发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35,192.51万元,变更终止后,该募投项目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为18,543.33万元(含待支付金额3,211.64万元),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本金16,649.18万元以及扣除手续费后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1,125.51万元(最终金额以专户注销时最终结息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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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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