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41版)
为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及倡议中提出的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上市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精神要求,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发布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4年8月28日发布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2024年度,公司根据“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在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公司对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进行了整体评估,同时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为进一步落实有关工作安排,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14、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5、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6、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计划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职业中介活动;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拟定为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14:30、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6层会议室。具体会议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5-018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7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默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为“《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决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公司监事会同意通过此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况。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
全体监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本次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5-019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3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1,323,837.24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1,390,370.48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7,101,28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4,706,195股后的股本222,395,09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4,026,448.77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57%,计算合计拟转增股本88,958,03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36,059,321股。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7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并一致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5-020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度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煜邦电力智能装备(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邦嘉兴”)融资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智慧云碳能链路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云碳”)融资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煜邦智源科技(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邦智源”)融资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额度。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为煜邦嘉兴提供担保余额为4,123.38万元,公司为煜邦智源提供担保余额为3,072.02万元,公司已为智慧云碳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
●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对外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银行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信用品种,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其子公司可共享上述额度。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全资子公司煜邦电力智能装备(嘉兴)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智慧云碳能链路数据有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额度;为控股子公司煜邦智源科技(嘉兴)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本次预计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煜邦电力智能装备(嘉兴)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计松涛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丰潭路92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终端计量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终端计量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池零配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煜邦嘉兴100%股权。
煜邦嘉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3年度和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煜邦智源科技(嘉兴)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德勤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7月2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丰潭路929号6幢3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电池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煜邦智源66%股权;嘉兴瑞源永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煜邦智源26%的股权;王嘉乐持有煜邦智源8%的股权。
煜邦智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3年度和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北京智慧云碳能链路数据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默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4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37号院16号楼2层C2457号
经营范围:数据处理;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低碳节能减排领域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动车充电桩充电零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智慧云碳100%的股权。
智慧云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3年度和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000万元(担保总额是指已批准的额度范围尚未使用的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及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61%、16.06%,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而作出的,不会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煜邦电力此次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计划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职业中介活动;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并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3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410.806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合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1,080.6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16.07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364.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26日进行了审验,出具了“XYZH/2023BJAA8B0219”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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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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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8月17日,煜邦嘉兴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海盐试验测试中心技术改进项目”和“海盐智能巡检装备与新一代智能电力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的建设使用,公司及煜邦嘉兴、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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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外,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未到期本金余额为165,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使用募集资金,2024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65,000,000.00元。报告期内,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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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年产360万台电网智能装备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车间以及办公楼、研发车间、数字中心等生产配套设施,引进先进生产设备、信息化设备及智能仓储设备,以提升公司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故障指示器等智能电力产品的生产能力,提高生产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截至2023年12月,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75亿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2024年,公司完成了生产车间及仓储中心、办公楼等建筑土建及装修等工程建设,建设了自动化产线及智能仓储设备并已投入使用,达到了项目计划产能,并实现了5.5亿元的销售收入,该项目基本按照计划投入并完成建设,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存在由于出纳人员误操作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支付首发募投项目3.33万元采购款的情况,公司发现后已及时退回募集资金专户。上述事项公司已及时整改,并定期自查确保募集资金的正确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除上述误操作事项外,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煜邦电力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现场检查及日常督导沟通,督促公司合理、规范的使用募集资金并进行及时的自查整改。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存储、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较为缓慢,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关注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做好募投项目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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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由于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16.07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364.53万元,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总投资额41,080.60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8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6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8日
至2025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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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8、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高景宏泰投资有限公司、周德勤、计松涛、黄朝华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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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法: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5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6层会议室
(三)登记方法: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办理,以抵达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5月8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
邮政编码:100013
联系电话:010-84423548
电子邮箱:ir@yupont.com
联系人:汪太森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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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