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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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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恒申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全国首家引进锦纶6生产设备进行规模化生产的厂家,目前形成了以高分子聚合物为龙头,以纤维新材料为主体的产业结构布局,集锦纶6聚合、纺丝、织染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企业。

公司产业链结构图

近年来,与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相关的产业政策主要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将下列项目列为鼓励类:“阻燃、抗静电、抗菌、导电、相变储能、智能温控、光致变色、原液着色、吸附与分离、生物医用等差别化、功能性化学纤维的高效柔性化制备技术,智能化、超仿真等功能性化学纤维生产。”

2022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化纤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提出要推动纤维新材料高端化发展:1、纤维高效柔性制备技术装备提升;2、差别化、功能性品种开发。到2025年,规模以上化纤企业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化纤产量在全球占比基本稳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行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高性能纤维研发制造能力满足国家战略需求。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企业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达8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80%。绿色制造体系不断完善,绿色纤维占比提高到25%以上,生物基化学纤维和可降解纤维材料产量年均增长20%以上,废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规模进一步发展,行业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形成一批具备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构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现代产业体系,全面建设化纤强国。

2024年7月,为促进高性能纤维的研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发布的《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提出加快关键产品攻关。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工业母机、医疗装备需求,采用“揭榜挂帅”“赛马机制”等方式开展协同创新,提升高端聚烯烃、合成树脂与工程塑料、聚氨酯、氟硅材料及制品、特种橡胶、高性能纤维、高性能膜材料、电子化学品、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高端染颜料、特种涂料、特种胶黏剂、专用助剂和油剂、新型催化剂、高端试剂等领域关键产品供给能力。

(一)锦纶切片行业概况

1、锦纶切片行业简介

锦纶即聚酰胺,又被称为尼龙、耐纶,英文名称 Polyamide,简称 PA,指分子主链含有重复的酰胺基团(-NHCO-)的热塑性树脂总称。结晶型聚合物其树脂的熔体强度较低,通常无法拉条造粒,主要用水下热切或者风冷切粒,所得的粒子呈片状,叫切片。

锦纶切片行业规模庞大,产品种类繁多,有锦纶6、锦纶66、锦纶610、锦纶11、锦纶12 等品种,锦纶6是最主要品种。锦纶6切片是以己内酰胺为原料加入一定量的助剂,在一定的工艺条件下进行聚合并经注带、切粒、萃取和干燥等过程而制成的。

锦纶6切片强度小且较为柔软,熔点低,具有良好的耐磨性、自润滑性和耐溶剂性,可用于制作纤维制品,如服装、面料、箱包、轮胎帘子布、传送带、运输带、渔网、地毯等;也可用于制作电子器件、汽车、铁路等工程塑料制品或食品、药品包装等薄膜制品。

锦纶6切片的主要原材料是己内酰胺,其主要通过“石油——苯——己内酰胺 ”的路径制得,因此锦纶6切片价格与己内酰胺价格息息相关,而己内酰胺价格主要受市场供给和国际油价波动的影响。2024年,受上游己内酰胺价格波动影响,国内锦纶6切片价格震荡下行。以较能代表切片市场整体市场价格情况的国产高速纺半光切片及常规纺有光切片为例,来展示报告期内切片整体价格波动情况:

数据来源:华瑞信息

2、锦纶6切片行业的市场情况与发展趋势

(1)我国锦纶6切片需求量逐年快速增长,增速有提升趋势

在当前全球锦纶切片市场中,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锦纶切片消费市场,需求量占全球需求量的一半以上。一方面,受益于国内纺织品行业的持续发展和锦纶行业的扩张,国内锦纶切片的需求随之增长;另一方面,汽车业、电子机械业,食品包装业的发展也带动锦纶工程塑料和薄膜级切片需求增长。综合来看,国内锦纶切片的总需求量在近十年维持逐年增长。

数据来源:华瑞信息

近年来,随着内销民用市场、改性工塑、薄膜等多个领域需求增大,锦纶6切片产销逐年增长,2024年表观需求量已经上升至598万吨的历史高点,2023年至2024年,表观需求增速高达15.3%、25.4%,并有继续加速增长的趋势。

(2)我国锦纶6切片进口逐渐降低及扩大出口趋势明显

数据来源:华瑞信息

近年来,我国锦纶6切片生产商在产品质量、高端聚合技术等方面上不断优化加强,逐步满足国内各领域方面锦纶切片需求的增长。2013年至2024年,我国锦纶6切片的进口量整体呈下降态势,国内产品逐步替代进口产品,对进口锦纶6切片的实际需求逐步萎缩,至2024年,进口量降至17.5万吨,环比2023年的22.3万吨继续下降4.8万吨。随着国内大量高性能纺丝用聚合装置的陆续投产及工程塑料改性技术的提升,未来总体锦纶6切片的进口量仍将逐步下降。

2012年至2020年,我国锦纶6切片出口量增速较缓;2021年至2024年,随着国内锦纶6聚合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和工塑改性技术水平上升及国际锦纶6切片市场需求增长,我国锦纶6切片出口量逐年增长,2024年同比增长20.46%,从流向上来看,印度、韩国、越南、泰国位居出口前四位,东南亚出口基数较大,对锦纶6切片出口的推动作用最为明显。

随着新产能的持续投放、产业一体化进程的推进以及技术水平的逐步提升,国产锦纶6切片在价格与质量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增强,逐步取代了部分传统市场。这一趋势表明,中国在锦纶6切片市场的竞争力持续上升,且可能进一步改变全球市场格局。

(3)下游应用趋向精细化、差别化

近年来,伴随消费升级趋势的深化,市场对具有高吸湿排汗、抗菌防护、抗紫外线等差异化高端产品的需求呈现显著增长态势,推动锦纶行业向高附加值功能型产品转型。

得益于我国聚合工艺与纺丝技术的进步,现已成功研发出包括细旦、高强、多孔、异型等差别化锦纶6纤维品种。然而受制于设备与生产工艺门槛,当前国内具备规模化生产功能性、差别化锦纶6纤维能力的企业仍属稀缺资源。

在工程塑料领域,国产塑料产品主要覆盖基础型产品市场,高性能产品进口量较大,对外依存度较高,这也意味着,锦纶 6 切片在高端工程塑料领域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二)锦纶丝行业概况

1、锦纶丝行业简介

锦纶丝即锦纶纤维,是指由锦纶切片经过纺丝工艺加工而成的合成纤维。锦纶丝按照不同标准有多种分类,按照分子结构可分为锦纶6、锦纶66、锦纶11、锦纶610等锦纶丝,据华安证券2024年7月行业报告,锦纶6纤维在锦纶纤维的消费占比最大,约为70%。按纤维长短可分为锦纶长丝和锦纶短纤,目前市场上以锦纶长丝为主,作为机织或针织原料等,而少量锦纶短纤主要用于和棉、毛或其它化纤混纺。

锦纶6纤维,按用途主要可分为民用丝和工业丝,我国锦纶6民用丝长期发展较好,在过去十年一直占据锦纶6纤维行业第一大份额,2023年锦纶6民用丝约占锦纶6纤维市场75%份额。

与其他化学纤维相比,锦纶丝在强度和耐磨性、吸湿性等方面具有突出特点,因而由锦纶丝制成的面料在户外、运动、防寒、休闲服装等领域具有较大优势。由于锦纶丝的弹性及回弹性极好,抗静电、抗起球、易染色、色牢度高,其在混纺领域具有其他化纤不可比拟的独特优势。上述特点使锦纶丝被广泛应用在民用领域,如服装行业中的超轻风衣、冲锋衣、羽绒服、速干衣、防寒服、休闲夹克、运动服、户外帐篷、睡袋、登山包、袜子、蕾丝内衣、束身衣、运动内衣、婚纱礼服等。

2、锦纶6民用丝行业的市场情况及发展趋势

数据来源:华瑞信息

近年来,受益于国内外纺织品市场的消费需求保持了良好上升的态势,我国锦纶6民用丝的产能、产量及需求量稳步增长。锦纶作为化纤行业中仅次于涤纶的主要品种,不管从产能还是产量方面都有扩张,表观需求量近两年增速分别为21%和25%。因高品质、低成本且供应稳定优势,以及织造出海趋势下,锦纶6民用丝仍处于出口窗口期,出口量由2020年的10.9万吨,增长至2024年的24.1万吨,预计未来仍将高速增长。

从产能分布来看,国内锦纶6民用丝分布主要为福建、浙江、江苏地区。由于近年来锦纶丝需求增长强劲,且盈利较好,新项目较多,行业扩产动力充足。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锦纶6切片、锦纶6民用丝以及纺织印染布。其中锦纶6切片除部分供给内部使用外,通过自产自销的经营模式主要针对下游市场的民用纺丝、工业用丝、工程塑料以及薄膜等行业的应用供给。

(1)锦纶6切片

公司生产的锦纶6切片的产品细分类型、规格、特性及主要应用领域如下:

(2)锦纶6民用丝

公司所生产的锦纶6民用丝是由锦纶6切片通过熔融、挤压、卷绕等物理加工工序后成型,可用作织带、花边、制纱、制线、手套、无缝内衣、渔网线、鞋材线、绳和各种喷气、喷水织机作经、纬纱及经编机、纬编机、梭织机用纱等相关产业。

公司在生产锦纶丝的基础上研发并投产各类定位多样的特色纤维面料:① 锦纶高强纤维,具有断裂强度高耐磨性好,耐疲劳,质轻,延伸度适中,染色性能良好的优点;② 锦纶冰爽纤维,采用特效功能粉体与锦纶切片熔融而制成。纤维中含有凉感功效的矿物粉,散热速率增加。面料可增加面料凉爽感及散热性。③ 锦纶抗菌纤维,具广谱杀菌功能,抑制细菌再生,且加工过程对环境无污染,实用性广;④ 锦纶高吸湿导汗纤维,为十字型异形截面纤维,具有永久的高比表面积及毛细芯吸能力,能快速将皮肤上的汗液快速传输到织物外表面,保持皮肤舒适与干爽感;⑤ 锦纶环保色纺纤维,不需要额外配套污水处理设置,节水节电,综合成本低。

公司另还重点开发锦纶基复合弹性纤维产品“尼拉”,尼拉产品通过同质异构聚酰胺双组分并列复合设计,使纤维具有特殊的三维螺旋结构,从而提供了较长的伸长和较高的弹性回复率,提升了弹性面料的亲肤、透气的舒适感,可应用于弹性内衣、泳衣、针织面料、机织弹性面料、织带、袜子等。

(3)纺织印染布

纺织印染方面,依靠公司产业化优势,并通过对产品的不断创新研发,开发出多种多样的高档面料,主要分类如下:

公司生产的纺织印染布实现了从普通机织布向高档弹力布的产品转型,各种弹力织物手感轻柔、弹力回复性好、贴身舒适,是各类泳装、潜水服、紧身运动衣的首选面料,高档弹力布色彩艳丽、柔软舒适,是内衣、时装、睡衣、文胸等理想面料,各式经编织物具有弹性好、防水防油、耐寒耐热的特点,深受运动衣、滑雪服、体操服等商家欢迎。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3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年12月1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98号),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024年1月29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158,441,886股在深交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28,139,623股增加至686,581,509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控股股东由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李坚之变更为陈建龙。

2024年6月,公司完成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变更,公司中文名称由“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证券简称由“美达股份”变更为“恒申新材”;英文名称由“GUANGDONG XINHUI MEIDA NYLON CO., LTD.”变更为“Guangdong Highsun Meida New Materials Co., Ltd.”;英文简称由“MEIDA”变更为“H-Tech”。

2024年7月,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高性能聚酰胺差异化纤维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美达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在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投资建设“高性能聚酰胺差异化纤维智能制造项目”,投资金额不超过290,000.00万元。

2024年12月,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停止经营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面停止全资子公司南充美华尼龙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并逐步进行人员安置、资产处理、债权债务处置等工作。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恒申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0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由专人负责通知到各董事。公司现任董事九名全部出席会议。公司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陈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到会董事经讨论,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

一、《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须报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报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报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报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2024年工作汇报及2025年工作计划》(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关于2025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陈忠先生、何卓胜先生、陈曦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须报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须报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须报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须报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恒申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1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此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由专人负责通知到各监事。公司现任监事3人,均亲自参加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讨论一致通过:

一、《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成员认真审阅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决议如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须报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报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报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须报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余林燕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须报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须报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须报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的有关规定,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以防范因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议案须报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恒申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3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2025年发展规划而做出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325,369.1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23.80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6,009.06万元;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701.39万元,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13,562.72 万元。

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公司2022、2023、2024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5,844,188.69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包含净利润为负值的年份),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情形。

2、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由于本年度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未达到《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条件,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恒申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4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98号)的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158,441,886股,发行价格为3.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4,157,072.5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502,777.5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6,654,295.00元。

2024年1月10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金验证报告》(川华信验(2024)第0002号),确认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主承销商)收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国金证券将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2024年1月12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4]000003号),确认发行人的募集资金到账。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58,674.35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办理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管理及披露情况等进行了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放、管理和使用,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与兴业银行江门分行、中国银行江门新会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

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办理注销手续,公司与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3、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办理注销手续。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一。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超募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3、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8.92万元系募集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收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恒申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5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拟与关联方福建申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航贸易”)、孚逸特(上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逸特化工”)、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马锦纶”)、福建恒创优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创优品”)、福建恒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睿新材”)等关联方发生采购原材料、商品、委托加工、销售产品等关联交易。2025年预计发生的采购原材料、商品和委托加工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97,350万元,销售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550万元,共计105,900万元。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忠先生、何卓胜先生、陈曦先生及关联监事余林燕女士进行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等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上述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上述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基本情况一申航贸易

企业名称:福建申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广场路39号长山湖购物广场113号

法定代表人:潘德标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09-04

营业期限:2020-09-04至2070-09-03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9,486.64万元,净资产为425.09万元,2024年度,净利润为169.08万元,总收入351,271.18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2、基本情况一孚逸特化工

企业名称:孚逸特(上海)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456号南楼五层526室

法定代表人:宋满均

注册资本:15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3-09-24

营业期限:2003-09-24 至 2033-09-23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区内贸易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及商品展示;通过国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与非自贸区企业从事贸易业务;区内贸易咨询服务;化学反应设备的租赁;煤炭、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详见许可证、除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竹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石油制品(除危险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相关配套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55,192.06万元,净资产为 8,507.6万元,2024年度,净利润为1,575.8万元,总收入300,226.4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3、基本情况-神马锦纶

企业名称: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龚店镇平顶山市尼龙新材料开发区沙河一路中段南侧(8号)

法定代表人:刘全帅

注册资本:18750万元

成立日期:2018-01-19

营业期限:2018-01-19 至 2038-01-1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纺纱加工;面料纺织加工;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服装制造;服饰研发;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71,741.04万元,净资产为28,560.65万元,2024年度,净利润为-1,676.95万元,总收入31,026.5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4、基本情况一恒创优品

企业名称:福建省恒创优品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建省连江县坑园镇红下村松岐大道6-1号

法定代表人:陈毅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11-20

营业期限:2020-11-20 至 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面料纺织加工;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辅料销售;面料印染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0,456.93万元,净资产为18,254.81万元,2024年度,净利润为900.11万元,总收入30,517.72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5、基本情况-恒睿新材

企业名称:福建恒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二站西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陈忠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11-16

营业期限:2024-11-16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999.87万元,净资产为999.87万元,2024年度,净利润为-0.13万元,总收入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2024年1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发行完毕,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力恒投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陈建龙先生。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航贸易、孚逸特化工、恒睿新材是陈建龙先生控制的法人主体;恒创优品是陈建龙先生控制的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神马锦纶是陈建龙先生控制的福建省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上述采购、销售亦形成日常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申航贸易、孚逸特化工、神马锦纶、恒创优品、恒睿新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该项交易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价格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主要协议签署情况

1、与申航贸易合作框架合同签署和主要条款

公司作为需方于2025年1月1日与福建申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化工产品年度销售合同》。该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主要条款:

(1)买方按双方达成的年度销售合同的总额度和月度采购进度进行采购液体己内酰胺;

(2)定价按照中石化最近一次公布的挂牌价结合数量折扣的方式进行,按照月度需求采用款到发货的方式结算。

2、与恒创优品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和主要条款

(1)公司作为需方于2025年1月1日与福建省恒创优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购销框架协议》。该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主要条款:

①双方达成年度协议,需方同意从供方购买协议约定的产品,供方同意根据协议规定内容提供产品,采购数量由双方协商确认。

②结算方式及支付:月底对清账目并开发票,凭发票30天内现汇结算。

(2)公司作为需方于2025年1月1日与福建省恒创优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加工框架协议》。该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主要条款:

①双方达成年度协议,需方提供原材料,供方按照需方要求或行业标准负责相应的生产工序,并交货至需方指定地点。

②结算方式及支付:月底对清账目并开发票,凭发票30天内现汇结算。

3、其它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业务进展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申航贸易、孚逸特化工、神马锦纶、恒创优品、恒睿新材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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