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99 公司简称:均胜电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当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3月11日为例,按照公司总股本1,408,701,54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8,689,015股后的1,390,012,528股为基数计算,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61,403,257.28元(含税)。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实际分派的金额以公司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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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从全球汽车市场看,全球汽车行业面临着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加大的市场环境,全球汽车产销量景气度下降,中国汽车市场行业竞争不断加剧,欧美车企电动化转型放缓,部分国家或地区之间还加大贸易壁垒和审查力度等等,这些因素一方面导致全球汽车市场需求出现波动,影响汽车零部件公司的生产制造,另外一方面地缘政治风险带来全球汽车制造业成本的重构,企业的决策难度大幅提升。但与此同时,中国市场、新能源汽车和智能化汽车成为行业增长核心,汽车产业智能电动变革和全球化竞争正在重塑行业格局,由此带来汽车供应链市场发生深刻变革。
根据 S&P Global Mobility,2024年全球轻型车产量约8,949万辆,较2023年同期下降约1.1%,其中中国逆势增长3.6%至3,009万辆,欧洲同比下降4.3%至1,719万辆,美国同比下降1.5%至1,544万辆,日本和韩国同比下降6.3%至1,199万辆。此外,根据MarkLines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主要国家(覆盖全球总销量约90%)的新能源汽车销量为1,522.9万辆,同比增长26.8%,市场份额提升至24.2%,全球新能源汽车仍保持相对快速增长态势。
从中国市场看,汽车产业继续围绕新能源化和智能化发展趋势加速变革,各大车企尤其是中国自主品牌的智能电动新车型密集上市,竞争日趋激烈,同时在以旧换新等一系列促进汽车消费政策的出台和实施等多重因素的共同推动下,国内汽车产业产销量延续稳定增长态势,并在结构上继续呈现新能源车型渗透率持续提升、国内自主品牌快速发展且市场份额不断扩大、汽车出口快速增长等特点。根据中汽协数据,2024年中国市场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747.7万辆和275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2%和5.8%;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市场占有率达到40.9%;中国品牌乘用车实现销量1797万辆,同比增长23.1%,市场份额持续突破提升至65.2%;此外国内市场继续呈现出口持续扩大的全球化发展趋势,2024年汽车出口585.9万辆,增长19.3%,继续保持世界第一汽车出口国地位。
尽管汽车行业环境正在发生快速变化,在汽车安全领域,随着全球各个国家和地区汽车安全标准的提高以及汽车智能化技术的推动,安全气囊、安全带和方向盘的单车价值正在逐步提升,创新型汽车安全产品不断出现。公司作为汽车被动安全领域的领导者,在汽车安全行业有着稳定向上的发展环境。在汽车电子领域,产业端的技术创新在快速推动着行业的前进,随着汽车电子电气架构从分布式向区域控制和中央集中控制转变,自动驾驶、智能座舱、车联网和新能源能量管理等领域,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涌现,推动汽车朝着可移动智能终端转变。政策端,近两年《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GB/T 44721-2024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通用技术要求》、地方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等一系列相关政策持续出台,涵盖了从技术标准、安全管理到产业支持的各个方面,进一步推动智能驾驶、智能座舱以及Robotaxi、车路云一体化、eVTOL(飞行汽车)等产业的商业化落地和高质量发展。细分行业领域,我们看到智能座舱、智能驾驶、智能网联等细分市场的渗透率不断提高,需求正在快速提升,而中国汽车产业已经在智能化、电动化方面具备较强的技术优势、供应链优势,中国汽车品牌与国际汽车品牌的合作和竞争也变得更多元化。作为全球化汽车电子领域的领先者,公司汽车电子业务面临全球竞争的同时也迎来了更广的业务机遇。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智能汽车科技解决方案提供商。凭借平台化和模块化技术系统和全球研发、生产和销售网络,向世界各地的整车厂客户提供汽车电子和汽车安全解决方案,旨在打造更智能、更安全和更环保的智能出行体验,让全球每一程旅途愉悦、安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电子和汽车安全两大业务,汽车电子业务主要包括汽车智能解决方案(涵盖智能座舱域控、智能网联、智能驾驶等业务领域)、人机交互产品以及新能源管理系统,汽车安全业务主要包括安全带、安全气囊、智能方向盘和集成式安全解决方案相关产品。
1.汽车智能解决方案
1.1智能座舱域控解决方案
在智能座舱域控制器领域,公司主要提供软硬件一体的智能座舱域控解决方案,实现终端用户与车辆之间快速的多模态交互,实现乘客、汽车与外在环境之间的无缝连接。公司的智能座舱域控制器,基于多样化的主流芯片平台,支持多屏显示、导航出行、语音识别、全球市场的多媒体、AI交互、集成泊车和驾驶辅助功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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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智能网联解决方案
在智能网联解决方案领域,除了提供传统的T-BOX定制化功能,如远程车辆控制、远程监控、紧急救援等,公司的智能网联产品可提供5G+V2X车路协同解决方案,支持中国、欧洲等地标准定义的Day I和Day II的所有场景,并支持主机厂自定义场景,从而促进汽车与其他汽车、道路基础设施等周围环境分享信息,提高安全性和效率。此外公司的智能网联产品还支持亚米级高精定位、数字钥匙、智能天线等延展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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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智能驾驶解决方案
在智能驾驶领域,公司主要提供以硬件为基础、软硬件深度融合的智驾解决方案,支持多芯片方案,实现L2到L4多场景辅助驾驶功能,包括前视一体机、行泊一体域控、驾舱融合域控及中央计算单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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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能源管理系统
在新能源管理系统上,公司主要提供电池管理系统(BMS),以及充电升压模块(Booster)、车载充电机(OBC)、直流电压转换器(DC/DC)等单一及多合一功率电子产品,具备 12V、48V、400V、800V 等全电压平台产品研发与制造能力。电源管理系统通过实时监测电池状态,并对电池进行热管理、均衡管理、充放电管理等,确保电池处于最佳运行状态。车载充电机将家用或工业交流电转换为直流电,从而为新能源汽车充电。充电升压模块通过将400V充电桩输入的电压通过电压变换升压到800V,以便800V电气架构可以在400V快充桩进行快速充电,提升充电效率。直流电压转换器可将电池中的高压直流电转换为低压直流电,为低压蓄电池及负载进行供电。公司是全球最早实现800V高压平台功率电子产品量产的供应商之一,于2019年就开发了全球首款高压平台的充电升压模块和直流电压转换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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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机交互产品
在人机交互产品领域,公司主要提供中央和驾驶模式控制、中控触屏、多功能方向盘开关和空调控制器等。人机交互产品是终端用户与智能车辆互动的介面,其特点是整合了多项关键专有技术,主要包括整合互动介面、触摸、显示器和控制器、主动力反馈和手写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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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汽车安全解决方案
在汽车安全领域,公司主要提供安全带、安全气囊、智能方向盘和集成式安全解决方案相关产品。安全气囊在汽车发生严重碰撞的情况下保护驾乘安全,产品包括驾驶员安全气囊、乘员安全气囊、膝部安全气囊、侧面安全气囊和侧气帘等。安全带产品除传统约束功能以外,附加电动安全带预紧、主动提醒系统、自适应限力调整装置、安全带张力检测和其他舒适功能,以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方向盘越来越多集成方向盘加热、离手检测、发光元件和生命体征感应等先进功能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公司的集成式安全解决方案涵盖驾驶员监测(DMS)、乘员监测(OMS)、高压电池断路器(PBD)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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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与新产品研发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组建了一支国际化的高素质技术团队。公司的新产品开发通常分为四个阶段:前期分析、产品开发、开发验证、产品和过程验证。
2、销售模式
产品销售采用直销模式。公司主要按照订单销售,获得的订单基本都是基于客户特定需求通过竞标获得,结合客户需求、产品成本、产品生命周期、产品技术要求等因素确定产品销售价格。
3、采购模式
在重要原材料和零部件方面,公司主要根据制定的生产计划进行采购,并利用规模化采购的优势节约采购成本、提高产品利润率。在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方面,公司与多家供应商保持合作,以保证供应稳定性;在非核心零部件、原材料方面,本地运营团队在符合公司统一采购制度的前提下具备一定自主采购权利。同时,公司通过与核心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等方式,保证对供应商的控制力。
4、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方式。对于开发完成后的产品,公司根据客户的定期订单要求形成计划或指令,并组织人员生产。在产品批量生产过程中,公司主要采用ERP系统进行控制管理,建立全流程的信息化管理体系,保证按时按质按量进行交付。
(三)市场地位
在汽车行业从传统燃油车向智能电动汽车转型的历史性变革中,公司凭借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与自主研发能力,以先进的创新设计、覆盖全球的研发制造体系、可靠的品质管理以及始终如一的优质服务,持续引领汽车电子和汽车安全行业向“更安全,更智能,更环保”方向发展,是全球各大知名汽车品牌如大众、奔驰、宝马、通用、福特、现代、本田、丰田、吉利、长安、长城、广汽、比亚迪、华为、蔚来、理想、小鹏、零跑、小米等的长期合作伙伴。此外,根据《美国汽车新闻》(AutomotiveNews)发布的2024年全球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百强榜,公司位于全球百强榜第40名。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按2023年收入计算,公司是中国第二大和全球第四大智能座舱域控系统提供商,以及中国和全球第二大汽车被动安全产品提供商。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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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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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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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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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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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具体如下: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15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浙江宁波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7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剑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均胜电子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综合考虑公司外部宏观经济环境、所处行业的情况及特点、自身经营模式、当前发展状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债务偿还以及未来发展等各方面因素,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维持公司未来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测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剑峰先生、朱雪松先生、李俊彧女士以及周兴宥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预测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事先审核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申请在境内公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额度合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20亿元人民币)(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并实施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有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流动及运营资金。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为提高营运及业务办理效率,公司依据章程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实际经营需要办理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贷款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控股股东均胜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和以自有资产担保等有关事宜;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所有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回避表决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1)。
公司全体董事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险人,因此对该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回避表决了《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全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水平较为合理,充分兼顾了资本市场、同行业下的整体平均水平以及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为董事会提供的专业性建议或帮助。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伟先生、李俊彧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综合考虑所处行业、企业规模、经营区域、可比公司以及具体经营业绩等情况进行制定,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该事项发表了鉴证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对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均胜电子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均胜电子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2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2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17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0,469,595.44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19,917,018.18元。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3月11日为例,按照公司总股本1,408,701,54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8,689,015股后的1,390,012,528股为基数,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61,403,257.28元(含税)。
以上述测算为例,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361,403,257.28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人民币194,079,523.54元,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合计人民币555,482,780.8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57.83%。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为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61,403,257.2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7.63%。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的权利。因公司股份回购尚在进行中,后续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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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上年度、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数据。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因素、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特点以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未来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因素、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特点以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影响。
(二)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18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测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共计9名董事,其中关联董事王剑峰先生、朱雪松先生、李俊彧女士及周兴宥先生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预测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测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二)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4年度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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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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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已于2024年12月成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山股份”)控股股东,详情请参见《均胜电子关于取得香山股份控制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在预测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公司剔除了公司及子公司与香山股份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的相关交易。
注2:均悦云原系香山股份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的合营企业。自2024年12月公司成为香山股份控股股东后,均悦云成为公司合营企业。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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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胜集团及其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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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普智能及其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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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均普智能2024年主要财务指标来源为《均普智能2024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二)其他关联方
1、延锋百利得(上海)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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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锋百利得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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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苏州世迈常青汽车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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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世迈常青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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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宁波均悦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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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悦云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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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关联方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关联交易均基于各方日常经营需求,集中在房产出租/承租、接受/提供劳务、采购/出售商品范围内,属于各关联方主营业务范畴,具备商业实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定价坚持公平、公正以及比价原则。如该种产品有政府指导价,即采用政府指导价;若无政府指导价,有可适用行业价格标准的,依照该价格进行;如无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的,产品价格根据市场的价格变化情况、所供货物的市场供求状况、供货数量及供货价格、质量、服务等情况确定;若无市场价格可以依据的,由交易双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地经营发展,交易价格将依据政府指导价、行业标准、市场价格或合理利润等公平、合理确定,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性质业务的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认为:公司预测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定价政策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均胜电子预测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22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内容
鉴于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根据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修改意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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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本次《关于修订〈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已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生效后,公司现行章程及其附件相应议事规则即同时废止。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应议事规则将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25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计划在2025年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资格的境内外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利率互换等,拟开展交易的最高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等值外币)。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为基础,以管理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违约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背景与目的
作为业务遍布全球主要汽车市场所在地区/国家的全球汽车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币业务,并持有一定数量的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从而在利率及汇率端形成风险敞口。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计划在2025年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资格的境内外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金额
2025年度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最高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等值外币),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的总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外币汇率及利率;
2、交易工具:为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利率互换等;
3、交易场所:公司开展上述交易的对手均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外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规模有效期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新的授权为止,且相关授权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六)授权事项
为及时办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或其他授权人士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及交易期限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求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工作,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审议程序
(下转15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