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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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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1版)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遵循合法、谨慎、稳健、安全和有效的原则,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为基础,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金融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违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因合约到期交易对方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法律风险: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因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已制定《均胜电子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制定了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机制和监控措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审批权限、操作要点和信息披露等具体要求。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将严格按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2、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实际业务需求为基础,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3、公司将审慎核查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实时关注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各项风险因素,市场波动有较大影响时及时预警并制定应对方案。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为基础,不以投机和套利交易为目的,有助于规避和防范外汇及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提升公司的财务稳健性,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该类业务。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并反映在公司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26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的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根据行动方案内容,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现将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创新驱动发展,提升经营质量

作为全球领先的汽车电子与汽车安全一级零部件供应商,公司坚持围绕“更安全、更智能、更环保”的发展战略,以自主创新为基石沉淀全球化基因,聚焦智能座舱、智能驾驶、智能网联、新能源管理系统、汽车安全的研发与制造,成为全球中高端主流整车品牌的长期合作伙伴。作为国内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出海”的代表企业之一,公司在过去十余年已通过独有的“均胜模式”完成全球化布局,多年来在全球市场竞争中已掌握丰富的全球产业管理经验,拥有优秀的全球化人才梯队与储备,并已成为全球主要汽车市场所在国家/地区汽车产业集群的中坚力量。

在全球汽车行业“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的趋势下,公司将积极拥抱这一历史性发展机遇,以提升运营效率、增强自主创新技术能力为核心,提升整体经营质量。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558.64亿元,同比增长0.24%,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约46.02亿元,同比增长17.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9.60亿元,同比下降11.3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82亿元,同比增长27.74%。公司仍将持续通过优化全球供应链体系、加强技术产品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如持续推进智能化、自动化、数字化“未来工厂”)等多举并措的方式优化成本结构,提升产品市场核心竞争力与盈利能力。

在AI(人工智能)技术不断推陈出新的趋势下,公司积极探索各类新技术的应用场景,并专注于其在汽车电子和汽车安全等细分领域的融合与应用。例如,公司针对汽车行业软件开发的流程特性和行业标准要求开发了相关AI编程工具JAIC(Joyson AI Coding),并着手研发代码智能体(Coding Agent)等新工具,为智能驾驶、智能座舱、智能网联等技术开发提质增效。

二、重视股东回报,共享高质量发展的红利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公司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现金分红

2024年,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365,546,821.12元,占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3.75%。

2025年,公司将结合业务现状、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继续为投资者提供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给投资者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并初步计划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3月11日为例,按照公司总股本1,408,701,54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8,689,015股后的1,390,012,528股为基数,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61,403,257.28元(含税)。上述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份回购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2月至2024年11月期间实施股份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根据最终实施结果,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数合计12,664,0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8990%,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079,523.54元(不含交易费用)。

此外,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截至2025年3月11日,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的数量为6,0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4277%,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390,137.60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次股份回购方案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根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三、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持续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完善内部审批流程,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理念,根据所处汽车行业的特点与发展趋势,重点突出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和针对性,披露对投资决策有价值的信息,努力构建满足投资者需求的信息披露机制,更好地传达公司的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

此外,公司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2024年期间合计召开4次)、上证e互动、股东大会、投资者交流会、现场调研、投资者热线电话等多样化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互动,切实保障投资者沟通渠道顺畅,传递公司投资价值,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起长期、稳定、长期信赖的关系。另外,公司也常态化通过图文、视频、官方公众号等形式,提高定期报告的可读性与实用性。

四、贯彻“ESG”理念

公司已连续3年披露ESG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坚持将可持续发展理念与公司业务发展相结合,由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ESG委员会为管理中心,在全球层面设置了整体的EHS管理方针及管理架构,并将应对气候变化及碳中和等事项纳入运营目标,内部配套制定各项制度,贯彻实施环境管理体系,通过使用可再生能源、工艺用材改良、冷热能回收等方式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与降低碳排放。此外,公司积极引导供应链企业融入节能减排,将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负责任供应链等ESG相关要素纳入供应商采购的各个环节。截止目前,公司荣获包括证券之星颁发的“ESG新标杆企业奖”和浙江省工业经济联合会、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协会、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联合颁发的“浙江省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优秀案例”在内的相关奖项与荣誉,并获得Wind评定的ESG A级评价,充分体现了公司在环境、社会和治理方面的卓越表现和持续努力。

五、其他事宜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进展情况,始终贯彻聚焦主营业务,创新驱动发展,提升经营质量,并以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股东回报,回馈投资者的信任,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积极传递公司价值,维护公司市场形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行动方案及其评估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 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27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22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2日

至2025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第13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所有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6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均胜集团有限公司、王剑峰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4月16日 9:00-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

(三)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亲自出席或其委任代表出席)应当于2025年4月16日9:00-17:00,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材料以专人送递或邮寄或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的登记材料均需加盖法人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

2、邮编:315040

3、电话:0574-87907001

4、传真:0574-87402859

5、邮箱:600699@joyson.com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24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担保预计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内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111.48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为支持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且存在为部分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保证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活动的顺利开展,落实汽车电子业务和汽车安全业务“更安全,更智能,更环保”的战略发展方向,结合旗下控股上市公司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山股份”)2025年度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规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2025年提供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48亿元,包含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7.2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75亿元。其中,香山股份及其子公司预计2025年为香山股份旗下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27亿元,包含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5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75亿元。担保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融资租赁、保函、保理等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及抵押等,担保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上述担保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担保发生额,实际发生额在担保总额度内,具体担保安排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在额度范围内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协议及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担保额度期限一致。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将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上述担保额度为公司基于目前业务情况的预估最高额度,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被担保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后附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实际需要,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70%以下同等类别的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额度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均胜电子合并报表范围内被担保子公司(除香山股份被担保子公司)

(1)上海临港均胜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上海临港均胜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宁波均联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均联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JOYNEXT Sp. Z o.o.

JOYNEXT Sp. Z o.o.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Preh de Mexico S.A. de C.V.

Preh de Mexico S.A. de C.V.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5)Preh Inc.

Preh Inc.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香山股份被担保子公司

(1)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Polska Sp. z o.o.

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Polska Sp. z o.o.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Romania S.R.L.

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Romania S.R.L.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México S.A. de C.V.

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México S.A. de C.V.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GmbH

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GmbH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5)宁波均胜群英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宁波均胜群英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6)宁波均胜饰件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均胜饰件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7)宁波均胜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宁波均胜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8)均胜群英(南京)新能源汽车系统研究院有限公司

均胜群英(南京)新能源汽车系统研究院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9)宁波均胜群英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宁波均胜群英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10)宁波东元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东元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11)宁波均源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均源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12)中山佳维电子有限公司

中山佳维电子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13)上海群英均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群英均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为公司基于目前业务情况的预估最高额度,尚需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核与批准,担保协议中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由各参与方协商后确定,实际担保情况以后续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将根据下属子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及业务需求并结合市场情况择优确定担保与融资方式,并根据实际担保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担保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以及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保证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活动的顺利开展,落实汽车电子业务和汽车安全业务“更安全,更智能,更环保”的战略发展方向。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资信情况良好,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其日常经营活动与管理决策,可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与履约能力,公司对于超股权比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此外,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166.07亿元,实际发生余额约111.48亿元(不含本次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22.49%、82.23%。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零。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注1:香山股份相关子公司2023年、2024年主要财务数据均为经审计后数据;除香山股份及其子公司外,均胜电子相关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注2:宁波东元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度不属于香山股份合并报表范围内,故无相关主要财务数据。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16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浙江宁波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7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玉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在全面了解和审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因素、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特点以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未来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测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预测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回避表决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1)。

公司全体监事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险人,因此对该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回避表决了《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领薪情况为:(1)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根据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以公司监事身份领取监事薪酬;(2)其他非职工监事不以公司监事身份领取监事薪酬,亦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全体监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2025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19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额度: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0亿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 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但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的同时为公司未来发展做好资金准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二)委托理财额度: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30亿元。

(三)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类型: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

(五)委托理财期限:以上委托理财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本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分险等级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为有效防范上述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在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委托理财额度与期限内,由财务部严格筛选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投资对象,并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产品。为方便业务办理,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由财务总监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

2、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理财产品的购买并建立台账对其进行管理。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与分析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20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2、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3、业务规模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5、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王齐,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王齐200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5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文彬,201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徐文彬201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凌云,199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凌云199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5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情况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4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6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39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295万元,与上一年审计费用持平。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将由董事会与毕马威华振协商后确定。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毕马威华振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在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后,结合对毕马威华振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的实际开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需求,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21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职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的议案》,由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人,因此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均进行了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3、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4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年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条件下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障人员范围、保险公司、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23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3日(星期四)至4月10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0699@joyso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3月28日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4月11日15:00-16:00举行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录播结合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将参加本次说明会(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3日(星期四)至4月10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00699@joyso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电话:0574-87907001

邮箱:600699@joyso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