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6、天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天能控股)
■
17、浙江链创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浙江链创)
■
18、浙江天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发展)
■
19、浙江中创资源循环利用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20、浙江昊杨物产管理有限公司(昊杨物产)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销售商品,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股份”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何广先生于近期因个人发展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已办理离职手续。离职后, 何广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 何广先生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何广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
● 何广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 公司结合张海源先生的任职履历,以及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等相关因素,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何广先生于近日因个人发展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已办理离职手续。离职后,何广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何广先生,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化学专业。2004 年于河北师范大学获理学学士学位,2007年于南开大学获理学硕士学位,2012 年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获理学博士学位。2013年5月至2015年9月在美国得州大学任博士后研究员,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在滑铁卢大学任博士后研究员,2016 年12月至2021年7月在天津理工大学新能源材料与低碳技术研究院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年7月加入本公司任中央研究院技术研发总监。
(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广先生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三)专利等知识产权情况
何广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期间作为发明人之一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四)保密及竞业限制
根据公司前期与何广先生签署的《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相关保密条款,双方明确约定了关于公司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的保密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竞业限制等事项,何广先生对其知悉的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何广先生离职后前往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或存在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何广先生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情况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张海源先生的知识背景和任职履历,以及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等相关因素,经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海源先生的简历及持股情况如下:
张海源先生,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高分子物理与化学专业,高级工程师,2013年7月于中国科学院化学所获博士学位,2013年7月至2016年11月于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研发经理。2016年12月至2020年4月于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任研发及品质总监。2020年12月至2022年8月于力容新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任电极研发经理/技术支持。2022年9月入职公司任研发部研发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海源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一家技术引领型新能源企业,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积极布局多技术路线,不断完善研发体系,积累了铅蓄电池、锂离子电池及以燃料电池、钠离子电池为主的新型电池技术的多项核心专利。
公司十分重视研发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建立了完备的人才培养储备体系。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1,914人、1,960人、1,846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7.66%、8.24%及9.70%。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此次核心技术人员变动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情况如下:
■
此次变动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人数为8人。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能够支持公司未来产品创新。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品创新、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风险事项。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何广先生已完成工作交接,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撑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并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研发体系和团队建设,扩大研发人员的引进和培养力度,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高性能蓄电池二期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211.7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补流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投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3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6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1.79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487,271.40万元,扣减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2,973.31万元,实际到账金额为475,175.97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月11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02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情形。同时,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02月2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的。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资情况
单位:万元
■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主要来源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高性能蓄电池二期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211.7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最终补流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升公司经济效益。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相关审批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系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完毕后将孳息补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29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包桥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9日
至2025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0、12、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天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天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兴鸿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钰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鸿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钰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钰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钰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4、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并在邮件“主题栏”注明“股东大会登记”,邮件正文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 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电子档),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4月25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
(二)登记时间
2025年4月25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包桥路 1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包桥路 1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6029388
电子邮箱:dshbgs@tianneng.com
联系人:胡敏翔、佘芳蕾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08,764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97,289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54,159万元
上年度(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5,494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财政部对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相关规定,中汇所购买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符合其对从事上市公司、金融企业等高风险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投保要求,中汇的累计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建平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管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5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为96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的审计费为54万元。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将以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为基础,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关联方天能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2亿元,上述额度在股东大会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
● 单笔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金额、期限、租赁利率以届时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为准,其中租赁利率将在参照市场平均租赁利率水平基础上协商确定。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5年0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天能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2亿元,单笔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金额、期限、租赁利率以届时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为准,其中租赁利率将在参照市场平均租赁利率水平基础上协商确定。关联董事张天任先生、张敖根先生、周建中先生对本次议案回避了表决。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或与不同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二)主要财务数据
■
注:上述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天能租赁的控股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天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浙江长兴天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天任先生。天能租赁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法人。
(四)履约能力分析
天能租赁依法存续经营,其与公司以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天能租赁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能力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金额:不超过2亿元,上述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租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售后回租及直接租赁等方式;
(三)租赁期限:不超过8年;
(四)租赁利率:租赁利率将在参照市场平均租赁利率水平基础上协商确定;
目前公司尚未与其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此额度内开展此次融资租赁交易相关的事宜,具体事项以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租赁利率和手续费具体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天能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并参照市场平均租赁利率水平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融资渠道,有效盘活资产,为公司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也可有效降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设备采购资金压力,提升营运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开展该项业务不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整体风险可控。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03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0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天能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2亿元,上述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关联董事张天任先生、张敖根先生、周建中先生对本次议案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0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展融资渠道,有效盘活资产,为公司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也可有效降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设备采购资金压力,提升营运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新版应用指南”),规定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本公司自2024年开始执行新版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新版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起执行《新版应用指南》,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影响数据经审计。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下转160版)
(上接15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