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
公告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债券代码:118015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
11日至2022年7月24日累计回购股份1,071,844股,占公司总股本142,425,592股的比例为0.7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减持或转让上述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1,071,844股的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5%。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9)(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的相关承诺和要求,公司计划自发布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1,071,844股的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5%。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已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其他事项
1、减持原因及目的:为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本次减持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和回购报告书的有关规定。
2、减持所得资金的用途及具体使用安排:本次减持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要的流动资金。
3、预计减持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完成本次减持计划,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将由3,362,401股变更为2,290,557股,持股比例由2.36%变更为1.61%;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
4、管理层关于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等情况的说明:公司本次减持回购股份收回资金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补充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5、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减持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未买卖公司股份。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债券代码:118015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海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下午15:00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7日通过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召集人卢国建先生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全体董事无异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卢国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的议案》
同意豁免董事会未提前3天通知全体董事,并认可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7月24日累计回购股份1,071,844股,占公司总股本142,425,592股的比例为0.75%,其中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9.28元/股、最低价为45.6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18,526.1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根据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以下简称“本公告”),公司将于本公告披露的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本公告披露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为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对回购股份1,071,844股进行减持。公司本次减持回购股份收回资金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补充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最终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以公司后续披露的公告为准。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