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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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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s://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4年末总股本1,346,230,251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生活垃圾

1、宏观政策

2024年国家聚焦无废城市、节能降碳、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利用、绿色制造、碳排放管理、农村垃圾治理等出台了系列政策,绿色、低碳、循环逐步成为环保行业发展主旋律。在垃圾分类方面,进一步提出提升垃圾分类管理水平,推进地级及以上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建设“两网融合”回收点;在末端设施建设上,提出要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补齐焚烧处理短板能力,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碳减排和绿色转型方面,提出要构建绿色低碳产品,探索建立“碳普惠”等公众机制;此外,监管日趋严格,对垃圾处置设施运营、污染物排放提出更高要求。这些政策的出台,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管理水平,推动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利用,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助力碳减排与绿色转型,同时加强信息公开与监管,推动生活垃圾领域高质量发展。

2、行业特征

当前生活垃圾焚烧领域形成技术成熟、规模小型化、市场下沉等格局。在无废、低碳、循环等绿色发展政策驱动下,行业逐步向循环资源利用、数字赋能、绿色低碳等高质量发展,运营服务更加强调精细化、产品化,更加注重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随着PPP商业模式新机制的出台,固废行业的市场竞争、参与方式、运营模式受到诸多变化。在政策引导下,行业更加聚焦绿色化、低碳化、数字化发展,以技术和管理驱动新质生产力,赋能固废行业向绿色转型发展。

3、上下游情况

行业业务模式图:

行业的前端包括垃圾的收集、分类(资源回收利用)和运输,一般由市政环卫部门负责;行业的后端包括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行业的上游主要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及建设、设备及材料供应等;下游主要包括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BOT协议签订部门即特许机关(市容环境管理局、城市管理局等)。垃圾焚烧项目公司向特许机关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同时与当地电力部门签订购售电合同收取上网售电收入;垃圾中转、填埋项目仅从特许机关获得垃圾处理费。

随着《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弱项的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2]1863号)的推进,以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

(二)市政污水

1、宏观政策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水污染治理标准日趋严格,国家和地方在污水污泥及水环境治理方面持续发力,推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强化水资源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碧水保卫战方面,加大对长江、黄河等流域、湖泊的保护治理,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评估和总磷污染控制。在黑臭水体整治方面,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不断提升入河排污口整治水平。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地下水超采区,推动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机制,推动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倡导节水、再生水利用、污泥资源化、打造污水处理绿色低碳示范标杆企业等,推动水环境领域的绿色转型与高质量发展。

2、行业特征

“十四五”期间,行业进入了减污降碳为重点方向、全面绿色转型、生态环境质量由量变质时期,逐步走向系统化、价值化、低碳化。项目更加趋向厂网一体化、供排一体化,从单一处理单元向多污染物协同处理升级,从厂站模式,向综合系统转型;企业更加注重技术创新,实现污水和污泥的资源化利用;不断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系统的研发与应用,强化精细化运维管理,提高效率降低能耗。

3、上下游情况

行业业务模式图:

行业的前端包括原水收集与制造(水利工程)、自来水的生产、供水;后端包括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及污水排放等。公司污水处理业务处于行业产业链后端。

行业上游主要包括相关设备制造和电力供应等行业。下游主要包括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BOT协议签订部门即特许机关。污水处理项目公司向特许机关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收取处理费。

上游设备制造商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其行业技术水平的提升有利于污水处理行业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同时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将带动设备、电力等需求的增长,促进上游企业发展。此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下游需求将随经济发展持续增长。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601200)成立于2004年,于2017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作为国内固废行业起步最早的专业环保企业之一,本着“为绿色明天,点亮每一天”的企业使命,秉承“聚力环境,共创低碳时代”的价值观,致力于打造卓越的环境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一)主要业务

“十四五”期间,上海环境明确了“环境治理+”的战略愿景,确定了以“规划咨询、生态修复、代建代管”三项轻资产业务和“生活垃圾、危废医废、污水处理”三项重资产业务为主线,轻重并举、双轮驱动的发展定位。

1、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指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并发电,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共30个(含委托运营项目),主要分布在上海、成都、青岛、威海、漳州、南京、洛阳、太原、晋中、福州、蒙城、金华、绍兴等地。

(2)生活垃圾填埋,指对生活垃圾等进行卫生填埋处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运营生活垃圾填埋项目1个,位于上海。

(3)生活垃圾中转,指将收集的垃圾进行压缩等预处理,并转移到大型运输车辆,再运输至后续垃圾转运设施或处理设施的过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中转站共7个(含委托运营项目),均位于上海。

2、污水处理

污水处理,指为使污水达到排水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污水处理项目共6个(污水处理厂8座),分别位于上海市、成都市、南充市与宁波市等地。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PPP模式(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采用如BOT、TOT等)、项目收购、轻资产服务等多元模式开展主营业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应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实施,BOT(建设一运营一移交)是一种政府特许经营模式,在项目初期需投入大笔资金以完成项目建设,后续通过特许经营合作期内的运营获得收入,收回投资并获得投资收益。TOT(移交一运营一移交)模式是与业主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为业主提供投融资、运营管理等服务,并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公司作为投资运营的主体,按照处理量和约定的价格收取处理服务费用,取得运营管理业务收入。收购是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另一个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资产,从而获得该企业的控制权或经营权的行为。轻资产服务模式主要通过规划、设计、咨询、代建代管、监测监管、工程总承包等专业技术能力为业主提供专业服务,收取合理的服务费。公司已形成标准化的项目开发模式,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项目取得

公司向地方政府/业主递交标书。地方政府/业主通过市场化招投标等方式,综合考虑项目报价、技术方案、投资商资本规模和经营业绩等各种因素,并就项目建设运营的具体细节、处置费定价/服务费等商业条款进行谈判,选定最合适的服务商。公司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专业技术能力和品牌优势,能实现项目的可靠运行,在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项目全流程环节均具有显著优势。投资类项目中标后,公司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签署草签文本,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签订正式特许经营协议,负责项目的投资及后续建设、运营等。收购通过确定收购标的、尽职调查、评估、谈判,签订收购协议等,实现扩大企业的经营规模、拓展市场份额等。轻资产服务项目中标后,公司与业主方签订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技术管理等专业化服务。

2、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环节需进行项目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调试等工作,并需完成向主管部门申报立项、规划、获取施工许可证等相关前期手续,此外,还需完成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获得批复、项目通过试运营、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获得通过等环节。

公司具有全产业链一体化的运作优势,在项目建设的主要业务环节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与具备专业资质的工程设计院、设备材料供应商、工程建设服务商等单位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能提供高效的项目建设服务,并可合理安排建设工期,提高项目建设速度。当项目所需的全部设备和设施安装完毕后,公司参与整套系统的调试及试运行,再结合调试结果对系统进行优化完善,以确保整套系统的处理能力和污染控制能力等各项运行技术指标满足测试要求,达到使用状态后完成初步验收;收到初步验收合格证后,经过一段时间稳定性运营,按相关规定对项目的运营质量进行测试并完成最终验收。

3、项目运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BOT协议业主方按协议规定向项目公司交付垃圾,项目公司通过垃圾焚烧获得垃圾处置费和发电收入。运营期间,由于国家环保政策、产业政策调整、物价指数、上网电价等因素变化使公司的生产成本和收入发生变化时,可按照BOT协议约定相应调整垃圾处置费;项目运营产生的上网电力由电力部门全额收购,并按相关规定给予电价补贴。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对BOT协议业主方按规定交付的垃圾进行填埋处理并收取垃圾处置费。运营期间,由于国家环保政策、产业政策调整、物价指数等因素变化使公司的生产成本和收入发生变化时,可按照BOT协议约定相应调整垃圾处置费。

城市生活垃圾中转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根据BOT协议约定负责将运输至中转站的垃圾压缩转运至指定场所并收取中转运输费。运营期间,亦可根据物价等因素按BOT协议约定的调价机制调整垃圾处置费。

市政污水处理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按照污水处理量和约定的水价收取水处理服务费用,取得污水运营管理的业务收入。运营期间,可根据BOT协议约定的调价机制调整水价。

特许经营权到期后,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续约,如未续约,公司将项目正常运行的固定资产及配套资产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

4、盈利模式

对于BOT项目,主要通过在特许期内对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收费来实现盈利;焚烧发电项目另通过发电上网取得售电收入。根据2012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自2012年4月1日起,2006年1月1日后核准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

2020年9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明确生物质发电项目,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在未超过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时,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当年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所发电量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61亿元,同上年比减少1.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5亿元,同上年比增加5.29%。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99.8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1.98亿元,资产负债率56.0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5-006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听取。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00393_B01】号)确认,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5,117,984,304.64元,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75,397,953.3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9,458,120.14元,扣除2024年度现金分红112,185,854.30元,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5,551,738,283.54元。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4年末总股本1,346,230,251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按照该预案,本次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134,623,025.10元(含税),占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3.40%。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8)。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并支付2024年度财报审计费用31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合计355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十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十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十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十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十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九)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和董监事报酬的议案》

鉴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3名独立董事为上述议案利益相关方,需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与本议案利益相关的董事王瑟澜,独立董事张欣、张鹏飞、李建军在表决时予以了回避。董事会同意支付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税前)15万元/人/年,发放形式为按月发放。除上述津贴和履行职责所必需支付的费用外,独立董事不再从公司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公司其他董事和监事均不以担任董事和监事职务领取公司报酬。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领导人员2024年度绩效考评及薪酬发放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与本议案利益相关的董事王瑟澜在表决时予以了回避,其他董事均作了同意的表决。

(二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二十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拟增补王龙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龙华先生简历附后。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集公司全体股东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开会时间另行通知。

(二十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落实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落实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龙华,男,汉族,1973年5月出生,上海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处(服务业发展处)主任科员,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办投资管理处副处长、处长,上海长兴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共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办党组成员,上海长兴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龙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5-008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公司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00393_B01】号)确认,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5,117,984,304.64元,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75,397,953.3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9,458,120.14元,扣除2024年度现金分红112,185,854.30元,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5,551,738,283.54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4年度拟以2024年末总股本1,346,230,251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按照该预案,本次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134,623,025.10元(含税),占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3.4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5,397,953.34元,累计未分配利润5,551,738,283.54元,按照公司2024年末总股本1,346,230,251股为基础计算,公司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为134,623,025.1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2024年,国家聚焦无废城市、节能降碳、资源回收利用等出台了系列政策,绿色化、低碳化、数字化逐步成为环保行业发展主旋律。在固废行业,生活垃圾焚烧领域目前形成技术成熟、规模小型化、市场下沉等格局,行业更加聚焦以技术和管理驱动新质生产力,运营服务更加强调精细化、产品化,更加注重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在污水行业,水污染治理标准日趋严格,项目更加趋向厂网一体化、供排一体化,从单一处理单元向多污染物协同处理升级,从厂站模式向综合系统转型;强化水资源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并倡导节水、再生水利用、污泥资源化、打造污水处理绿色低碳示范标杆企业等,推动水环境领域的绿色转型与高质量发展。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为了夯实并发展成为卓越的环境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以提升核心竞争力为目标,紧扣全国统一大市场发展机遇,坚持落实“环境治理+”战略目标。公司深耕上海本地市场,融入“五个新城”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大局,以“规划设计、生态修复、代建代管”三项轻资产业务和“生活垃圾、危废医废、污水处理”三项重资产业务为主线,轻重并举,双轮驱动,促进横向多元化、纵向一体化业务布局,实现内生增长、外向延伸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秉承稳健的经营风格,各项主营业务经营平稳,经营性现金流稳定、安全。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外,盈余资金主要用于在建及拓展项目的投资、收并购等。

为实施积极主动的业务战略,抓住市场拓展机会,并确保原有项目持续稳定运营,本次制定了较为稳健的分红方案,拟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占比达到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3.40%,分红比例较上年稳中有升。

公司最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除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外,主要用于在建及拓展项目的投资、收并购等。公司将继续通过市场竞争,争取符合公司投资收益要求的项目进行投资,坚持传统主业提质增效做大做强,新赛道持续赋能市场发展。

预计上述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将助力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但受市场环境、行业竞争等因素影响,预期收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五)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充分保障中小股东参与利润分配决策的权利,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制定及决策过程中,采取了多项切实有效的措施为中小股东提供便利:一是信息披露全面及时,在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中,详细阐释了利润分配政策、依据及本次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细节,帮助中小股东全面了解相关信息。二是股东会投票便捷化:为股东会设置网络投票渠道,确保决策参与权。三是沟通渠道畅通无阻:设立投资者热线、专用邮箱,并借助上证e互动平台,及时回应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的疑问与建议,促进双方交流。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增强投资者回报,公司将持续优化业务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业绩稳健增长。加强与投资者沟通,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准确传递公司价值,不断增强投资者认同。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5-009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公司的在手订单在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公告的《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中所示的基础上,未增加新签订单。

据公司初步统计,公司2024年全年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累计发电量549,196.77万度(含委托运营项目),上网电量459,195.95万度。

公司2024年全年各区域累计发电量、上网电量和已结算电量见下表:

(注:与总和产生差异是因四舍五入时有尾差造成)

公司2024年全年累计污水处理总量为33,944.89万吨,日均处理量为92.75万吨。以上数据源自公司的生产经营统计,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概况。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5-010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安永已连续多年为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年度审计需要,公司拟聘任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徐立群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黄洁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姓名:张朱华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拟就2025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项目向立信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9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2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3万元),较2024年度审计费用减少57万元,同比降低16%。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已为公司提供2017-2024年度审计服务,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安永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年度审计需要,公司拟聘任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由于本事项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要求,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安永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根据年限及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年度审计需要,拟聘任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5-011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落实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环境”或“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制订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披露。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现将具体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响应绿色低碳战略,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主营业务稳健增长。牢牢稳住固废、污水等主业发展基本盘,深化落实刀刃向内挖潜力,持续落实降本增效,全面提升运营能级。公司连续多年荣获“固废十大影响力企业”殊荣。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6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5亿元,同比增加5.29%,主营业务经营质效持续提升。

新兴业务加速拓展。农林牧资源化项目凸显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有效示范,打造大型污水厂“源网荷储”一体化运营标杆,助力打造全国首批开创性绿色低碳示范机场。围绕“双碳战略”“美丽中国”等重大战略,公司积极开展绿电、绿证交易,青浦污泥光伏发电项目成功申报碳普惠减排项目。打造具有上海环境特色的低碳园区标杆,天马无废低碳环保产业园作为上海唯一入选单位,荣获“全国十佳环保设施开放单位”。服务无废城市建设,引领行业无废标准建设,牵头构建“无废指数”,参与编制无废地标和团标,下属多家公司荣获“无废工厂”“无废园区”荣誉。

二、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聚焦“创新”,推进科创赋能生产。以市场应用为研究导向,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公司探索“产、学、研”协同发展,“FAST”飞灰资源化处理技术取得重大突破,为践行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持续推广应用热电联产、光伏发电、中水回用等技术,实现技术赋能提质。不断提高科创活力,推进成果转化落地,荣获国家、省部级、行业等各类科技成果奖,新增授权专利52项,其中发明专利21项。

立足“数智”,加快数字企业建设。公司率先在业内建成医废全流程智慧管控系统,大幅提升调度效率。“焚烧厂智慧评价”“污水厂节能管家”等数字化场景实现规模应用,为运营效能显著提升注入新动能。

三、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持续稳定现金分红

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保持稳定、可持续的分红,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1.12亿元(含税),转增约2.24亿股。

持续加强市值管理。公司高度重视市值管理与经营管理工作的深度融合,聚焦主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强高质量的信息披露、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不断提升资本市场对公司的认同,为广大投资者创造可持续回报。

四、紧密维护投资者关系,持续提升信披质量

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2024年组织召开3次业绩说明会,不断丰富会议形式及内容,通过录制视频、PPT、图文等多种形式回复投资者关切问题,获得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2023年报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荣誉。

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加强与投资者互动,建立常态化投资者沟通机制与多元化沟通渠道,通过上证e互动、电子邮件、热线电话等加强投资者沟通,2024年上证e互动投资者提问回复率100%,积极采纳投资者宝贵意见建议,增强理解和认同。

五、夯实公司治理根基,提升规范运作能级

坚持公司治理规范化和现代化。公司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积极落实证监会、交易所监管规则和要求,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多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制定《董事会ESG委员会工作细则》。优化独立董事履职方式,新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年内公司治理工作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上市公司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上海上市公司协会“2023年度上海上市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优秀实践案例”等荣誉。

持续优化信息披露质量。公司连续五年荣获上交所年度信息披露工作最高评级“A”级,不断夯实资本市场良好形象。公司积极践行ESG管理理念,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企业文化和发展策略,连续多年发布社会责任/ESG报告,ESG相关案例入选《上海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蓝皮书》。年内,荣获上海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二等奖、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年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最佳实践案例”“北极星杯2024垃圾焚烧发电行业ESG践行优秀企业”“‘责任鲸牛奖’ESG新秀企业奖”“新华信用金兰杯ESG优秀案例”等荣誉。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牢固树立合规意识

加强“关键少数”合规意识。通过定期传递监管要求和动态,常态化组织参加相关合规培训,加强“关键少数”人员对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学习。

优化外部董事工作机制。公司按照国资监管和证券监管要求,完善外部董事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外部董事赴公司项目开展调研,提高外部董事对公司的了解,发挥外部董事参与公司治理作用。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相关工作,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效,坚持规范运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积极向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本评估报告的公告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200 证券简称:上海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5-007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00393_B01】号)确认,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5,117,984,304.64元,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75,397,953.3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9,458,120.14元,扣除2024年度现金分红112,185,854.30元,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5,551,738,283.54元。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4年末总股本1,346,230,251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按照该预案,本次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134,623,025.10元(含税),占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3.4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8)。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八)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和董监事报酬的议案》

与本议案利益相关的监事史良在表决时予以了回避,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税前)15万元/人/年,发放形式为按月发放。除上述津贴和履行职责所必需支付的费用外,独立董事不再从公司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公司其他董事和监事均不以担任董事和监事职务领取公司报酬。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

公司代码:601200 公司简称:上海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