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09版)
宁波舟山港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3、宁波求实检测有限公司、宁波环球置业有限公司、宁波港蓝盾保安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兴港海铁物流有限公司、宁波宏通铁路物流有限公司、宁波仑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东方工贸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港茂物流有限公司、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宁波港技工学校、浙江海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舟山市兴港置业有限公司、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码头有限公司、宁波海港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大榭开发区朝阳石化有限公司、浙江海港海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海港中奥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宁波舟山港铁矿石储运有限公司、浙江海港德清港务有限公司、浙江海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海港嘉兴内河港务有限公司、浙江海港内河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海港大宗供应链服务(宁波)有限公司、宁波航运交易所有限公司、宁波中交水运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和间接控股股东省海港集团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二)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1、河南豫海新通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注册资本为100,000千元,注册地为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1511号118室。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港口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港口理货;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无船承运业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由于公司董事姚祖洪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2、招商局国际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01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为87,848千元,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1057号科技大厦二期A栋401房间。一般经营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承包工程;无船承运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由于公司董事刘士霞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三)关联方的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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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的独立经营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为:(1)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2)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3)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通过成本加税费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按各项业务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书;
(四)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5-017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德勤华永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德勤华永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此外,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注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3.业务信息
德勤华永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亿元。
德勤华永为 58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60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近三年,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警告)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海舟,自2001年加入德勤华永,2007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逾20年,曾为多家上市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7份。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马甜甜,自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200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恋炯,自1996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逾28年,曾为多家上市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2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以上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审计收费情况
2024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3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6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4年审计费用为基础,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审计业务实际情况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师报酬事宜。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德勤华永具备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1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5-018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97,513千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894,139千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为389,414千元,提取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04,725千元。
依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统筹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和投资者利益,经董事会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将2024年度可分配利润3,504,725千元的60%,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按照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454,388,399股计算,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1.08元(含税)。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共需支付股利2,101,074千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将在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上述股利分配方案。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本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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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1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均无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公告编号:2025-019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17日 09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4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7日
至2025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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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同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8、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国际码头(宁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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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4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与会股东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四)会议联系方式:
1、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5042)
2、联系人:杨强 电话:0574-27686159
传真:0574-27687001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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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5-013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3月26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宁波环球航运广场432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监事会主席徐渊峰、监事会副主席金国蕊、监事杨朝晖、金科、李圭昊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召开的要求,且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监事会的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渊峰主持,经过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了所有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监事会薪酬方案:对非公司发薪的股东监事,在大股东单位领薪;对职工监事按其工作岗位领薪。
公司监事金科是该议案的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因此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4票。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未发现重大缺陷和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进行的自我评价。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5-014号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结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结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5-015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涉及的2024年度实施和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适应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商业惯例,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原则,操作程序及环节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5-016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