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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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鼎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大额
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025-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3月28日起取消华夏鼎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上限。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要求。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华夏恒生互联网科技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D类

基金份额限制申购、定期定额申购

及转换转入业务上限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保持当前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上限不变。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自2025年3月28日起新增D类基金份额,并自同日起开放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3月28日起对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合并进行限制,即自该日起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合计申请金额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限制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上限的有关安排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及其他相关公告。如有疑问,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上交所ETF

新增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自2025年3月28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上交所ETF新增部分销售机构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申赎代办证券公司及对应基金

投资者可自2025年3月28日起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深交所ETF

新增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自2025年3月28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深交所ETF新增部分销售机构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申赎代办证券公司及对应基金

投资者可自2025年3月28日起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新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下申购。首航新能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的重大关联方。首航新能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80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国信证券托管的公募基金参与首航新能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华夏中国交建高速公路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二〇二五年二月主要运营数据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28日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二、2025年2月主要运营数据

2025年以来,基础设施项目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良好,嘉通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来源分散,无重要现金流提供方,外部管理机构未发生变动。

嘉通高速2025年2月主要运营数据如下:

注:①日均收费车流量计算方法:当月总收费车流量/当月自然天数;

②收费车流量口径说明:均为自然车流(veh)口径;

③以上为联网中心当期清分数据,未经审计,该数据不包括联网中心对以前月度清分数据的调整部分,因此各月加总与定期报告披露数据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以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④根据《2025年综合运输春运安全生产和服务保障总体方案》,2025年综合运输春运周期为1月14日至2月22日,历时40天。受春节返程车流量分阶段疏导影响,2月春运期间客车车流量相较1月返乡集中期有所减少,导致2月春运期间客车车流量降低。

⑤2025年2月份自然天数为28天,相较1月少3天,使得路费收入环比相较日均收费车流量变动幅度更大。

以上披露内容已经过本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管理实施机构中交投资(湖北)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确认。

三、其他说明事项

投资者可登录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进行相关咨询。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