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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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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3版)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5-040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922.76万元,影响2024年度利润总额12,922.76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819.98万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58.63%。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4,768.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表格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采用四舍五入所致。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经测试,2024年1-12月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1,632.40万元。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应收账款增幅提高,计提的坏账准备相应增加。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同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13,135.96万元。主要是受产品预计售价及相关存货库龄影响,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较多。

公司2024年1-12月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12,922.76万元,该等资产减值损失减少2024年1-12月利润总额12,922.76万元,减少2024年1-12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819.98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20,159.01万元)的58.63%。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1-12月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4,768.36万元,2024年1-12月利润总额相应减少14,768.3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应减少13,288.98万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公司所有者权益13,288.98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规进行的,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反映了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5-042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2025年中期分红的条件

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的具体条件如下:

1、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利润分配条件。

(二)2025年中期分红的安排

公司拟于2025年中期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当期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三)2025年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增厚了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了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收益的权利,该安排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方案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满足当期分红条件方可执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5-034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999弄3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玉臣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能够更好的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事宜。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6)。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审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充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0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3名回避。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购销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为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的审议过程、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反映了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该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增厚了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了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收益的权利,该安排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方案事项。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发展战略、核心竞争力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2024年度具体举措实施情况。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制定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稳定股价,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药源药物化学(上海)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符合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等协议的约定,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药源药物化学(上海)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药源药物化学(上海)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10.7905万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以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以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6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归属67.3297万股限制性股票,为符合归属条件的2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归属19.6883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以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5-035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兼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艳、签字注册会计师叶伟伟、徐唯唯、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冯炬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5.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05.0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5%;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00万元(不含与审计相关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增长。2025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5-037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元医药”或“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265t/a高端医药中间体产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4月。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89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2,235.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822,350手(8,223,500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2,35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0,612,390.1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1,737,609.8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2月4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2月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00Z0069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菏泽皓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皓元”)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265t/a高端医药中间体产品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项目基本情况

“265t/a高端医药中间体产品项目”系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实现部分产品由委托加工向自主生产的过渡,以提高生产的可控性和经济性,旨在实现生产模式的转变。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三车间及对原有一、二车间进行改建,为了不影响现有生产项目的实施,公司规划在三车间新建完成投入使用后再启动对一、二车间的改造。

2、延期的具体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虽然在前期已经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多的不可控因素以及市场和监管环境等变化。公司综合考虑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经营情况、市场环境、实际建设进度等情况的影响,以审慎和效益最大化为原则,合理把控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基于审慎性原则,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将“265t/a高端医药中间体产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整体延期至2026年4月。具体原因如下:

(1)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项目的前期建设工作;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根据三车间规划产品的目标市场需求和公司的产能建设情况推进三车间的建设工作。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于2024年12月到账,滞后于本募投项目启动时间,导致三车间的新建进展晚于预期。

(2)鉴于原料药中间体及制剂行业的激烈竞争,为提升市场响应能力,公司主动优化在建项目进度以满足客户的动态需求,放缓了三车间的工程建设节奏;同时在不改变原有产品和产能建设的前提下,对三车间的建设规格进行了提高,对一二车间布局进行了优化,导致三车间的新建进展晚于预期。

因本募投项目系在三车间新建完成投入使用后再启动对一、二车间的改建工作,故该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有所延期。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本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本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265t/a高端医药中间体产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4月。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募投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5-036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2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1号》”)的规定,将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4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6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6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4.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8,814,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0,619,690.1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08,194,309.86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3日全部到位,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00Z0026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2022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WANG YUAN(王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42号)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上海安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戌信息”)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4166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7.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61.52元,扣除发行费用9,483,018.8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0,516,942.65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30日到账,已经容诚会计师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00Z0087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3、2024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89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2,235.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822,350手(8,223,500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2,35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0,612,390.1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1,737,609.8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2月4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2月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00Z0069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2024年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2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均已投入完毕,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3、2024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78,298,883.59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与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合计727,298,883.59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监管指引2号》和《自律监管指引1号》的有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5月2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芳甸路支行(以下简称“中行芳甸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以下简称“招行陆家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方商城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南方商城支行”)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中行芳甸路支行、招行陆家嘴支行、中信银行南方商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中行芳甸路支行:457281591887、招行陆家嘴支行:121941334410402、中信银行南方商城支行:8110201012801329910)。

2021年6月4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自贸试验区分行”)和民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光大银行自贸试验区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6250188000136008)。

2021年7月19日,公司与安徽皓元药业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马鞍山市分行”)和民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建行马鞍山市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4050165500809887666)。

2021年11月10日,公司与烟台皓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行烟台开发区支行”)和民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行烟台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23445272017)。

2021年11月12日,公司与合肥欧创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合肥分行”)和民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光大银行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54840180805688000)。

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均已注销,所签订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2022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2022年12月27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民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方商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110201013501570516)。

2023年3月22日,公司与药源生物科技(启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源启东”)、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启东支行”)和民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启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2050164763600003307)。

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均已注销,所签订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2024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4年12月4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民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110201012901842774);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和民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16190100100308815);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民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21941334410008);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和民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6250188000159364)。

2024年12月19日,公司与菏泽皓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皓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武支行和民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武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33852404911);公司与菏泽皓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武支行和民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武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26052415981)。

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12,958.31万元,“2022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累计投入5,007.79万元,“2024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8,679.2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0,489.63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16.59万元。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1年7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489.6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16.59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的置换。

2、2022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药源启东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合计1,798.8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的置换。

3、2024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4年12月4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033.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33.30万元(含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使用募集资金68.48万元(不含税)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使用募集资金40,333,017.9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2022年8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前次授权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2、2023年10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前次授权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此次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上述1、2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不存在期间最高余额超出授权额度的情况。

3、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7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3,74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2022年8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了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174.43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16,919.43万元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1、使用超募资金144,000,000.00元用于增资合肥欧创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建设医药研发及生物试剂研发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2、使用超募资金65,000,000.00元用于投资全资子公司烟台皓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并以部分超募资金向其提供借款建设新药创制及研发服务基地项目(一期);3、使用超募资金80,000,000.00元用于投资建设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药创制服务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合计金额为289,000,000.00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3年10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中的“皓元医药上海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安徽皓元生物医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资合肥欧创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建设医药研发及生物试剂研发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投资全资子公司烟台皓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并以部分超募资金向其提供借款建设新药创制及研发服务基地项目(一期)”及“投资建设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药创制服务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834.37万元(含利息收益与委托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建募投项目“安徽皓元年产121.095吨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

2、报告期内,公司将募投项目中的“药源生物科技(启东)有限公司创新药物制剂开发及GMP制剂平台项目(二期)”节余募集资金40,605.77元转入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4月19日完成该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手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3年2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启东药源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民生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2、2023年11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徽皓元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21.095吨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建设项目(一期)”(简称“一期项目”)的投资规模进行增加并对该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因“一期项目”的设备采购、项目建设等支出增加较多,且车间4尚未完工,需要资金继续落实车间4原规划产线相关建设及计划新增多肽和小核酸产品实验级产线相关建设,经合理测算,“一期项目”的建成还需要追加自有资金投资金额5,000.00万元。该项目投资总额由原计划的53,268.92万元调整至68,292.46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51,838.97万元,拟使用自有资金16,453.49万元,(其中已使用自有资金投入11,453.49万元)。因车间4设计方案的优化及相关部门的报备、审批均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一期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4年11月。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3、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民生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4、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49,75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菏泽皓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实际借款金额包括该笔募集资金或将产生的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并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民生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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