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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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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7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8)。

7、审议《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监事津贴方案为:不发放监事津贴。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该方案执行。

公司2025年度监事津贴方案为:不发放监事津贴。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该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12.0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开展资产池业务,在业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业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25-008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2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280,99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9,999,977.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292,611.5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2,707,366.1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4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3)第00204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53,545,761.57元(包含已开票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额人民币35,541,895.43元,该等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额需待票据到期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593,171,594.74元,本报告期使用人民币460,374,166.83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监管专户余额人民币195,290,839.76元 (其中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139,161,604.62元,已开票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待置换金额人民币35,541,895.43元,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人民币20,587,339.71元);公司持有经批准转出以现金管理方式进行理财但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2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募投项目对应各子公司分别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8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市华阳多媒体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多媒体”)与广发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精机”)与广发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通用”)、广发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监管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60,374,166.83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智能驾驶平台研发项目主要是公司技术研发等投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报告期内,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116,5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未到期理财产品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理财收益人民币8,573,524.6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金额为78,076,302.00元,置换的金额为59,028,948.0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尚未到期的金额35,541,895.43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符合监管要求,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2,000,000,000.00元系《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于2023年8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将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至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92,707,366.19元。

注2:系项目预计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注3:“智能驾驶平台研发项目” 主要用于购置研发硬件、软件工具或设备,研发驾驶域控和其他辅助驾驶产品,引进优秀人才,提升技术水平,加快本公司智能驾驶业务的发展,故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4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9人(其中董事张元泽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邹淦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专项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相关财务数据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听取了总裁汇报的《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2024年度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各项决议,《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主要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金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7、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8)。

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津贴方案为: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10.20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非独立董事不发放董事津贴。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该方案执行,具体发放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中的相关内容。

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津贴方案调整为: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11.04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非独立董事不发放董事津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月起生效。

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按照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具体发放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中的相关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责任、贡献等,根据现行的薪酬制度按期发放薪酬。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邹淦荣先生、吴卫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委员吴卫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控股子公司(含授信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7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担保额度内担保合同的签署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在银行授信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调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亦可对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合同的签署有效期和额度内代表公司与债权人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12.0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开展资产池业务,该资产池业务额度内合同的签署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有效期内资产池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形式、金额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余额合计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并授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15、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罗中良先生因任期届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邱美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其为公司独立董事后,由邱美兰女士接任罗中良先生原担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6、保荐机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25-014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1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披露情况

上述第1项、第3项至第5项、第8项至第10项议案已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获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6项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由董事会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7项议案因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由监事会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议案内容详见于2025年3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及其他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上述第8项、第9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4年度工作进行述职,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5年3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此议程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三)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4月23日9:30-11:30,14:00-16:30;

(2)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16:30。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6007;传真号码:0752-2556885。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翠翠;

联系电话、传真:0752-2556885;

联系电子邮箱:adayo-foryou@foryougroup.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期限预计半天,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6”,投票简称为“华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 为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如果本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4月23日16:3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7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期初累计额为247,160,963.28元,本年度提取法定公积金15,252,367.22元后,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1,364,940.38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0,322,257.4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338,041,097.2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50,888,117.82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50,888,117.8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24,826,661股。

3、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等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截至公告披露日,以公司目前总股本524,907,041股测算,现金分红金额为251,955,379.68元(含税)。

4、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251,955,379.68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251,955,379.6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8.68%。

(二)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金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251,955,379.68元,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554,651,524.43元,占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11.18%,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48,700.08万元、人民币29,253.93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5.15%、2.40%,均低于50%。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4年,企业环境错综复杂,国内外汽车市场竞争激烈程度加剧,产业革命、技术革命依然推动着汽车行业技术迅速发展。面对高强度的竞争环境和快速变化的行业态势,2024年公司聚焦“订单、交付”中心工作,以研发创新和成本竞争力为主要驱动,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双高增长,营业收入突破100亿元,净利润创新高。主要情况如下:

(一)主营业务提档提速

2024年是公司“提档提速、迈向领先”的元年,公司经营业绩增速加快,各业务及产品竞争力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5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33%,其中汽车电子实现营业收入76.0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7.55%;精密压铸实现营业收入20.6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13%,实现扣非后的净利润6.3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47%。

汽车电子业务实现高增长。报告期内屏显示、HUD、车载手机无线充电、车载摄像头等规模化量产产品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座舱域控、精密运动机构、数字声学、数字钥匙、电子后视镜等新产品线销售收入快速增长。公司多类产品竞争力快速提升,部分产品线跻身行业前列,报告期内HUD产品出货量突破100万套、车载手机无线充电产品出货超400万套,座舱域控产品出货量超30万套。根据第三方统计数据,公司HUD、车载手机无线充电产品市场份额位列国内供应商第一名,座舱域控、液晶仪表、屏显示市场份额排名快速提升。客户结构持续优化,大客户数量明显增多,前五大客户分布均衡、无单一依赖。报告期内,吉利、奇瑞、赛力斯、北汽等客户营收规模大幅增长;蔚来、理想、小鹏、小米、Stellantis等客户配套产品快速放量。

精密压铸业务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应用于汽车智能化(激光雷达、中控屏、域控、HUD等)相关零部件、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零部件、光通讯模块及汽车高速高频连接器相关零部件的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长;博世、博格华纳、比亚迪、佛瑞亚、联电、泰科、莫仕及其他重要客户营收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2024中国汽车供应链百强”“2024广东企业500强”“2024年广东省电子信息制造业综合实力百强企业”、Stellantis集团“2024 Regional Supplier of the Year Award Winner”奖,华阳通用、华阳多媒体同时获得中国汽车工业质量大会“2024年度质量表现最佳”称号,华阳通用获得长安汽车 “协同贡献奖”、吉利银河“最佳项目协同奖”、上汽集团“卓越贡献奖”、长安福特“卓越供应商”奖,华阳多媒体获得“2024年广东省电子信息制造业高成长创新企业”、长城汽车“2024年度最佳合作伙伴”及“质量追风奖”,华阳精机获得博世“最具潜力供应商奖”、联电“最佳商务合作奖”、博格华纳传动与电池系统“优秀供应商”奖、海拉“最具价值奖”、佛瑞亚集团“价值创造奖”等荣誉。

(二)客户群不断扩大,订单开拓成果显著

2024年,公司汽车电子业务在新势力车企及合资、国际车企客户取得重要进展,新突破大众汽车集团、上汽奥迪客户,多类产品获得Stellantis集团、小鹏、理想、小米、蔚来、零跑、现代-起亚汽车集团、长安马自达、长安福特等客户众多新项目;持续获得奇瑞、吉利、长安、长城、赛力斯、北汽等客户新项目,为该等客户配套的产品品类进一步增加。公司主要产品座舱域控、HUD、屏显示、精密运动机构、数字声学、数字钥匙、电子后视镜等订单额大幅增加。

2024年,公司精密压铸业务持续获得采埃孚、博世、博格华纳、比亚迪、舍弗勒、联电、佛瑞亚、伟创力、泰科、莫仕、安费诺以及其他重要客户新项目,铝合金业务新突破法雷奥、尼得科客户。公司新能源三电系统、智能驾驶系统、光通讯模块及汽车高速高频连接器等零部件项目订单额大幅增加。

(三)产品技术取得新突破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报告期内研发投入8.31亿元,同比增长28.94%,占营业收入的8.19%。

1、汽车电子产品技术快速迭代、多功能融合产品优势明显

公司汽车电子业务加速产品迭代,增强用户体验。华阳开放平台(AAOP)全面迭代,AutoSAR深度融入仪表及座舱平台,集成人工智能、3D引擎等相关技术,推出语音大模型+情景模式,智能座舱系统竞争力再提升。HUD产品不断技术突破,保持产品技术领先地位:率先实现5.1寸SR-HUD量产,实现超高清的虚像显示;采用变焦光学及传统光学集成的方案,推出3D AR-HUD,实现宽幅景深投影模式,不同距离的信息显示呈现层次分明的视觉效果,沉浸感进一步增强;自研显示背光及光学设计方案,大幅提升HUD画质分辨率,用户体验提升。车载显示屏产品不断提高显示画面的色彩饱和度及画面精细度,公司加大对OLED显示、Local Diming显示、仿内饰显示技术的研发投入。公司电子外后视镜产品首个项目成功实现量产;构建了完善且高效的光学测试体系,自研的视野仿真软件已投入使用;在产品性能方面显著提升了系统启动速度、画面亮度及流畅度、视野扩展度及软硬件可靠性等关键指标。数字声学产品持续创新,完成多种自主音效的开发落地,增强“声临其境”的用户体验。车载手机无线充电产品推出50W自动循迹无线充电、磁吸无线充电、48V系统大功率无线充电产品。

创新推出多功能融合产品。公司已推出基于高通8255芯片的舱泊一体域控和基于高通8775芯片的舱驾一体域控,预研中央计算单元产品。公司创新融合HUD光学显示及车载屏幕显示技术在国内率先推出VPD(Virtual Panoramic Display虚拟全景显示)产品,引领市场趋势并将于2025年实现量产,同时开展下一代融合式方案研发工作。精密运动机构结合屏显示、扬声器、摄像头等各类组合产品不断推陈出新,产品竞争优势明显。

2、精密压铸业务技术应用取得新进展

精密压铸业务聚焦模具设计制造、夹具设计制造、CNC加工、FA装备技术、铝合金工艺、镁合金工艺、锌合金工艺等核心技术领域,中大吨位模具及产品半总成装配技术标准化,持续增强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开发制造能力及半总成装配技术能力。铝合金方面,高强韧铝合金材料压铸、高精密阀体加工、摩擦焊接等技术应用项目增多;锌合金方面,加速推广高速压铸机应用,突破汽车多联连接器薄管一体化压铸技术,光通讯模块、汽车高速高频连接器项目增多;镁合金注射成型技术量产项目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技术创新生态伙伴”“2024年度智能汽车产业链(智能舱驾类)硬科技·创新先锋企业”奖项;华阳通用“视域无界”智能座舱HMI设计方案获得“德国红点奖”,高集成跨域融合智能舱泊一体域控制器获得“2024中国汽车供应链创新成果”奖项;华阳多媒体HUD产品斩获多个奖项,包括 “2024 AIIA汽车智能化领航创新奖-智能创新奖”“HUD暨创新显示最佳人气奖”“技术先锋奖”“2024汽车金智奖·汽车HUD TOP10企业”“年度量产首创奖(5.1英寸PGU汽车增强显示抬头显示器产品)”。

(四)加速国内外布局,新产能陆续投产

为满足主要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公司不断扩充产能并海外布局。公司定增各募投项目按计划推进中,其中汽车电子及精密压铸业务惠州新建厂房均已投产;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于2024年在浙江长兴开发区新建精密压铸零部件生产基地,实现当年购买土地、当年建设、当年投产并成为规上企业;华阳通用于2024年7月新成立重庆、上海子公司,华阳多媒体于2024年12月新成立芜湖、西安子公司,提升本地化配套和服务能力;设立泰国、墨西哥子公司,布局海外。

(五)推动组织变革,提升管理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化组织变革,控股子公司通过竞聘上岗完成经营层换届,搭建了满足公司未来竞争和快速发展的新一届团队;通过梳理组织架构和流程,优化项目实施过程,促进内部协同,为业务发展赋能;明确奋斗目标,精准实施激励,强化增长导向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扩大激励范围和力度,提升组织活力;强化集团内部协同,推动市场拓展、供应链深度合作;推进智能工厂建设,控股子公司华阳多媒体完成了数字化工厂建设,控股子公司华阳通用升级仓储系统智能化水平。公司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日常工作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召集、召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如下: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组织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具体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确保各项决策顺利实施。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4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发挥作用,谨慎认真地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共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战略委员会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发挥作用,谨慎认真地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召开了5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进行了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认真督促公司履行年报审计工作,同时积极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沟通,对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工作重点,以及风险防控等问题与事务所沟通并提出建议。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积极了解年报预审、审计工作的计划、进度安排等,以确保审计工作稳步推进。

审计委员会对完成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阅并发表意见,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同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发挥作用,谨慎认真地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共召开了2次会议,审议了提名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发挥作用,谨慎认真地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共召开了3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津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以及股权激励行权条件成就、行权价格调整等议案。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活动,对公司的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内部控制及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意见及专业性建议,有效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议案和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五)信息披露工作

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三会决议、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文件121份。公司连续五个信息披露考核期皆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考核最高等级“A”级。公司严格按照法规及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平等地获得信息。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畅通公司与投资者之间信息沟通渠道,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公司通过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场接待及投资者远程会议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及时做好调研内容的信息披露工作等。报告期内,公司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3份。公司通过投资者互动平台、投资者专线电话及电子邮箱对投资者的问题进行解答,便利投资者了解公司情况。报告期内,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209条,回复率100%。

三、2025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组织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公司重大事项;积极关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继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提升董事会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继续规范信息披露工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维护全体投资者权益,继续优化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渠道,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稳定、良好的互动关系。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