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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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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 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5-010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03月28日,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三力”、“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03月21日以书面及通讯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龙静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无列席人员。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重新签订合伙协议的议案》

公司此前与控股子公司云南无敌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无敌”)、贵州筑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筑银资本”)、贵阳市工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贵阳工业发展基金”)、贵阳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创投”)、贵州乌当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当建投”)共同投资设立了贵州黔力生物医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有限合伙人(LP)合计认缴出资45,000万元,出资占比为99.00%,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6,000万元,出资占比为32.00%,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无敌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出资占比为8.00%;筑银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GP)认缴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出资占比为1.00%。

2024年12月25日,基金完成了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收到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近日,本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备案过程中,应协会要求修改经营亏损承担相关条款及新增关联交易相关条款,并删除了关于贵阳工业发展基金末位出资的相关表述。目前,各方合伙人拟重新签署《贵州黔力生物医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各方于2024年12月25日签署的原合伙协议作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中授予激励对象欧阳志强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将其持有60,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和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0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5-006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

共同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概述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贵州三力”)此前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无敌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无敌”)、贵州筑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筑银资本”)、贵阳市工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贵阳工业发展基金”)、贵阳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创投”)、贵州乌当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当建投”)共同投资设立了贵州黔力生物医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有限合伙人(LP)合计认缴出资45,000万元,出资占比为99.00%,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6,000万元,出资占比为32.00%,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无敌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出资占比为8.00%;筑银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GP)认缴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出资占比为1.00%。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2024年12月25日,基金完成了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收到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进展暨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

二、创业投资基金设立进展

近日,本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备案过程中,应基金业协会要求修改部分条款内容。目前,各方合伙人已重新签署《贵州黔力生物医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各方于2024年12月25日签署的原合伙协议作废。

本次重新签订协议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公司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合伙协议主要变更情况

各合伙人重新签署了合伙协议,其中发生变化的核心条款如下:

(一)经营亏损承担相关条款修改

原条款:基金清算时如果出现亏损,首先由基金管理人以其对基金的出资弥补亏损,剩余部分由全体合伙人按实际出资比例承担。

变更为:基金清算时如果出现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按实际出资比例承担。

(二)关联交易相关条款新增

新增“关联交易”章节条款如下:

关联交易识别认定、交易决策、对价确定、信息披露等机制

1.关联交易识别认定:“关联交易”是指:投资基金与管理人、投资者、管理人管理的投资基金、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其他管理人管理的投资基金、或者与上述主体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的交易行为。

2.关联交易决策及回避机制:关联交易需提交合伙人会议表决通过。提交合伙人会议表决,须经非关联合伙人所代表的表决权一致通过。关联合伙人在就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表决,且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视为无表决权。

3.关联交易对价确定:基金管理人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对关联交易估值方法、计算方法、估值合理性进行评估,并出具相关评估报告,提交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4.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机制:(1)基金募集阶段:管理人应当在基金风险揭示书“特殊风险揭示”部分,详细、明确、充分披露基金涉及的关联交易;(2)基金运作阶段:基金在报告期内存在关联交易的,应当在基金临时事项披露文件中向投资者进行披露;如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在该事项提交合伙人会议审议的10个工作日之前,向投资者进行重大事项披露。

(三)出资额缴付期限相关条款修改

删除了关于贵阳工业发展基金末位出资的相关表述,具体如下:

原条款:各有限合伙人按认缴出资比例完成各期出资,贵阳工业发展基金根据其他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到位情况,末位出资。

变更为:各有限合伙人按认缴出资比例完成各期出资。

除上述变化外,合伙协议其余条款没有变化。

四、本次投资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伙协议重新签署符合合伙企业投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及合伙人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的出资金额、出资方式等未发生变化,重新签署合伙协议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基金的相关合作协议已经正式签署并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但尚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程序,能否备案成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基金的后续进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后续相关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5-007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贵州三力”)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中授予激励对象欧阳志强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将其持有60,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0月0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制定〈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2024年9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2024年10月0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世贵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8日,公司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并于2024年10月19日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4、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4年10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79)。

6、2024年11月0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出具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7、2024年12月0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8、2024年12月06日,公司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公司于2024年12月0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4年11月08日,限制性股票过户登记日为2024年12月04日。

7、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0,000股。该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等情况离开公司,自情况发生之日起,激励对象尚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予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原激励对象欧阳志强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规定,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0,000股。

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中的“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的股份登记期间内,贵州三力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项,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及“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的股份登记期间内,贵州三力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项,公司应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回购注销的原则中的“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

本次不存在《激励计划(草案)》所列明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价格的情形,所以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无需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60,000股,回购价格即为授予价格7.50元/股。本次预计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000.00元,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

三、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和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后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意见认为,贵州三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回购并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贵州三力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拟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贵州三力尚需就本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所涉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因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所涉的减资事宜。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5-008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0,000股。上述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409,802,216股变更为409,742,21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9,802,216元变更为人民币409,742,216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区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3、联系人:鞠灵珂

4、联系电话:0851-38113395

5、传真:0851-38113572

6、电子邮箱:zhangqf@gz-sanli.com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5-009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03月28日,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三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03月21日以书面及通讯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海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无列席人员。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重新签订合伙协议的议案》

公司此前与控股子公司云南无敌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无敌”)、贵州筑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筑银资本”)、贵阳市工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贵阳工业发展基金”)、贵阳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创投”)、贵州乌当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当建投”)共同投资设立了贵州黔力生物医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有限合伙人(LP)合计认缴出资45,000万元,出资占比为99.00%,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6,000万元,出资占比为32.00%,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无敌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出资占比为8.00%;筑银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GP)认缴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出资占比为1.00%。

2024年12月25日,基金完成了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收到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近日,本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备案过程中,应协会要求修改经营亏损承担相关条款及新增关联交易相关条款,并删除了关于贵阳工业发展基金末位出资的相关表述。目前,各方合伙人拟重新签署《贵州黔力生物医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各方于2024年12月25日签署的原合伙协议作废。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中授予激励对象欧阳志强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将其持有60,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和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