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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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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2024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2025-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旗下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旗下华夏中国交建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8018,基金简称:华夏中国交建高速REIT)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5年3月29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8-66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华夏中国交建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资产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二、估值预测调整及计提减值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第三十四条,基础设施基金存续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聘请评估机构对基础设施项目资产每年进行1次评估。出于谨慎性原则,本基金于2025年3月聘请交通量预测机构出具了《武深高速公路嘉鱼至通城段存续期交通量及通行费收入预测评估咨询报告》,其中全周期通行费收入预测值为237.9亿元,较上年度评估预测同期间通行费收入下降13.2%,其中2025年通行费收入预测值为4.4亿元,较上年度评估预测值下降23.4%(全周期预测情况详见《华夏中国交建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度评估报告》)。本基金的评估机构参考上述交通量预测结果,结合基准日资产自身情况、区域路网情况以及宏观经济情况等方面影响,在本基金2024年评估报告中对通行费收入进行了更新。经测算,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基础设施项目评估价值为8,926,000,000.00元,较上年度评估价值减少6.67%。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包括无形资产在内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本基金于项目公司股权交割日取得资产组的初始入账价值为10,706,102,984.24元,其中822,212,194.02元为本基金发售定价时,由于实际募集规模超出拟募集规模而形成的溢价。根据最新评估价值确定资产组于基准日的可收回金额为8,926,000,000.00元,低于资产组账面价值10,135,154,327.27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就该部分差额在本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中计提无形资产减值1,209,154,327.27元,该减值金额占本基金净资产的比例超过10%。

三、估值预测调整及计提减值的决策情况

本次估值预测调整和资产减值计提事项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管理人内部制度规定履行了适当审批。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将导致本基金2024年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和基金净资产减少,不影响本基金2024年可供分配金额,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收益不会产生直接影响。

五、基金管理人和其他相关方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成效或者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重要引流路段改扩建、货运恢复不足等情况,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已开展了一系列的创效增收、降本增效措施。考虑到未来引流路京港澳高速湖北北段改扩建完成、竞争路京港澳高速湖北南段改扩建期间可能出现的车流量增量,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将一同开展引流营销工作,力求保障嘉通高速的车流量和通行费收入完成预期增长,努力提升基金业绩。

六、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基金管理人官网(www.ChinaAMC.com)咨询有关详情。

七、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关于华夏金隅智造工场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停复牌、暂停恢复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及交易情况提示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二、关于公募REITs交易情况提示、停牌(复牌)、暂停(恢复)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情况

2025年3月28日,本基金二级市场收盘价为4.277元/份,当日收盘价较基准价(基金发行价2.839元/份)累计涨幅达到50.65%。

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将自2025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起停牌1 小时,并于当日上午10:30起复牌。同时,本基金将自2025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起暂停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1小时,并于当日上午10:30起恢复办理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

基金管理人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敬请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波动风险,在理性判断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

三、基础设施项目的经营业绩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基金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经营稳定,基金投资运作正常,运营管理机构履职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披露内容已经运营管理机构确认。

四、价格变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影响

基金首次发行时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发行规模。对应到每个投资者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买入成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下跌会导致买入成本上涨/下降,导致投资者实际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降低/提高。根据《华夏金隅智造工场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金隅智造工场REIT在2025年度预测的可供分配金额为79,002,184.05元。基于上述预测数据,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如下:

1、如投资人在首次发行时买入本基金,买入价格为2.839元/份,该投资者的2025年度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79,002,184.05/(2.839*400,000,000)=6.96%。

2、如投资人在二级市场交易买入本基金,假设买入价格为2025年3月28日收盘价4.277元/份,该投资者的2025年度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79,002,184.05/(4.277*400,000,000)=4.62%。

需特别说明的是:

1、以上计算说明中的可供分配金额系根据《华夏金隅智造工场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披露的2025年全年度预测数据予以假设,不代表实际年度的可供分配金额,如实际年度可供分配金额降低,将影响届时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结果。

2、以上净现金流分派率仅为举例,非基金实际净现金流分派率,亦不构成对投资者实际现金流分派所得情况的预测。净现金流分派率不等同于基金的收益率。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官网(www.ChinaAMC.com)咨询有关详情。

六、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货币市场基金

对非个人投资者申购等业务上限进行调整的公告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自2025年4月1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货币市场基金对非个人投资者申购等业务上限进行调整,个人投资者申购等业务上限及各基金份额类别申购等业务的最低金额限制保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一)涉及基金份额类别及本次调整的对应买入业务类型

(二)调整非个人投资者申购等业务上限

自2025年4月1日起,非个人投资者购买上述基金份额时,其单日累计通过上表该基金份额对应买入业务类型购买该基金份额的合计申请金额上限调整为1万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各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本公告仅对调整非个人投资者购买相关基金的业务上限事宜进行说明。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 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 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各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 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瑞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下申购。中国瑞林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瑞林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52元/股,由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中国瑞林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