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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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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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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软件开发;发电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股权结构

3.财务情况(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均已经审计。

4.资信情况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能源互联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未对外提供担保、抵押,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持有能源互联51%的股权,公司的控股股东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数科”)持有能源互联49%的股权。能源互联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所规定的关联关系。

6.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网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1月13日

法定代表人:孙涛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08号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保险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日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票务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国网数科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说明:国网数科为公司控股股东。

国网数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为了尽快补充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没有要求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公司对被资助对象历史财务资助情况

本次财务资助前,公司已向能源互联提供1,530万元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借方: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方:远光能源互联网产业发展(横琴)有限公司

3.财务资助用途:本次出借方向借款方提供财务资助的用途为补充借款方经营发展所需资金。

4.财务资助金额:对能源互联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3,500万元,在不超过上述额度的情况下,实际资助具体金额根据公司及能源互联的资金状况确定。借款方对于出借方的借款在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5.财务资助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双方协商签署财务资助协议,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每单笔财务资助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6.资金使用费:借款利率参照对其他子公司借款利率或能源互联公司外部询价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支付方式为按季度结息并支付。

7.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正式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因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各方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至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处理。

公司与能源互联尚未签订借款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四、财务资助存在的风险、风控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能源互联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为了尽快补充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所以没有要求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或担保。另外,国有四大银行官网目前一年期存款的利率为1.10%,本次财务资助能增加公司闲置资金的收益,提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资金的使用效益。

本次财务资助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其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财务资助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将补充能源互联短期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资金的使用效益。

本次财务资助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能源互联的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其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为了尽快补充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没有要求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或担保。本次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为13,300万元,其中,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额度为12,300万元,全资子公司财务资助额度为1,000万元,财务资助总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财务资助的总余额为5,830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4,830万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000万元,实际已提供的财务资助总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9%,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

七、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5-012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继续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聘期一年。本次续聘致同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45名。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度报告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樊文景,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至2014年曾为公司的签字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建兵,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晓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较上一期费用无变化;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1万元,较上一期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开竞争性谈判结果,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致同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与交流,认为致同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顺利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时,致同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认为:致同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顺利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聘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5-015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4月9日(星期三)15:00至16:30在“进门财经”APP/“进门平台”小程序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现场与网络直播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如下五种方式参加说明会:

1.现场参加:请于2025年4月3日17:00前通过投资者热线(0756-6298628)或者邮箱(ygstock@ygsoft.com)报名。

2.在微信搜索“进门平台”小程序,进入小程序搜索“002063”或“远光软件”进入“远光软件(002063)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

3.登陆“进门财经”APP,进入APP搜索“002063”或“远光软件”进入“远光软件(002063)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

4.网页登录活动链接:https://s.comein.cn/qzgbj3y1。

5.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陆“进门财经”账号,即可观看直播、参与交流。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名誉董事长陈利浩先生,董事、总裁秦秀芬女士,董事、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林武星先生,职工代表董事、高级副总裁向万红先生,独立董事赵桂林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袁绣华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效率,现就本次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会议开始前通过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或通过“进门财经”APP/“进门平台”小程序在“远光软件(002063)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问题征集栏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