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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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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21 公司简称:郑州煤电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360,159,378.6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2,662,788.09元,加上年初结转未分配利润-639,792,410.21元,累计未分配利润-357,129,622.12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84,789,023.20元,加上年初结转未分配利润-889,750,602.46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74,539,625.66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考虑2025年公司在建项目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同时也不进行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与销售,兼营煤炭相关物资和设备的采购与销售等贸易业务。所属矿厂主要分布在郑州所辖的新郑市、新密市和登封市。煤炭品种主要为贫煤、无烟煤,无烟煤是优质的工业动力煤,主要用于发电。公司的煤炭产品主要采用直销方式,收入来源主要为煤炭销售。

生产模式:公司采用流程式生产模式。采煤工作面各生产工序严格按照循环作业图表连续不间断地进行循环作业,其他辅助工序与之配合,矿井形成连续型生产。

采购模式:公司下属煤矿生产所必需的原材料、设备和大宗商品,由供销公司统一采购、统一配送。除火工用品每年由公司将需求计划报请国家指定部门统一调配、采购外,其他物资均由公司自行从市场采购。

销售模式:煤炭产品由煤炭运销公司统一销售,实行统一签订合同、统一计划、统一定价、统一销售、统一结算的“五统一”管理模式,公司精耕细作郑州市场、巩固重点煤炭市场,逐渐形成了以大客户营销战略为核心,尊重矿工劳动、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客户需求的营销文化。

盈利模式:公司主要通过原煤生产和销售,实现盈利并保持长期发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煤炭产量684万吨,同比增长3.47%;销量690万吨,同比增长4.10%;营业收入42亿元,同比减少2.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83亿元,同比增加783.88%。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39.6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8.79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25-011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9时30分,在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提前已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余乐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同日编号为临2025-013号公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360,159,378.68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82,662,788.09元,基本每股收益0.2320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84,789,023.20元,加上年初结转未分配利润-889,750,602.46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74,539,625.66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结合2025年公司在建项目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同时也不进行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及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听取了独立董事年度工作情况,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2万元人民币,内控报告审计费用为3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拟订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会议对董事薪酬方案逐项表决,各位董事对本人的薪酬方案回避表决。

分项表决结果:9名董事中任一董事的薪酬方案,均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6名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认可,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生产经营投资计划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投资计划为15.60亿元,其中矿井基本建设、生产采区接替及系统优化工程计划投资6.90亿元,安全费用计划支出4.62亿元,维持简单再生产计划投资0.56亿元,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计划投资3.52亿元。

上述投资计划的范围为公司矿井基本建设投入、生产水平的接替、系统优化、固定资产更新及改造、维持简单再生产、煤矿智能化建设、井下降温、矿井安全费用投入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事前认可。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同日编号为临2025-014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详见同日编号为临2025-015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对下属子公司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子公司的议案(详见同日编号为临2025-016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事前认可。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由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和九届十六次监事会提交的议案。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四)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25-013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③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360,159,378.6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2,662,788.09元,基本每股收益0.2320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84,789,023.20元,加上年初结转未分配利润-889,750,602.46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74,539,625.66元。

依据《公司章程》第167条第3款规定,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净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及发行股票购买资产项目除外)。

鉴于公司2024年度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符合上述现金分红条件,考虑2025年公司在建项目资金需求等因素,拟建议:

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同时也不进行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2024年度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9.8.1条所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由于公司2024年度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因此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计划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后,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九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客观反映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九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25-014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按照称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和调整。该事项已经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和九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售后租回交易等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对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根据通知要求,该项会计政策变更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准则解释第17号、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九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25-017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03日(星期四)至04月10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ce600121@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发布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15:00-16:0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拟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主要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职工代表监事、总会计师和董事会秘书等。具体参加人员以实际到会为准。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03日(星期四)至04月10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ce600121@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常江、鲁华

电话:0371-87785121

邮箱:zce600121@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25-012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11时,在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提前已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山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审计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拟订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会议对监事薪酬方案逐项表决,关联监事对本人的薪酬方案回避表决,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除第五项和第八项议案外,其他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九、备查资料

公司九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25-015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3月27日,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和九届十六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一、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结合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向包括但不限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铁路支行、同煤漳泽(上海)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河北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信用证、融资租赁、保理以及其他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借贷资金或承担担保责任的授信业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求确定,最终以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备查文件

(一)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25-016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下属子公司股权结构进行调整

并注销部分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③本次股权结构调整系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母公司与部分子公司之间的内部整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本次股权转让及注销部分子公司事项尚需履行工商变更、清算注销登记等手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年3月27日,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下属子公司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子公司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进行股权划转情况

(一)拟将全资子公司郑州煤电物资供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公司)持有的郑州博威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招标)60%的股权划转给公司

划转完成后,供销公司不再持有博威招标股权,公司共持有博威招标80%的股权,博威招标从公司三级子公司变更为二级子公司。

博威招标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6-02-20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丁轲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

经营范围:招标代理;钢材、木材、金属制品、机电产品及设备、电线电缆等的销售。

股东信息:

主要经营指标:

单位:万元

(二)拟将全资子公司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恒泰灾害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治理)持有的郑州祥隆地质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祥隆地质)30.51%的股权划转给公司

划转完成后,恒泰治理不再持有祥隆地质股权,公司共持有祥隆地质54.92%的股权。

后续,公司逐步将恒泰治理的人员及业务并入祥隆地质,待资产、债权及债务清算后对恒泰治理进行注销。

1.恒泰治理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7-01-09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辉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至2047-01-08

注册地址:荥阳市崔庙镇邵寨村

经营范围: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测绘服务等。

股东信息:

主要经营指标:

单位:万元

2.祥隆地质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6-03-0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会

注册资本:17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郑州矿区新岗路14号

经营范围:煤炭及非金属矿产资源勘察、矿井突水灾害快速治理,地面及井下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勘察等。

股东信息:

主要经营指标:

单位:万元

拥有资质:固体矿产勘查甲级、水井(凿井)施工一级、地质钻探乙级、建筑业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等资质。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压减法人层级,进一步调整子公司股权结构,整合优化公司内部资源、提升公司管理效率。

本次股权结构调整系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母公司与部分子公司之间的内部整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及注销部分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其他

上述事项尚需履行协议签订、工商变更、清算注销登记等手续,董事会将授权上述各划转主体全权办理与本次股权划转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结构调整等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二)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