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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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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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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本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本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将《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本行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本行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5-01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为本行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分别负责按照中国审计准则和国际审计准则提供2025年度审计及相关服务。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本行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于2024年12月,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承做本行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合伙人及国内准则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史剑先生。史剑先生于201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本项目国内准则审计报告的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鲁阳先生。张鲁阳先生于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0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本项目国际准则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梁达明先生。梁达明先生于1998年取得香港注册会计师和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资格,1994年开始在毕马威香港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宋晨阳女士。宋晨阳女士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并具备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毕马威香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及国际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理事会颁布的《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行2025年度审计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本行2025年度审计费用(国内和国际)为人民币981万元(2024年度同口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81万元),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国内和国际)审计服务费、半年度报告审阅服务费、季度财务报告商定程序服务费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等,该费用包括有关增值税以及培训费、差旅费等各项杂费,其中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国民生银行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全体委员对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执行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应有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本行、本行股东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满足本行审计工作要求。建议续聘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为本行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8日,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国民生银行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和毕马威香港为本行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分别负责按照中国审计准则和国际审计准则提供2025年度审计及相关服务。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并自本行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5-01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核定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家保险”)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600亿元(关联交易额度为合并口径,涵盖本行及附属机构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下同。)(含存量未到期的授信业务,以下金额对应币种均为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10亿元,存款等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90亿元,额度有效期2年,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集团关联交易额度(如尚在有效期内)同时失效。在上述集团关联交易额度内,同意核定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家人寿”)金融机构最高授信额度260亿元(含存量未到期的授信业务)、支用限额260亿元,额度有效期2年,该金融机构最高授信额度生效之日,原综合授信业务批复(如尚在有效期内)同时失效。

● 股东会审议:

《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所涉及的大家保险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

●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行基于正当商业目的开展的正常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大家保险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600亿元(含存量未到期的授信业务)占本行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95%,占本行2024年末经审计资本净额的8.3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分别经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在大家保险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内,大家人寿金融机构最高授信额度260亿元(含存量未到期授信业务),占本行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75%,占本行2024年末经审计资本净额的3.6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分别经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2025年3月11日,本行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3月11日,本行第九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3月28日,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议案中涉及的大家保险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1)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赵鹏先生、梁鑫杰先生回避表决。

(2)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机构最高授信额度,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赵鹏先生、梁鑫杰先生回避表决。大家保险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大家人寿金融机构最高授信额度同时生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曲新久、温秋菊、宋焕政、杨志威、程凤朝、刘寒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原则以及本行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本行及本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中涉及的大家保险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前次关联交易和执行情况

经本行2023年5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23年6月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核定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关联交易额度600亿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支用限额310亿元,存款等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90亿元,额度有效期2年。

与大家保险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

大家人寿持有本行7,810,214,889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7.84%,为本行关联法人。大家人寿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大家保险直接持有大家人寿99.984%股权,通过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大家人寿0.016%股权。

大家保险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8.23%,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为一家国有企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筹集、管理和运作保险保障基金,监测、评估保险业风险,参与保险业务风险处置,管理和处分受偿资产,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业务;大家保险由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22%,其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0.55%,其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大家保险的主营业务为投资并持有保险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股份;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及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保险业务;经原中国银保监会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主要内容: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核定大家保险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600亿元(含存量未到期的授信业务),额度有效期2年,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集团关联交易额度(如尚在有效期内)同时失效。本次核定的集团关联交易额度包括: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10亿元,存款等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90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包括存款、委托或受托销售、托管服务、网络支付服务及综合服务等符合监管规定的非授信业务,其中综合服务包括财产租赁、保险服务、物业服务、管理咨询、杂志订阅服务等。

在上述集团关联交易额度内,同意核定大家人寿金融机构最高授信额度260亿元(含存量未到期的授信业务)、支用限额260亿元,额度有效期2年,该金融机构最高授信额度生效之日,原综合授信业务批复(如尚在有效期内)同时失效。分项额度分配及使用要求:资金融出分项授信额度260亿元,可用于分项下同业借款业务品种出账使用,产品出账期限不超过2年,出账需追加保证担保或押品,抵质押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他行存单等,抵质押率符合相关管理要求。

定价政策:本行与大家保险及其关联企业开展的关联交易,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集团关联交易额度项下各产品/业务利费率不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价标准,符合监管相关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行根据与大家保险及其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基于正当商业目的开展的正常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拟核定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600亿元人民币(含存量未到期的授信业务,以下金额对应币种均为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10亿元,存款等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90亿元,额度有效期2年。

在上述集团关联交易额度内,核定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机构最高授信额度260亿元(含存量未到期的授信业务),额度有效期2年。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由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通过并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批,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机构最高授信额度由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客观、公正、独立判断,在审阅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以上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原则以及本行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本行及本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中涉及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曲新久 温秋菊 宋焕政

杨志威 程凤朝 刘寒星

2025年3月28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5-01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会议文件和补充会议通知、会议文件分别于2025年3月14日和2025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高迎欣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4名,现场出席董事11名,董事长高迎欣,副董事长王晓永,董事赵鹏、梁鑫杰、曲新久、温秋菊、宋焕政、杨志威、程凤朝、刘寒星、张俊潼现场出席会议;电话/视频连线出席董事3名,副董事长刘永好,董事史玉柱、宋春风通过电话/视频连线参加会议。向有表决权的董事发出表决票13份,收回13份。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决议

《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

董事会同意将《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年度报告》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的决议

董事会同意将《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草案)》的决议

董事会同意将《中国民生银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草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

董事会同意将《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决议

董事会同意将《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决议

《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决议

《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续聘中国民生银行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决议

《关于续聘中国民生银行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中国民生银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

董事会同意将《关于续聘中国民生银行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决议

《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1)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额度

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赵鹏先生、梁鑫杰先生回避表决。

(2)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机构最高授信额度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赵鹏先生、梁鑫杰先生回避表决。

《中国民生银行关联交易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

10.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决议

《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决议

《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董事薪酬报告》的决议

《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董事薪酬报告》已经本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将《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董事薪酬报告》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

高迎欣2024年度董事薪酬: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高迎欣本人回避表决;

刘永好2024年度董事薪酬: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刘永好本人回避表决;

王晓永2024年度董事薪酬: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王晓永本人回避表决;

史玉柱2024年度董事薪酬: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宋春风2024年度董事薪酬: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宋春风本人回避表决;

赵鹏2024年度董事薪酬: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赵鹏本人回避表决;

曲新久2024年度董事薪酬: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曲新久本人回避表决;

温秋菊2024年度董事薪酬: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温秋菊本人回避表决;

宋焕政2024年度董事薪酬: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宋焕政本人回避表决;

杨志威2024年度董事薪酬: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杨志威本人回避表决;

程凤朝2024年度董事薪酬: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程凤朝本人回避表决;

刘寒星2024年度董事薪酬: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刘寒星本人回避表决;

张俊潼2024年度董事薪酬: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张俊潼本人回避表决;

张宏伟2024年度董事薪酬: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卢志强2024年度董事薪酬: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郑万春2024年度董事薪酬: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吴迪2024年度董事薪酬: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翁振杰2024年度董事薪酬: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杨晓灵2024年度董事薪酬: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解植春2024年度董事薪酬: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彭雪峰2024年度董事薪酬: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袁桂军2024年度董事薪酬: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报告》的决议

《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报告》已经本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5年第一季度呆账核销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关于制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决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决议

《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

议案表决情况:

对曲新久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曲新久本人回避表决;

对温秋菊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温秋菊本人回避表决;

对宋焕政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宋焕政本人回避表决;

对杨志威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杨志威本人回避表决;

对程凤朝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程凤朝本人回避表决;

对刘寒星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刘寒星本人回避表决;

对解植春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对彭雪峰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决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决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关于根据香港上市规则聘任公司秘书的决议

《关于根据香港上市规则聘任公司秘书的决议》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根据香港上市规则聘任王洪刚先生担任本行公司秘书,同时担任本行授权代表及在香港代表本行接受送达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的代理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自王洪刚先生获委任为本行公司秘书之日起,张月芬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秘书。

王洪刚先生,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CGI)和香港公司治理公会(HKCGI)资深会士,特许秘书和公司治理师,北京大学博士后。现任本行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自2012年起担任本行证券事务代表。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关于召开本行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的决议

本行董事会提议召开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在本次董事会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召开上述股东会会议的时间、地点,根据监管部门规定选择投票方式,适时向股东发出股东会会议通知,并负责筹备上述股东会会议的具体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3月28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5-01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25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副主席翁振杰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6名,全体监事参加会议,现场出席监事4名,电话/视频连线出席监事2名。监事鲁钟男、李宇、龙平、毛斌现场出席会议,监事会副主席翁振杰、监事吴迪通过电话/视频连线出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决议

根据相关规定,会议对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按中国审计准则和国际审计准则审计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4)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会议决定通过该报告,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的决议

上述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草案)》的决议

上述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上述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决议

上述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的决议

上述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中国民生银行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董事2024年度履职评价报告(草案)》的决议

上述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监事会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草案)》的决议

上述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中国民生银行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4年度履职评价报告(草案)》的决议

上述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中国民生银行监事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履职尽职情况的评价意见》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监事薪酬报告》的决议

上述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

翁振杰2024年度监事薪酬: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翁振杰本人回避表决;

吴迪2024年度监事薪酬: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吴迪本人回避表决;

鲁钟男2024年度监事薪酬: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鲁钟男本人回避表决;

李宇2024年度监事薪酬: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李宇本人回避表决;

龙平2024年度监事薪酬: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龙平本人回避表决;

张俊潼2024年度监事薪酬: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杨毓2024年度监事薪酬: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王玉贵2024年度监事薪酬: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赵富高2024年度监事薪酬: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张礼卿2024年度监事薪酬: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龚志坚2024年度监事薪酬: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续聘中国民生银行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决议

上述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5-01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或“本行”)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相关规定,并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本行制定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2025年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2025年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已经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本行《2025年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围绕经营业绩、资产质量、分红政策、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利益保护以及鼓励主要股东长期投资和自愿增持等方面,切实推动本行投资价值提升。

● 《2025年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仅为本行行动计划,不代表本行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本行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2025年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其中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8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1.53元),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2.10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8日,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二、《2025年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的具体内容

为推动民生银行投资价值提升,促进本行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相关规定,积极响应《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本行制定了《2025年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如下:

(一)坚持战略引领,打造价值银行

近年来,本行围绕“民营企业的银行、敏捷开放的银行、用心服务的银行”战略定位,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深入践行“以客为尊、以人为本、行稳致远”的价值观,不断扩大基础客群,强化基础产品和服务能力,为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2025年,本行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进取、守正创新、精细管理,以“强客群、优结构、控风险、促增收”为工作主线,加强全过程精细化管理,深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应用,在守牢风险合规底线的基础上,推动经营业绩稳步改善,不断提升本行投资价值。保持稳健经营,推动战略性、基础性业务发展,通过优化业务结构,降低负债成本、扩大基础中收,全力推动收入增长;进一步提高投入产出,将成本收入比控制在合理范围,深入推进重点领域降本增效。牢固树立资本为本、价值创造的经营意识,强化RAROC等价值指标的功能,提升资本回报率,优化资本占用结构,增加经济增加值,持续为社会创造价值,提高股东回报。

一是做强特色经营,夯实客群基础,激发增长动能。秉承“以客为尊”理念,争做民营企业的同行者,小微金融的领军者,优化“大中小微个人一体化”特色业务模式,在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基础上推动自身经营质效提升。深化全客群分层分类服务体系,更加注重高效能存量经营和高质量增量获客,围绕客户产业链、支付链与生态圈,通过场景化、生态化服务整合用心用情服务好客户。通过客户结构优化带动业务结构优化和效益高质量增长。将负债精细经营作为价值创造的重中之重,紧盯业务场景,深挖客户需求,做强做优支付结算,着力“拓源头、调结构、降成本”。在大容量传统产业与新质生产力中做细做精,加大对国民经济重点领域信贷投放,实现规模整体稳步增长、资产质量稳健提升。坚持以服务创造价值,做大中收规模,围绕“财富管理、交易银行、投资组合”价值链,培育增长新动能,提升投资交易能力,通过服务客户多元需求带动手续费收入增长。

二是加强成本控制,抓好降本增效,提升经营效率。深化“全面投入产出”理念,建立完善全面要素投入产出评估框架,将运营、人员、资本、科技等投入与财务资源一并纳入投产评价,促进成本结构优化与资源运用效率提升。加强资源端到端精细化管理,优化配置机制,使资源向更能为银行创造价值的分支机构、地区或产品倾斜,激发经营动力,提高价值创造。同时,筑牢风险、合规和安全底线,强化信用风险成本的传导与约束,加大资产质量前瞻管控和过程管理,推动新发生信贷成本稳中有降。

三是强化创新赋能,突出策略集成,助推价值创造。以战略为指引,立足基础获客、低成本负债等关键问题,加快产品创新、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强化科技创新与数字赋能,做好AI与大模型建设,探索大数据等新技术在经营管理方面的深度应用。服务更多创新生态项目,推动“业务+科技”深度融合赋能发展。加大拳头产品研发资源投入,加快产品功能优化迭代,推进新产品、新技术的规模化运用,向产品优化和服务提升要效益。聚焦战略目标,做好策略集成与协同,通过精细化管理和加强体制机制建设释放组织效能。提升业务、风险、资源配置政策一体协同,建立客户价值全景视图,提高风险定价能力,做好“量、价、险”平衡。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强化集团化协同,落地支行宽岗作业,打造具有共同价值观的高绩效队伍,打造协同竞争力“护城河”。

(二)夯实风控体系,提升资产质量

2025年度,本行将严格落实“稳中求进,优化结构、提升质效”的风险偏好,持续夯实风险内控管理体系,更好地统筹总量与结构、规模与效益、短期与长期、局部与全域、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实现稳健、均衡的高质量发展。

一是夯实风险内控体系。持续完善集团一体化风险防控体系,实现风险管理全覆盖。坚持“风险内控就是核心竞争力”理念,持续优化授信审批、贷后管理、清收保全等体制机制,提升全流程信贷管理质效。开展“高质量合规发展年”活动,筑牢内控合规防火墙。

二是推动贷款均衡增长。坚持“量、价、质、资本”平衡发展模式,围绕“五篇大文章”,持续深化政策与行业研究,有效引导全行信贷经营行为,着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及占有率,推动实现贷款投放更加精准、高效,实现贷款高质量均衡增长。

三是防控重点领域风险。严格贯彻落实金融管理部门在房地产、地方融资平台等领域的工作要求,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风险。主动应对宏观环境、楼市调整的冲击影响,调整小微及零售业务模式和信贷策略,多措并举推动存量业务风险化解,确保资产质量保持稳定。

四是提升清收处置成效。遵循“集中清收与统筹管理兼顾”原则,优化调整不良资产集中清收管理模式。坚持“经营不良资产”理念,合理平衡风险化解与处置效益的关系。进一步优化考核评价机制,继续深挖核销资产价值,全面提升清收处置的价值贡献。

五是拓维升级智能风控。紧跟形势变化和技术变革,持续深化推进智能风控体系建设,实现审批、贷后、催清收等系统平台的迭代升级。加强机器学习、知识图谱、AI大模型等前沿技术方法的应用,加速模型训练和优化,提升信用风险防控能力,筑牢智能安全屏障。

(三)重视投资者回报,保持分红政策稳定

本行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切实承担高质量发展和提升自身投资价值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统筹考虑经营情况、资本规划以及市场环境等因素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兼顾资本补充与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投资者带来合理的投资回报。2018年以来,每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一直保持30%以上,尤其2024年增加了中期分红。2025年,本行拟保持分红频次,以稳定的分红政策向投资者和资本市场传递积极形象,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四)优化公司治理,提升履职质效

坚持规范运作,持续优化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加强董事会建设,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保障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权益。

一是持续健全公司治理体系。研究落实《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最新监管政策要求,持续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运行机制。深化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优化党委与公司治理主体的沟通协商机制,不断完善治理格局。

二是持续加强董事会建设。完善董事专项调研、专题汇报、专业培训、信息报告机制,保障董事持续掌握履职所需信息,提升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强化董事会决议及董事意见建议督办反馈,建立重要事项督办台账,形成管理闭环。优化董事会履职数智平台,提升履职效率。

三是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持续健全独立董事履职方式,合规组织召开董事长与独立董事专题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积极组织独立董事调研,加强独立董事与外部审计机构、管理层及中小投资者的交流,保障独立董事获得全面、真实的履职信息,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五)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价值

本行将进一步提升投资者沟通交流的频度、广度和深度,与资本市场坦诚交流,主动传递战略转型成效和业务发展亮点。

一是高效组织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直播、电话会议等方式,扩大交流覆盖面。2025年,本行计划召开年度、半年度、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共3场,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将出席业绩说明会。

二是安排股东会会后交流。近年来,本行历次股东大会均安排会后交流环节,为现场参会股东提供与董事长、行长及高级管理层面对面深入交流的机会。

三是与机构投资者和资本市场持续沟通。本行将继续通过组织路演、参加券商策略会、接待专题调研、组织座谈交流等形式,与资本市场保持持续高效沟通,建立长期、稳定、互相信赖的良性互动机制。

(六)做好信息披露,提升透明度和精准度

本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定,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打造合规化、长效化信息披露管理机制,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为投资者提供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依据。

一是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定期报告质量和阅读价值。不断丰富披露内容,深度展示本行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成长能力等投资者关切内容,通过经营中关注的重点问题、业务板块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用投资者易懂的语言讲述具体案例,生动传递本行经营成果,丰富年报展现形式,提升阅读友好度。

二是合规高效披露各类临时公告,保证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深化和拓展自愿性信息披露,积极向市场传递本行投资价值和责任担当。

三是构建精确、全面、立体的信息披露体系,不断丰富披露形式和渠道。践行ESG理念,提升ESG治理效能、披露质效和评级推广;通过官网等渠道,方便投资者快速、便捷了解本行业务亮点等资讯信息;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及时核实涉及本行的报道、传闻,就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本行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舆情,通过发布澄清公告、官方声明、投资者专题交流等多种形式,合法合规、及时主动回应,增强投资者对本行的了解和信任。

(七)高度重视投资者利益保护

本行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持续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投资者关系活动、行使股东权利提供便利;及时响应中小投资者诉求。本行开通2条投资者热线,安排专人接听投资者来电;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定期回复投资者提问;开设中英文双语投资者关系网站,投资者可查询和下载可视化财务数据、灵活检索公告通函、订阅投资者关系活动提醒、预约线上线下交流。

(八)鼓励主要股东长期投资、自愿增持

本行与主要股东、重要机构投资者保持持续有效沟通,引导投资者形成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的理念,鼓励股东理性投资、自愿增持。同时,主动识别潜在投资者,在满足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为潜在投资者了解本行、增持本行股票提供必要协助。

三、董事会对《2025年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的说明

本行董事会认为,《2025年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充分考虑了本行经营实际、财务状况、发展阶段、市场环境等因素,注重长期价值创造和投资者利益维护,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实现与投资者共享价值成长,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提升本行投资价值。

四、评估安排

本行至少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

本行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本行将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此后各会计年度,出现上述情形的,参照执行。

五、风险提示

《2025年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仅为本行行动计划,不代表本行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本行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