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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与管理服务的提供方及价格将主要通过采购方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而中标结果将在采购方的采购平台网站上公示,若中标,双方将签订具体服务合同,并在其中约定对服务价款的具体支付安排(一般为按照月度、季度或年度支付或按照服务完成进度情况支付),科研相关服务、托管服务的价格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确定,并根据具体条款进行支付。
(五)物业承租类
本公司与中国五矿集团互相租赁房产及土地。本公司目前预计,新框架协议下的公司租赁物业需求主要为中冶大厦(位于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28号)的某些单位,以作本公司办公用途。
物业租赁安排可使本公司以较为稳定的租赁价格获得长期租约,并维持本公司办公场所的稳定性和避免了直接拥有物业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同时也有助于整合本公司的不动产资源,避免闲置和浪费,通过收取租金的方式获得稳定收入,实现国有资产的最优配置和价值最大化。
租金由双方在参考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同地区物业租赁市场价格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租金一般按照季度或年度支付,并将在双方签订的具体租赁合同中约定。
(六)产融服务类
产融服务包括中国五矿集团向本公司提供保理服务、融资租赁服务、债券承销服务及信贷服务。详情如下:
1、中国五矿集团(不包括五矿财务公司)将向本公司提供保理服务(主要为应收账款保理)。保理方式为本公司将其应收账款转让给中国五矿集团,而中国五矿集团将按照应收账款的一定比例为本公司提供融资。保理期间将取决于(其中包括)转让应收账款的到期日、本公司的财务需求和中国五矿集团的可用资金。该等保理期间一般不得超过转让应收账款的到期日。
2、中国五矿集团(不包括五矿财务公司)将向本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包括直接租赁服务和售后回租服务。直接租赁是指由中国五矿集团直接购买本公司所需新设备并租赁给本公司使用,而售后回租是指中国五矿集团向本公司购买设备并回租给本公司使用。租赁期间将取决于(其中包括)相关租赁设备的可使用年限、本公司的财务需求和中国五矿集团的可用资金。该等租赁期间一般不得超过租赁设备的可使用年限。
3、中国五矿集团(不包括五矿财务公司)将向本公司提供债券承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支持证券及资产支持票据等)。
4、中国五矿集团(不包括五矿财务公司)将按一般商业条款向本公司提供包括贷款在内的信贷服务,而本公司无须就该等信贷服务提供担保或抵押其资产。
由于中国五矿集团已实现金融业务全牌照布局,可以为本公司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服务。其中:信贷服务可满足本公司资金使用需求,有效加强本公司现金流;保理服务可优化融资结构,且不占用本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有效减少本公司应收账款,加速资金回笼,促进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融资租赁服务可利用现有的相关设备,使本公司获得用途不受限制的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支援,有利于盘活固定资产,同时不影响本公司相关设备的正常使用;债券承销服务可满足本公司长期限融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通过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拓宽本公司融资渠道。
保理服务的利息以及融资租赁服务的租金将由双方在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且不得高于本公司可从独立第三方处获得类似服务的融资成本。利息(就保理服务而言)及租金(就融资租赁服务而言)一般按照季度或半年度支付,并将在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中约定。
债券承销服务的承销费和管理费不得高于本公司可从独立第三方处获得类似服务所需支付的承销费和管理费,并将在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中约定。
信贷服务的利息将由双方在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且不得高于本公司可从独立第三方处获得类似服务的融资成本。利息一般按照月度或季度支付,并将在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中约定。
四、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中国五矿集团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安排是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需要而产生,能充分利用中国五矿集团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合作共赢,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的交易协议是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订立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因此类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 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综合原料、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25-018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国中冶”)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冶计提2024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年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6号一一资产减值》、《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一一金融工具》的相关规定,对合并范围内各子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经公司测算,2024年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97.3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2024年,结合年末的应收款项性质、账龄和风险程度等信息,同时考虑房地产客户信用风险上升等因素,在进行评估后,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了减值准备人民币71.96亿元;对建造合同项目工程承包服务合同的履约进度大于结算进度等形成的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7.33亿元。
2.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4年,公司持有的部分存货成本已超过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减值准备人民币17.25亿元。
3.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4年,根据公司对年末长期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其他非流动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0.81亿元。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减值事项将导致中国中冶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减少人民币97.35亿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冶计提2024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财务与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后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冶计提2024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计提应收款项、合同资产等减值准备人民币97.35亿元。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冶计提2024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后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计提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25-013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中冶大厦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六名,闫爱中董事因另有其他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在审阅会议议案资料后,以书面形式委托白小虎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陈建光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1.批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H股年度业绩公告。
2.同意公司在境内外股票上市地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披露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资料。
二、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批准中国中冶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中国中冶计提2024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中国中冶2024年计提应收款项、合同资产等减值准备人民币97.35亿元并根据监管要求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公告。
四、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同意以公司总股本20,723,619,170股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6元(含税),共计现金分红人民币116,052万元。
2.同意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公告。
五、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批准《中国中冶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报告。
六、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的议案》
批准《中国中冶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报告。
七、通过《关于〈中国中冶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1.同意《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2.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八、通过《关于制定颁布中国中冶〈市值管理制度〉及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1.同意《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及《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2. 同意根据监管要求披露《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资料。
九、通过《关于中国中冶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1.同意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方案。
2.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任的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暨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批准《中国中冶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暨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资料。
十一、通过《关于A股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议案》
批准《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A股募集资金2024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资料。
十二、通过《关于以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95,999万元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一年。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公告。
十三、通过《关于以H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9.86亿元H股闲置募集资金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海外工程项目流动资金,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H股公告。
十四、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1.同意中国中冶及其所属子公司2025年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6.6亿元的担保。
2.同意在2025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在担保方不变的情况下,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全资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3.同意本次担保计划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召开之日止。
4.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中国中冶及所属子公司在本次担保计划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业务及调剂事项。
5.同意公司子企业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按揭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公告。
十五、通过《关于中国中冶对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2024年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中冶对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2024年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建光、闫爱中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此,五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资料。
十六、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批准《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资料。
十七、通过《关于设定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年度限额的议案》
1.同意成立由刘力、吴嘉宁、周国萍三位董事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对公司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事项发表意见。
2.同意聘请嘉林资本有限公司担任审核持续关连交易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
3.同意中国中冶2026年与中国五矿及其除本公司外的其他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年度上限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同意中国中冶与中国五矿续签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的《综合原料、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
5.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规则的要求,依法合规对外披露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6.同意在本议案经香港联交所审核完毕后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建光、闫爱中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此,五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有关该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有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25-017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中冶”)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14,010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2024年度中国中冶合并范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4,59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723,619,170股,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6元(含税),共计现金分红人民币116,052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97,958万元用于公司经营发展及以后年度分配。该方案拟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占2024年度中国中冶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7.2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监管的要求,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4,595万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16,052万元。中国中冶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支出安排。该方案既考虑了中国中冶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需求,又保障了广大股东的投资权益。现金分红总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低于30%的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
公司所处的建筑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当前市场竞争态势日趋激烈,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大。同时,面对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公司积极转变发展思路,不断优化调整“一核心两主体五特色”业务体系,全面推进公司再转型再升级,需要较大的资金储备和投入。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公司将紧紧围绕“一创两最五强”奋斗目标,按照“核心做强、主体做优、特色做大”的基本路径,有序推进业务结构调整,提升冶金建设业务和特色业务占比,统筹推动公司实现再转型再升级。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全面推进再转型再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日常经营周转需求等方面。
(三)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着力培育新赛道、构建新优势、激发新动能,不断增强核心功能、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资金运营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努力走出一条质量更优、效益更好、效率更高、更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更好地回报广大股东。
(四)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的情况
公司将召开现金分红说明会,对现金分红相关方案进行说明。同时,通过投资者关系热线、邮箱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开展沟通交流,听取投资者建议、意见,解答相关问询,为中小股东审议、表决利润分配相关议题提供充分的信息支持。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中国中冶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利润分配方案。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同意本利润分配方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25-014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及“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中冶大厦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似松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1.同意《中国中冶2024年年度报告》。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客观、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同意《中国中冶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24年财务决算的编制、过程控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与要求;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报告的内容客观、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中国中冶计提2024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同意中国中冶2024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案。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后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计提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同意中国中冶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监管的要求,对该方案无异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中冶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暨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中冶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暨可持续发展报告》,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八、通过《关于A股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议案》
1.同意《关于A股募集资金2024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A股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对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使用情况、管理情况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和必要的分析,且已经保荐机构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未发现公司A股募集资金使用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违规使用A股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九、通过《关于以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95,999万元的闲置A股IPO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
2.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999万元的闲置A股IPO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A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是公司董事会面对公司经营实际做出的选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通过《关于将H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同意公司将人民币19.86亿元H股IPO闲置募集资金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海外工程项目流动资金,期限1年。
2.公司本次拟将人民币19.86亿元的H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H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是公司董事会面对公司经营实际做出的选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一、通过《关于〈中国中冶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25-015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及“中国中冶”)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999万元的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863号文件核准,本公司于2009年9月在境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42元,A股IPO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7亿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A股IPO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59亿元。上述A股募集资金已于2009年9月14日到位,并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09]第1035号)。截至2025年2月28日,A股IPO募集资金余额为95,999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5,339万元的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其中,大型多向模锻件及重型装备自动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人民币9,348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个月(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2024年6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9,348万元归还至公司A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三个月(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剩余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95,991万元已于2025年3月26日全部归还至公司A股募集资金专户(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A股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年末,本公司的A股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尚有1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未达计划,为阿富汗艾娜克铜矿项目,其余项目的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
截至2024年年末,本公司的A股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资1,765,632万元。截至 2025年2月28日,A 股 IPO 募集资金余额为95,999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
三、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本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的前提下,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部分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999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董事会审议程序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以不超过人民币95,999万元A股IPO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本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95,999万元的闲置A股IPO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999万元的闲置A股IPO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A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是公司董事会面对公司经营实际做出的选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公司A股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中国中冶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一年并承诺合规使用该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保荐人对于公司使用不超过95,999万元的A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一年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25-016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本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6.6亿元融资担保和业务经营担保,公司下属子公司预计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按揭担保,本担保计划需提交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 本担保计划涉及被担保人: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7家,下属三级及三级以下子公司13家,以及合格的商品房承购人。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部分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需求,确保生产经营工作稳健开展,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2025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6.6亿元(或等值外币,下同)担保,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按揭担保,并提交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一)2025年度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
2025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计划提供不超过606.6亿元担保,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9.6%。具体包括:
1.中国中冶本部计划为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94.9亿元担保;
2.中国中冶下属子公司为中国中冶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7亿元担保。
上述担保的担保种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保证,担保内容包括贷款、保函、票据、信用证等以及业务经营担保,担保期限以被担保方融资需求及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或相关协议为准。
上述担保计划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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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瑞木镍钴管理(中冶)有限公司为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中冶瑞木镍钴有限公司为公司下属三级子公司。
(二)2025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的按揭担保额度
2025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计划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按揭担保。此类担保系公司下属子公司按房地产行业经营惯例提供,公司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抵押借款提供的担保,承购人以其所购商品房作为抵押物,提供该等担保为公司带来的相关风险较小。
(三)担保计划期限
上述担保计划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有关担保计划项下具体担保业务审批的授权
董事会同意在2025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在担保方不变的情况下,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全资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对于中国中冶及所属子公司在本次2025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业务及调剂事项,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概述
本次担保计划涉及的被担保人包括: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7家,公司下属三级及三级以下子公司13家,以及合格的商品房承购人。
有关被担保子公司的详细情况请参见附件《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表》。
三、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冶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不含商品房按揭担保)共计人民币91.6亿元,占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0%;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含商品房按揭担保)共计人民币78.3亿元,占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5.1%;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的按揭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9.9亿元;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附件: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表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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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采用元版数据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