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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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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5-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31 股票简称:安孚科技 编号:2025-029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5年3月31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6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700万元。

● 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 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孚科技”)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刘荣海先生、副总经理梁红颖先生、副总经理王晓飞先生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

本次计划增持人员包括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刘荣海先生、副总经理梁红颖先生及副总经理王晓飞先生。

2、增持主体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情况

注:以上持股比例为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的结果。

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上述增持主体除在2024年5月1日披露增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外,未披露其它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公司通过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控股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孚电池”)以后,连续三年实现了收入和利润的稳定增长。公司对负责南孚电池经营管理的公司高管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予以充分肯定,同时为激励南孚电池管理层继续努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予以绩效奖励。获得绩效奖励的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刘荣海先生、副总经理梁红颖先生、副总经理王晓飞先生基于对公司中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以及对公司战略规划和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特将各自所获得的全部或部分绩效奖励用以增持公司股票。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3、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

4、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2025年3月31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承诺自愿锁定1年不对外出售本次增持的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四、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次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莉、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张萍、钱树良和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能源”或“标的公司”)31.00%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披露了《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草案(二次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草案(二次修订稿)》中的财务数据需要更新至2024年度,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依据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最新财务数据及本次交易最新情况对前次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并披露了《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相较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披露的《草案(二次修订稿)》,本次披露的重组报告书对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主要情况如下:

除上述更新和修订之外,公司已对《草案(三次修订稿)》全文进行了梳理和自查,完善了少许表述,对重组方案无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