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5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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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复核合伙人:许朝晖,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具有30年专业服务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近3年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许朝晖先生2024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本次拟任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任绍文先生,自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1年加入德勤香港。现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会员。任绍文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任绍文先生自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项目成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项目成员的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2025年境内外财务报表审计和中期审阅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340万元;德勤华永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6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用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委员会对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会议认为,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和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且过去一年很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的内控审计和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以及中期审阅工作,满足公司对于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会议同意续聘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分别担任公司2025年度境内和境外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2340万元;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160万元;并同意将上述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用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分别担任公司2025年度境内和境外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340万元;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60万元;并同意将上述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聘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A股代码:601390 A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5-015
H股代码:00390 H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属 2025年第 1 次定期会议(2025年度总第3次)〕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25年3月18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陈文健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A股年度报告及摘要、H股年度报告及2024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A股2024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A股2024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H股2024年度业绩公告详见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计划的议案》,同意:1.2024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8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24,741,865,118股,扣除将回购注销的856,199股后,公司总股本为24,741,008,919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403,899,587.5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2.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期间增加一次中期分红,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3.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要求办理后续现金分红派发工作。4.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中铁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计划的公告》(临2025-016)。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的《中国中铁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5-017)。
(五)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中铁关于2024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5-018)。
(六)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用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中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5-019)。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用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中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5-019)。
(九)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中铁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2024年审计工作总结和2025年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暨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中铁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暨社会责任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修龙、孙力实和屠海鸣的2024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中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为中国中铁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2025年度责任保险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中铁关于估值提升计划的公告》(临2025-020)。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中铁资本控股(北京)有限公司重组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成立中铁中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A股代码:601390 A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5-017
H股代码:00390 H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年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在充分参考年审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的基础上,本公司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年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81.16亿元。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4年,公司结合年末的应收款项性质、账龄和风险程度等信息,在进行评估后,对应收款项计提了减值准备人民币39.31亿元。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4年,公司对建造合同项目已完工未结算及一级土地开发等形成的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4.87亿元。
3.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4年,因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存货成本已超过可变现净值,公司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2.74亿元。
4.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4年,公司对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对债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8.48亿元。
5.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其他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5.76亿元。
二、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核,并经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 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方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方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以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2024年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81.16亿元。
三、2024年度减值计提对公司利润影响情况
2024年计提的减值准备将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减值及损失准备增加人民币81.16亿元,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减少人民币81.16亿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A股代码:601390 A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5-018
H股代码:00390 H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对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中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原则进行了修订完善:明确了若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企业是否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明确了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契约条件时,应当区别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和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澄清了如果企业负债的交易对手方可以选择以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且该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单独确认,则相关清偿条款与该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无关;以及明确了附有契约条件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的贷款安排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同时要求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规定时,应当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根据解释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 (财会〔2023〕21 号),对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企业在首次执行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解释17号规定,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3.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解释18号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解释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根据汇总结果,经分析,上述通知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解释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根据汇总结果,经分析,上述通知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解释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根据汇总结果,公司适用解释18号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为:2024年度“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调增537.9万元,“销售费用”科目调减537.9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调增1,542.1万元,“销售费用”科目调减1,542.1万元。
三、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A股代码:601390 A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5-020
H股代码:00390 H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估值提升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铁”或“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估值提升计划》。本《估值提升计划》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 本《估值提升计划》结合公司发展规划,拟围绕提升经营质量、运用资本工具、增进市场联动等方面,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 本《估值提升计划》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计划方案,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规定,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A股股票处于低位波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简称“每股净资产”),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2023年年报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A股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0.33元/股,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1.43元/股,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公司每股净资产变化情况:
■
公司前12个月A股股价波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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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程序
2025 年3月28日,中国中铁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一)提升经营质量,实现质效提升
1.做好产业引领,突出投资价值。公司将围绕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主动作为,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切实发挥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持续强化优势产业引领地位,强化大跨度桥梁、深海隧道、铁路电气化以及高端装备等方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创新驱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稳步发展壮大战略新兴产业,加大扩围“第二曲线”市场和海外市场。
2.深化改革攻坚,增强企业活力。公司将把改革深化提升作为增强企业活力、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确保高质量完成既定改革目标,持续提升企业服务国家战略能力,重点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纵深推进三项制度改革、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大力提升瘦身健体效能。
3.抓好关键指标,提升业绩成效。公司将锚定“效益提升、价值创造”主线,聚焦“增现金、降负债、控风险”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提质,降带息负债、降“两金”、降资产负债率,将主要经济指标体现在质的有效提升上,特别是以财商法采“四融合”为抓手,扎实推进大商务管理再提升暨降负债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全方位提升企业管理效率和效益;加大降本节支增效,强化投资业务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增量盘活存量,坚决有力防控重点领域风险。
(二)运用资本工具,夯实价值经营
4.充分发挥并购重组作用。公司将持续优化并购管理工作机制,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第二曲线”业务和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高质量境内外产业并购和内部重组整合等方式,优化资产结构和业务布局,加快培育新的增长动能。
5.积极实施现金分红。公司将始终秉持积极回报股东的宗旨,定期研究发布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方案,在满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结合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适时增加分红频次、提高分红比例,优化分红节奏,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6.适时开展股份回购和争取股东增持。公司将结合股权结构和业务经营需要,开展使用自有资金或利用专项贷款等政策实施股份回购事项的研究。在股价处于长期破净期间,尤其是市场下行压力较大时,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以及股价走势及时开展股东沟通,稳定长期持股信心,争取更多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增持。
7.灵活运用资本市场各类融资工具。公司将以满足公司主业发展资金需求为前提,有效控制债务规模、优化债务结构,结合市场环境适时开展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活动;积极盘活应收账款、运营资产等存量资产,推动类REITs、资产证券化等项目落地。
(三)增进市场联动,保障价值实现
8.持续深化信息披露工作,提升公司透明度。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沪港两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要求,及时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体系,积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规范法定信息披露内容,加大自愿性信息披露,丰富定期报告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同时公司将积极践行ESG理念,不断健全中国中铁ESG管理体系,提升ESG报告编制与披露内容质量,力争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主流ESG评级机构的评价等级处于国内行业前列。
9.持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传递公司投资价值。公司将继续坚持“大投关”“立体投关”理念,不断健全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丰富投资者沟通渠道,做好投资者热线、IR邮件、上证e互动等渠道日常交流,积极举办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参加券商峰会与投资者开展交流,适时组织路演和反向路演,增强公司管理层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提升公司战略和长期投资价值的市场认同。增强市场投资者投资偏好分析和公司股东持股变化分析,开展针对性的交流活动。
10.持续深化市值管理机制,助力公司价值提升。公司将把市值管理作为提升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的长期战略管理行为,将市值管理有关工作纳入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市值管理制度,完善市值管理机制;持续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做好与大盘指数和建筑央企上市公司的对比分析,有针对性的制定并开展市值管理活动。根据国资监管和证券监管要求,进一步优化市值管理考核体系,与公司所属控股上市公司逐步形成多级联动的科学市场价值考核机制。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估值提升计划》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评估安排
公司将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在综合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及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等进行评估后确实需要完善的,公司将对《估值提升计划》进行完善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五、风险提示
本《估值提升计划》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计划方案,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