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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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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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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基于公司海外业务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升东南亚供应链和销售网络布局,有利于开拓越南区域电子家电、新能源等产业配套包装材料市场,加强对电子家电、新能源等产业跨国龙头企业客户的国际化供应能力,符合公司全球化战略方向,对海外业务将产生进一步推动作用。此外,针对全球贸易局势的变化,加大东南亚投资建设,有助于增强公司应对未来的贸易风险的能力。

(二)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本次拟设立的子公司尚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相关业务尚未开展。同时,因越南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国内存在区别,本次设立越南子公司事项还需获得越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登记,存在面临受宏观政策调控、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不确定因素影响的情形。本次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暂无重大影响。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依托前期积累的管理经验,提升对外投资、管理运营的监督与控制,提高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如本次对外投资最终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在海外供应链和销售网络的布局,提升营销与供应能力,更好地推进全球化战略,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带来新的驱动力,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8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04月15日(星期二)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本次说明会。

参与方式一:https://eseb.cn/1mUanocelQ4;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右边二维码。

投资者可依据提示,登录后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进军先生,董事会秘书白琼女士,财务总监屈乐明先生,独立董事王竞达女士,保荐代表人黄学鹏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高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5年04月14日(星期一)17:00前将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stock@szwzxc.com),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为了更好地匹配整体经营管理与业务发展的需求,同时进一步满足新能源车领域客户的相关要求,同意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安徽王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王子”)的股东广东泽杉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31%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栢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栢兴科技”),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栢兴科技、王芬琴和胡杰将分别持有安徽王子86%、9%和5%的股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上述股权转让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近日,安徽王子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相关登记备案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2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介绍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为充分落实对公司员工的有效激励,结合激励对象意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后,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时对33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6,752,200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82,006,553股减少为375,254,353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382,006,553元减少为375,254,353元。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3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经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725.36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2,437.72万元,资产减值损失8,287.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的说明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本公司对于应收账款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账龄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本公司对于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的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商誉减值损失的说明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10,725.36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10,725.36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具有合理性。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4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明确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适用的准则、列示及披露要求。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