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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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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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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分别做《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2025年4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未在上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亦可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三)登记地址:河北唐山新华东道70号东楼公司证券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张嘉颖、郭宣辉

联系电话:(0315)2812013、3026507

联系传真:(0315)3026507

电子邮箱:kcc@kailuan.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9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和《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以上产品销售量和销售金额均为对外部市场的销售。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数据已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0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涉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943,776,771.92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考虑对股东的回报,同时为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87,799,8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2,827,961.26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61%。

如在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879,002,339.11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150.03%,不涉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会议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一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4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迁安中化公司”)、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中润公司”)、唐山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炭素化工公司”)、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中浩公司”)、唐山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科技公司”)、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中滦公司”),非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拟对上述所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50,8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173,805.63万元。

●上述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特别风险提示:部分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有关情况请参阅本公告正文。

一、预计2025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所属迁安中化公司、唐山中润公司、炭素化工公司、唐山中浩公司、化工科技公司、承德中滦公司六家子公司的融资需求,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拟向其提供不超过350,850万元的融资担保。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公司提供的单笔担保事项不再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限内办理上述融资担保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授权办理担保事宜的议案》,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83752420382P

成立时间:2003年06月30日

注册地点:河北省迁安市经济开发区松汀村西

主要办公地点:河北省迁安市经济开发区松汀村西

法定代表人:张玉国

注册资本:99,240.00万元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炼焦;焦炉煤气、焦油、粗苯、硫磺、硫酸铵、硫氰酸铵、初级煤化工产品制造;余热利用;五金产品、建材、矿山专用设备及零配件、建筑工程机械零配件、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润滑油脂、生铁、铁合金、铁精矿粉、球团铁矿、烧结铁矿、铁矿石、石灰石、石英石、白云石、炉料、膨润土、焦炭、焦粉、钢坯、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批发、零售;炼焦技术咨询与服务。

主要股东:公司、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股份”)、迁安市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迁安市重点项目投资公司”)。

截至2024年末,迁安中化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96,017.31万元,负债总额307,614.64万元,净资产88,402.67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实现692,418.47万元,净利润-45,843.39万元。

2.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

迁安中化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49.82%的股权,首钢股份持有其49.82%的股权,迁安市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0.36%的股权。迁安中化公司的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03567366492K

成立时间:2011年01月01日

注册地点:承德双滦区滦河镇

主要办公地点:承德双滦区滦河镇

法定代表人:王立平

注册资本:77,800万元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焦炭、焦炉煤气、焦油、粗苯、硫磺的加工、销售。

主要股东:公司、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钢集团”)

截至2024年末,承德中滦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4,403.16万元,负债总额88,518.18万元,净资产25,884.98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实现204,871.36万元,净利润-21,079.44万元。

2.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

承德中滦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承钢集团持有其49%的股权。承钢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94798415853U

成立时间:2007年1月24日

注册地点:唐山海港开发区3号路南

主要办公地点:唐山海港开发区3号路南

法定代表人:宁利民

注册资本:155,924.75万元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餐饮服务。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主要股东:公司、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股份”)、唐山港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港兴”)。

截至2024年末,唐山中润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47,186.03万元,负债总额196,685.36万元,净资产150,500.67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实现576,957.50万元,净利润-13,460.07万元。

2.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

唐山中润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4.08%的股权,河钢股份持有其5%的股权,唐山港兴持有其0.92%的股权。唐山中润公司的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唐山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6677220603

成立时间:2007年11月12日

注册地点:河北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5号路北

主要办公地点:河北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5号路北

法定代表人:李顺常

注册资本:22,011.1024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餐饮服务。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主要股东:公司、河钢股份

截至2024年末,炭素化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5,887.23万元,负债总额37,937.81万元,净资产27,949.42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实现138,968.80万元,净利润-1,390.77万元。

2.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

炭素化工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4.72%的股权;河钢股份持有其5.28%的股权。河钢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945576763157

成立时间:2010年06月17日

注册地点:唐山海港开发区港福街南(生产经营地:唐山海港开发区港兴大街以北、海明路以东、铁路东环线以西)

主要办公地点:唐山海港开发区港福街南(生产经营地:唐山海港开发区港兴大街以北、海明路以东、铁路东环线以西)

法定代表人:李国忠

注册资本:259,404.25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检验检测服务。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公司

截至2024年末,唐山中浩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35,439.75 万元,负债总额156,891.93万元,净资产278,547.82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实现229,839.70万元,净利润604.26万元。

2.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

唐山中浩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六)唐山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开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93MA07LHKJ7N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04日

注册地点:唐山海港开发区文化大街以南、中浩大路以东(生产经营地:唐山海港开发区文化大街以南、中浩大路以东)

主要办公地点:唐山海港开发区文化大街以南、中浩大路以东(生产经营地:唐山海港开发区文化大街以南、中浩大路以东)

法定代表人:李建华

注册资本:34,508.59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科技中介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翻译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研发;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玻璃仪器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合成纤维制造。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公司、开滦汇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24年末,化工科技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9,088.55 万元,负债总额4,416.09万元,净资产34,672.46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实现65.97万元,净利润41.29万元。

2.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

化工科技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6.39%的股权,开滦汇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2.58%的股权,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03%的股权。化工科技公司的另外两家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为预计担保公告,公司与相关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在上述批准额度内,公司发生具体担保事项时,将持续披露担保公告。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迁安中化公司、承德中滦公司、唐山中润公司、炭素化工公司、唐山中浩公司、化工科技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促进其正常的生产经营。上述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授权办理担保事宜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和首钢股份分别持有迁安中化公司49.82%的股权,公司与首钢股份同比例提供融资担保,保障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迁安中化公司经营稳定,公司对其提供的融资担保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承德中滦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承钢集团持有49%的股权。双方股东按照股比提供融资担保,保障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承德中滦公司经营稳定,公司对其提供的融资担保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唐山中润公司成立时,公司引进河钢股份、唐山港兴作为战略合作伙伴,主要考虑可以形成长期稳定的销售渠道,保障唐山中润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作为持股94.08%的大股东,为唐山中润公司提供全额融资担保,保障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唐山中润公司经营稳定,银行信用良好,公司对其提供的融资担保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持有炭素化工公司94.72%的股权。公司为炭素化工公司提供全额融资担保,保障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炭素化工公司经营稳定,销售渠道畅通,公司对其提供的融资担保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唐山中浩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唐山中浩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保障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唐山中浩公司经营稳定,公司对其提供的融资担保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化工科技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6.39%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按股比为化工科技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保障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化工科技公司经营稳定,公司对其提供的融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目前担保事项均为对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严格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自公 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对所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70,9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已使用172,865.00万元,剩余额度 98,085.00万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 173,805.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2.16%。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或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6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影响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计提折旧净增加额约1,334万元,预计减少公司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956万元,减少2025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956万元,具体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公司拟自2025年1月1日起变更掘进设备、输送设备等部分机器设备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经济寿命年限相比更趋合理,将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为客观公允。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和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固定资产的经济价值和技术更新等因素,公司对各类固定资产实际使用年限和设备状态进行梳理分析,拟自2025年1月1日起变更掘进设备、输送设备等部分机器设备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经济寿命年限相比更趋合理,将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为客观公允。公司主要机器设备变更前后的折旧年限如下: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公司本次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影响2025年计提折旧净增加额约1,334万元,预计减少公司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956万元,减少2025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956万元,具体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三)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总额、净资产的影响

公司假设于2022年1月1日执行运用该会计估计,对2022年度(末)、2023年度(末)、2024年度(末)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三、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等的结论性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综合考虑了固定资产的经济价值和技术更新等因素,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会计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固定资产的经济价值和技术更新等因素,变更掘进设备、输送设备等部分机器设备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后能够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