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93版)
(上接193版)
■
5. 公司债券情况
5.1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2019年11月1日,公司完成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工作,募集资金5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约499.12亿元;2019年11月15日,上述A股可转债在上交所挂牌交易,简称“浦发转债”,代码110059。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司可转债自2020年5月6日进入转股期,转股期至2025年10月27日止。
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实施了2023年度A股普通股利润分配。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有关法规规定,在公司可转债发行后,当公司出现因派送现金股利使公司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公司将相应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为此,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浦发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8日(除息日)起,由人民币13.24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2.92元/股。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有人民币1,431,000元浦发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97,905股,占浦发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0.0003%。尚未转股的浦发转债金额为人民币49,998,569,000元,占浦发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971%。
■
■
■
5.2 公司金融债券情况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3月4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金融债券”(债券简称:24浦发银行债01,债券代码:21238003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0亿元,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2.35%,起息日为2024年3月4日,到期日为2027年3月4日。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3月28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期金融债券”(债券简称:24浦发银行债02,债券代码:212480008)。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0亿元,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2.38%,起息日为2024年3月28日,到期日为2027年3月28日。
上述债券募集资金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机构批准,用于满足公司资产负债配置需要,充实资金来源,优化负债期限结构,促进业务的稳健发展。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与募集说明书一致。
5.3 公司资本债券情况
2024年7月12日,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公司全额赎回了2019年7月10日至12日发行的规模为人民币300亿元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至16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期二级资本债券”(品种一债券简称:24浦发银行二级资本债01A,债券代码:232480052;品种二债券简称:24浦发银行二级资本债01B,债券代码:232480053)。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00亿元,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50亿元,5+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2.17%,起息日为2024年8月16日,到期日为2034年8月16日;品种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10+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2.30%,起息日为2024年8月16日,到期日为2039年8月16日。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至10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期二级资本债券”(品种一债券简称:24浦发银行二级资本债02A,债券代码:232480098;品种二债券简称:24浦发银行二级资本债02B,债券代码:232480099)。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00亿元,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40亿元,5+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2.15%,起息日为2024年12月10日,到期日为2034年12月10日;品种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0亿元,10+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2.34%,起息日为2024年12月10日,到期日为2039年12月10日。
上述两期资本债券募集资金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机构批准,用于补充公司二级资本,提升资本充足率,以增强公司的运营实力及风险抵御能力,支持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与募集说明书一致。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集团于2024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具体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参见《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本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附注“三、35.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起设立的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对浦银金租增资,并授权高级管理层完成增资的相关事宜。2024年4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核准下发《关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同意浦银金租注册资本由5,000,000,000元变更为6,403,574,436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浦银金租4,454,574,43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9.56%。
3.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2024年11月,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浦发银行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金复﹝2024﹞707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核准公司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董事长:张为忠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上海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2025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11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张为忠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公司2024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3.《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5.《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按当年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人民币43.29亿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83亿元;
(3)以届时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4.1元(含税)。
如至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上述方案执行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按照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的有关要求,留做补充资本。
同意将上述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6.《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对外披露本议案附件《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7.《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8.《公司〈2024年度第三支柱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9.《公司2024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同意转报监事会,形成最终评价结果。
同意对外披露本议案附件《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在股东会上报告。同意对外披露本议案附件《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各位董事对本人履职评价结果回避表决)
10.《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在公司领薪董事、监事薪酬情况提交股东会审议。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董事张为忠、刘以研、赵万兵对本人薪酬事项回避表决)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1.《公司2024年度大股东及其他主要股东评估情况的议案》
同意在公司股东会上报告大股东评估情况。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2.《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3.《公司关于〈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4.《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5.《公司关于〈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6.《公司2025年度资产损失核销授权的议案》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7.《公司关于资产损失核销的议案》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8.《公司关于授信企业风险化解方案的议案》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股息分配总额,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32.86亿元,其中扣除2024年发放的浦发优1和浦发优2股息共人民币15.59亿元、永续债派息人民币37.94亿元后,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当年利润为人民币379.33亿元。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当年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人民币43.29亿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83亿元;
3.根据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4.1元(含税)。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普通股总股本29,352,178,302股计算,合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20.34亿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30.16%(即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上述方案执行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按照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的有关要求,留做补充资本。
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股息分配总额,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上海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2025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监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8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何卫海监事主持。
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
1.《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公司2024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3.《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4.《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5.《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6.《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7.《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8.《公司〈2024年度第三支柱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9.《公司2024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同意在公司股东会上报告。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0.《公司2024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同意在公司股东会上报告。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各位监事对本人履职评价结果回避表决)
11.《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同意在公司股东会上报告。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2.《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在公司领薪董事、监事薪酬情况提交股东会审议。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监事何卫海、张宝全、张湧对本人薪酬事项回避表决)
13.《公司2024年度大股东及其他主要股东评估情况的议案》
同意在公司股东会上报告大股东评估情况。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4.《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5.《公司关于〈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6.《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7.《公司关于〈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8.《公司2025年度资产损失核销授权的议案》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9.《公司关于资产损失核销的议案》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0.《公司关于授信企业风险化解方案的议案》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为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薛晨俊,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薛晨俊200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薛晨俊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应晨斌,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应晨斌202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应晨斌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史剑,201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史剑199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公司未发现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743万元,与去年同期一致,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1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2025年3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的基本信息、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审计服务情况等进行了了解和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同意按照公司治理相关程序,将相关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已知信息,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声誉良好。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2025年3月27日,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估值提升计划,并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本估值提升计划围绕经营提升、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东增持、制度完善等一系列措施,聚焦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 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截至2024年末,公司股价报收10.29元/股。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其中: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9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20.03元),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20.95元)。
(二)审议程序
本《估值提升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度聚焦主业发展,积极主动提质增效
公司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强化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会议精神,深刻把握金融的政治性、人民性,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积极服务国家战略,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公司围绕金融“五篇大文章”和上海“五个中心”建设探索创新,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努力形成具有比较优势的业务模式,助力加快金融强国建设,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成效。
二是坚定践行“数智化”战略,加快布局“五大赛道”。公司聚焦科技金融、供应链金融、普惠金融、跨境金融、财资金融“五大赛道”,以数据要素和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技术为关键驱动,高效重塑银行经营逻辑和组织体系,加快推动转型升级,力争实现经营效益较好增长,资产负债规模稳步提升,资产质量持续改善。
三是大力发展数字金融,赋能新质生产力全面发展。公司通过强化数字基建、数字产品、数字运营、数字风控与数字生态“五数建设”,将金融服务由单点扩展到多维,由单时点扩展到全过程,贯穿全生命周期,进而将服务的深度、广度、宽度、精准度实现更高层级的跃升。
四是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为高质量发展固本强基。打造“干净、健康、敏捷、可持续”的资产负债表,竭力减缓净息差下降速度,做好贷款“量价险”平衡,增强结算性存款留存和高成本存款管控,全面提升综合化经营服务能力。加强全面风险合规内控管理,建立从新投放监测到风险处置出清的全流程管理模式,坚持“控新降旧”并举,持续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开展“简清工程”提高内部运转效率,实施“流程再造”提升客户体验,发起“制度优化攻坚行动”实现基层减负和制度落地。
(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稳定投资回报预期
公司管理层始终牢固树立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理念,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与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上市以来公司累计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1,414亿元。公司坚持在稳健、可持续经营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持续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及时让投资者分享公司价值创造成果。
(三)拓升投关管理效能,增进市场价值认同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构建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不断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保持与资本市场高频、高质、高效的沟通,增进市场认同。
一是持续完善“数智化、精益化”投关管理模式。在集团层面持续优化自上而下的“董事会-经营层-投关团队”管理体系,提升“内部高效协同+外部交流反馈”闭环工作机制的质效,注重投资者意见收集,提高投关沟通针对性,有效解答各类投资者的关切。
二是进一步提升投关活动影响力。通过现场会议、网络直播、文字互动等多种形式召开业绩说明会,积极组织开展管理层带队路演活动,多维度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坦诚、深入的交流,充分展示公司的战略成效、经营亮点和投资价值。
三是不断强化日常投关工作广度与质效。积极组织投资者开放日、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参加机构投资者策略会等,做好投资者热线、公众邮箱等各类渠道交流沟通,增强投资者的参与度和认同感,持续提升投资者感受体验。
(四)臻善信息披露质量,传递公司价值理念
公司将通过清晰透明的信息披露,把战略导向、经营逻辑、落地措施向市场充分传导,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一是持续提升定期报告披露的信息质量和可读性,围绕公司战略以及市场热点,以详实的数据和生动案例强化主动披露并展示公司最新经营业绩、管理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讲好中长期价值投资故事。
二是高质量做好临时报告信息披露,切实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提升公司价值影响力和品牌声誉。
三是进一步增强主动类信息披露的质效,积极主动披露回应市场及投资者的关注热点,保持信息披露数据的连贯性、可比性,不断增强公司的透明度和市场认同感。
四是编制和发布高水平可持续发展报告,推进ESG相关信息披露,展示公司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成效与特色,全面展现公司积极向上的品牌形象,树立良好企业公民形象,提升资本市场的认可度。
(五)持续推动股东增持,吸引耐心资本投资
基于对公司未来经营前景的信心,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国际集团自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3月4日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普通股93,999,979股,占总股本的0.32%。增持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普通股占总股本比例为29.99%。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实施完成后5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2025年将继续积极引导中长期资金关注、认可公司投资价值,以稳健的经营策略与长期价值创造的能力,增强长期投资者的信心,推动公司市值合理反映内在价值,市值表现稳健向好。
(六)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积极谋划工作举措
公司高度重视市值管理工作,内部多次开展专题工作研究,已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明确了市值管理工作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及具体工作内容,以系统性思维全面统筹市值管理工作,致力于提升市值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公司将扎实做好市值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依法依规综合运用多种价值经营方式和手段,推动提升治理水平和经营绩效,达到公司价值创造最大化、价值实现最优化,保障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稳健前行。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充分考虑了经营提升、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东增持、制度完善等措施,注重长期价值创造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成长,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四、评估安排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进行披露。
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五、风险提示
1.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