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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首席财务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投向合法合规。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将选择信誉良好的优质合作金融机构作为现金管理的受托方。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首席财务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并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审部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7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5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尔生物”)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3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洁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8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4月12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28)。
4、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4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5、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的情况说明
本次调整前,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价格为15.41元/股。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披露《海尔生物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以2023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15元(含税)。因存在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5113元/股(含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6月6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1、授予价格调整方法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派息时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授予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P0-V=15.41-0.5113=14.90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综上,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15.41元/股调整为14.90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15.41元/股调整为14.90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确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9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19年7月30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9月20日下发《关于同意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2号)核准,同意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海尔生物”)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79,267,94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1,031,108.20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1,161,576,074.14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其他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10月22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433766_J04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期末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及监管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于2019年10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本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账号233839980798和账号223439986381)。
本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青岛海尔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原“青岛海特生物医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科技”)实缴出资及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本公司、生物科技及国泰君安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生物科技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55,714,447.47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836,050.32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专字第61433766_J11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已实施完成。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的情况。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首席财务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情况如下:
■
2024年度,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738.11万元。
5、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4,7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9.95%,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已经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4,700.00万元公司已全部使用完毕。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0年7月6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公司将“海尔生物医疗产业化项目”节余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3,055.5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就该事项发表同意的意见。2020年实际已提取的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为公司3,055.00万元。本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无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编制,反映了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认为:海尔生物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33365_J02号)。
(二)国泰君安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1:“募集资金净额”为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金额扣减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注 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累计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3:“海尔生物医疗产业化项目”自2019年底部分投入使用,项目使用范围较广,涉及生产产品种类较多,无法准确计算统计该项目收益情况。
注 4: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大于承诺投资总额的部分系使用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0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尔生物”)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9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9,267,940股,发行价格为15.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103.1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116,157.61万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22日全部到位,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433766_J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青岛海尔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海尔生物医疗产业化项目”、“产品及技术研发项目”和“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经过充分论证,相关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募投项目,故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在将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首席财务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6.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首席财务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1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上网公告文件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8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7元(含税)。
●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生物”、“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6,632,797.0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28,209,917.5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7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317,952,50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474,44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7,804,690.0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0.31%;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40,435,425.54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88,240,115.6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1.34%。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47,804,690.0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0.3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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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年度经营和利润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后续发展的资金需要及对股东的回报,制定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红利金额占公司2024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的重视,保障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7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海尔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下午3: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盈康一生大厦19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谭丽霞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谭丽霞主持,经全体认真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和公司对股东的回报,保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7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7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谭丽霞、周云杰、龚雯雯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本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作出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公司2024年度的各项审计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为自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情况及服务质量确定相关费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一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了《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2023年权益分派方案于2024年6月6日实施完毕。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需作相应调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15.14元/股调整为14.9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占杰、王稳夫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3月28日,以14.9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59名激励对象授予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公司所在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董事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1.对于不在公司、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职务的董事(外部董事),每年给予固定津贴15万元人民币/年(税前),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所需的合理费用采用实报实销的方式由公司承担。此外,上述情况之外的其他董事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2.对于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其任职岗位薪酬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规模和绩效为基础,根据所承接的单及目标考量确定,以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及承接目标的达成情况领取基本工资和岗位绩效工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刘占杰已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3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带领公司坚持以用户为中心的场景生态战略,精准把握生命科学和医疗创新领域的行业发展趋势,坚持以科技自立自强,通过国内和海外市场双轮驱动,“内生+外延”双增长引擎加速业务布局,为科学研究和医疗创新提供工具,创造用户终身价值,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听取了《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和《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和《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内容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中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动应对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从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远期结售汇等低风险业务,具体业务品种、金额、时间等以实际签订的文件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和修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增《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市值管理制度》。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和修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中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已经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中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2024年度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发布《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为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制定出明确的工作方向。过去一年,公司根据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并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2024年度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行动方案》,董事会已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2024年度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通过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履历以及其签署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等相关自查文件,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黄生、牛军、许铭回避表决。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并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与责任保险相关事宜,以及在今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