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15 公司简称:丰华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57,024.93元,母公司净利润3,354,448.12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474,243.04元。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88,020,508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转增37,604,102股,转增后总股本为225,624,610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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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4年,公司在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克服各种困难,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努力提升内控治理效能,外抓市场,内控成本,较好地完成了董事会制定的经营目标,实现经营业务稳定增长、盈利能力持续提升的年度目标任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882.59万元,比上年同期15,795.79万元增加3,086.80万元,增幅为19.54%;实现归母净利润875.70万元,比上年同期423.69万元增加452.01万元,增幅为106.68%;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22.81万元,比上年同期122.24万元增加800.57万元,增幅为654.91%。资产总额121,667.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7.94%;股东权益72,887.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2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围绕汽车轻量化镁铝合金压铸产品和铝合金家居产品的生产制造业务开展工作:
1、镁业科技:主要从事镁合金、铝合金精密压铸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现有产品主要为汽车方向盘骨架、汽车座椅滑轨、摩托车零件、园林手动工具等镁合金、铝合金压铸件。目前在生产的方向盘骨架60余款,终端产品品牌及合作方主要有上汽集团、上汽通用、上汽大众、宝马、蔚来、BYD、长安等,以及造车新势力等新能源品牌。报告期内,基于原材料成本下降,产品产销量增加,精益化管控措施加强等因素,镁业科技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3,068.77万元,较上年增长7.83%;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3.99%,较上年增长6.68个百分点;实现净利润459.12万元,较上年-478.04万元增加937.16万元,实现了扭亏为盈。
2、天泰荣观:现有主营业务为全铝家居定制、铝合金市政产品等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主要采购铝板、铝蜂窝芯、PVC膜、铝合金型材等原材料、辅料或其他半成品,通过蜂窝板成型、开料、封边、开孔、铣型、拼装等工序,生产加工成全铝家居办公产品、墙板、新型隔断屏风、家装衣柜、橱柜、卫浴柜以及部分市政产品等。报告期内,天泰荣观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626.62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55.13%;实现净利润342.03万元,同比增长64.07%。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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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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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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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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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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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控制权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控股股东持续推进破产重整工作。2024年7月26日,包括公司原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在内的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重整管理人与东方鑫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按照协议约定,东方鑫源支付7.45亿元重整投资款取得隆鑫控股持有的公司56,387,35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8月28日,公司完成控股股东变更及股权交割等事宜,东方鑫源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鑫源实际控制人龚大兴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新资产注入
按照新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战略部署,为切实改善公司主营业务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的现状,东方鑫源将其旗下重庆鑫源农机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资产无偿赠送给公司。本次受赠资产交易完成后,农机、通机及园林机械产品的生产制造业务与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制造业务共同构成上市公司主要业务。由于受赠资产交割完成时间在年末,公司对2024年度报告仅合并了其资产负债表,未合并其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即鑫源农机业绩在报告期内对公司未构成实质性影响。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8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隆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4、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其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利用自有闲置资金严格按照《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参与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自有闲置资金的作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9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882.5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5.70万元,母公司净利润335.44万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47.42万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88,020,508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转增37,604,102股,转增后总股本为225,624,610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说明
公司2024年度期末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会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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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57,024.93元,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880,205.08元,分红比例低于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及盈利水平
公司资产负债率低,偿债能力良好,经营情况、盈利能力近两年来处于持续改善中,由于历史亏损原因形成,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较少,分红能力尚待进一步提高。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留存未分配利润仍属于全体股东所有,公司将用于加强自主技术创新能力,并努力拓宽客户群体和市场,确保公司稳健发展,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的回报。
(三)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努力提高团队专业化程度,坚持完善新产品研发体系,提升生产运营效率及盈利能力,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为全体股东带来更多的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10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天健所成立于1983年12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2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年12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现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
业务信息:2023年度业务收入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707家,收费7.20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544家,主要涉及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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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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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梁正勇、签字注册会计师梁正勇、余海东以及项目质量复核人赵祖荣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6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监管机构要求的各项专项报告费用)。公司根据2025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75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监管机构要求的各项专项报告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所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原则,尽职尽责,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11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商誉形成过程
公司于2021年8月收购重庆天泰荣观铝制品有限公司(原名“重庆天泰荣观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泰荣观”)60%股权,取得全铝家居业务。自收购完成后,公司每年均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截至目前,公司未计提商誉减值,商誉账面价值为444.25万元。
(二)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收购天泰荣观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本次商誉减值测试采用预计现金流量现值法,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天泰荣观的特定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出具了《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收购重庆天泰荣观铝制品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重康评报字(2024)第613号]。
天泰荣观自并购入公司体系以来,业务类型主要以政府企事业单位办公家具生产销售为主,C端民用家居产品渠道商开发和直销为辅。政府企事业单位集采订单存在沟通环节多、决策周期长、协调难度大等特点,导致公司长期面临收入不均衡、订单不稳定、客户单一集中等不利境况。2024年8月,公司新大股东入驻后,为切实改善当前经营被动局面,鼓励公司加大对C端业务拓展力度,主要聚焦目前家具家电“以旧换新”等政策鼓励的“旧房翻新” 领域,以及广泛开发“新房全屋高端订制”等渠道,逐步在民用家居产品市场端建立起“天泰荣观”品牌形象。由于新兴业务尚处于研发论证阶段,是否实现计划目标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结合宏观环境、行业环境及公司未来经营规划,公司对天泰荣观商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收入依据历史经营经验及市场参与者的预期进行预测。
因相关资产组所处的宏观环境和其自身所处行业环境处于下行周期,根据评估报告结果,天泰荣观商誉减值测试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该资产组(含商誉)的账面价值,发生了减值,本年度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金额为人民币262.42万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对 2024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的影响为: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2.42万元,相应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62.42万元。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已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反映。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计提完成后,因收购天泰荣观形成的商誉净额尚余181.83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1、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62.42万元。
3、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14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业务发展和内部管理的实际需要,为更好地整合资源,明确权责体系,进一步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提高效率,公司决定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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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架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16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18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鑫源路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8日
至2025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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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基本信息
登记时间:2025年4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登记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鑫源路8号
联系电话:(023)65732327 邮箱:Fenghwa600615@163.com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王玉生
(二)会议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出席会议所需证件
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交通及食宿。
2、参会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7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7日以现场加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龚大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营业总收入18,882.59万元,同比增加19.54%;营业利润1,338.5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5.70万元。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应了公司2024年度资产负债情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8、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9、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原则,尽职尽责,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层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金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授权管理层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钟秉福、郑婧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税前实际薪酬合计393.30万元(含离任人员),2025年目标税前薪酬合计280万元,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经营业绩等匹配,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3月修订)》。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核情况
1、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3、4、6、8、9、10、11、12,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15,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5、13,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12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及具体情况
(一)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13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管理层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授权委托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产品种类
选择保本型或低风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主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交易对手为银行、基金、保险等机构。
2、授权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4、授权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在该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5、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层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金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其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利用自有闲置资金严格按照《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参与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自有闲置资金的作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经部参与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及资金使用监控,按照《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及时把控理财产品在投资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
2、公司内审人员负责对投资过程的监控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理财产品进行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及时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2、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金投资收益,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15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
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8、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特此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