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6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应用于饮料、食品等领域用的包装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按照应用领域的不同,主要可分为应用于瓶装纯净水、矿泉水的3025盖、2925盖、T2925盖、1881盖;应用于桶装饮用水的PC桶装水盖、4.5L桶装水盖;应用于瓶装功能饮料的38盖、1881盖;应用于玻璃瓶装、铝瓶装等含气系列饮料包装新型拉环盖;应用于调味品系列(酱油、调料等)产品的两片盖等瓶盖;应用于奶制品包装等瓶盖,应用于软包装(糖浆、果冻、食用油等)系列塑料组合盖;及应用其他领域的包装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3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7日以电话、专人和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珊珊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及“第四节 公司治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张钦发、陈刚、李丽杰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2、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财务报告部分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文件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11、审议通过《关于暂不行使要求实际控制人购买湖南金富部分资产的权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相关主体承诺履行的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陈珊珊女士、陈金培先生、陈婉如女士系关联方,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文件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公司治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长兼总经理陈珊珊女士、董事兼财务总监熊平津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涉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部分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3、《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1、3、4、5、7、8、11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 次会议决议》;
4、《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不行使要求实际控制人购买湖南金富部分资产的权利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2383号《关于核准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0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8.93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045.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9,013.2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9,031.7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0]518Z005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9,031.7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2,041.23万元,手续费3.43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1,069.53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截至2020年11月17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2,408.88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408.88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3,504.31万元;(3)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4)个别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相关结余资金(主要为利息收入)156.34万元直接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相关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11月17日,公司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282101040012267、44282101040012168),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901014301204404、8110901013201216617)。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金富包装有限公司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281001040059147)。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8月19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林翔兆科技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账号:44281001040061051)。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9月10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金富包装有限公司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050177903800000456)。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金富包装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10678512067)。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6月1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金富包装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050185740200000397)。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8月17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桂林翔兆科技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281001040062075),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050163511100000637)。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10月,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开立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账号:811090101430120440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开立的用于“收购翔兆科技100%股权项目” (账号:44281001040061051)的专项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对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并将账户中的余额(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述事项可豁免提交董事会审议。账户注销后,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林翔兆科技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2年10月,公司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开设的用于“饮料塑料防盗瓶盖生产线技改项目” (账号: 4428210104001216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开设的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账号: 8110901013201216617)的专项账户中的余额转入“金属瓶盖项目(一期)”涉及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母公司基本户(少部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并对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述事项可豁免提交董事会审议。账户注销后,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3年12月,公司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开立的用于成都塑料瓶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账号:4405017790380000045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开立的用于金属瓶盖项目(一期)(账号:4428100104006207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开立的用于金属瓶盖项目(一期)(账号:45050163511100000637)的专项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对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并将账户中的余额(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述事项可豁免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金富包装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林翔兆科技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林翔兆科技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4年8月,公司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开立的用于收购翔兆科技100%股权项目(账号:44282101040012267)、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开立的用于塑料瓶盖生产基地扩建项目(账号:4428100104005914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开立的用于塑料瓶盖生产基地扩建项目(账号:610678512067)的专项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对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并将账户中的余额(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账户。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述事项可豁免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金富包装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金富包装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4年9月,公司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江支行开立的用于成都塑料瓶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账号:51050185740200000397)的专项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并将账户中的余额(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账户。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述事项可豁免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金富包装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江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相关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1: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0,199.76万元高于原募集资金项目投入,为募集资金利息差异;
注2: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相关结余资金(主要为利息收入)156.34万元直接补充流动资金。考虑该部分资金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1,069.53万元;
注3:部分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超过100.00%,主要系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所致。
附表2:
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本文中的数字加计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珊珊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熊平津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熊平津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年一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5]518Z0018号《审计报告》,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205,677.1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0,149,514.29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2024年度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8,014,951.43元后,截止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合计为311,797,446.69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2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78,0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方案
■
注:上表中的2024年的“现金分红总额”为预计数,包含拟实施的2024年度现金分红(分红预案尚待股东会审议)。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因此,公司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3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史少翔,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金富科技、雷赛智能、华洋赛车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孔俊,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金富科技、博盈特焊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罗晓,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金富科技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运辉, 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签署华利集团(300979)、领益智造(002600)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史少翔、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孔俊及罗晓、项目质量复核人杨运辉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一致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本次担保均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其中四川金富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统筹安排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富科技”)及全资子公司融资事务,保证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有效控制融资风险,拟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8亿元,在总融资额度下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选择具体业务品种进行额度调配。在上述融资额度内,金富科技、子公司湖南金富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金富”)、迁西县金富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迁西金富”)、桂林翔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兆科技”)、四川金富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金富”)将根据融资授信的实际需要,相互之间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8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为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实际发生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的实际借款金额。在年度预计总额未超过的前提下,金富科技、湖南金富、迁西金富、翔兆科技、四川金富的担保额度可内部调剂使用。
为提高效率,在满足上述担保方式的条件下,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全权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上述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上述融资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超出上述担保条件范围外的,应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一:公司名称: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恒通路10号
法定代表人:陈珊珊
注册资本:2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1月20日
经营范围:设立研发机构,研究开发塑料产品、五金制品(不含电镀),电子产品和机械设备;产销:塑料产品,五金制品(不含电镀),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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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为金富科技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下转10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