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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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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5-009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了本次会议通知关于时限的要求。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宏亮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体监事均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结合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且本次变更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度要求,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5-011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14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松轩社区环观中路282号D栋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4日

至2025年4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文件及公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4月11日(9:00-11:3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松轩社区环观中路282号D栋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或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

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5、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箱地址:Stocks@pu-sz.com),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4月11日17:00,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致电公司证券部确认登记状态。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蓉芳

联系电话:0755-23720932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松轩社区环观中路282号D栋

联系邮箱:Stocks@pu-sz.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联精密”或“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调整。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2.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5,2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2,347,865.8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2,852,134.13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633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结合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超出部分系该部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2、截至2024/12/31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数据未经审计;

3、上述数据保留两位小数,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募投项目“湖南长沙MIM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整体建筑工程已于2023年底竣工验收完成,房屋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上述募投项目预计2025年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主要系公司为有效利用募集资金,根据业务需求分批购置设备补充产能所致。公司已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目前,上述募投项目已实现部分投产,后续根据订单量情况扩大设备投入。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发展战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的情况,拟调整“湖南长沙MIM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并将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变更至“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保留两位小数,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一)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1、湖南长沙MIM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湖南长沙MIM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拟对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有助于本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升,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调整主要系将本项目的部分“铺底流动资金”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调减,相应调增本项目“建筑工程费”。

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保留两位小数,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同时,为了满足客户的业务需求以及公司提升智能制造及精益化生产水平的需要,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本项目设备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本项目具体设备购置明细。本次调整主要系将本项目“设备购置费”之“生产设备-MIM”部分调减,相应调增本项目“设备购置费用”之“办公设备”及“检测设备”投入。其中,“办公设备”投入金额增加,主要用于购买服务器,为公司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供硬件支持。本项目“设备购置费”内部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考虑到募投项目“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公司在保证项目继续运行的前提下,拟对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有助于本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升。本次调整主要系增加了本项目的“建筑工程费”金额,资金来源系“湖南长沙MIM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之“铺底流动资金”及本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相应调减。

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保留两位小数,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同时,为了提高公司研发效率,进一步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本项目设备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本项目具体设备购置明细。本次调整主要系将本项目“设备购置费”之“测试设备”部分调减,相应调增本项目“设备购置费”之“办公设备及公辅设备”投入。其中,“办公设备及公辅设备”投入金额增加,主要为研发工作的数据可视化与测试模拟而购买相关设备。相关募投项目设备购置情况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湖南长沙MIM产品(电子产品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泛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均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玉谷路与智高路交会处,并于2020年完成立项备案的工作。上述两个项目系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情况确定的实施方案。近年来,由于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人工成本波动及公司内部生产规划影响,上述项目建设所需的建筑成本相比于立项时有所上升,使得项目实际建筑工程费和其他工程建设相关支出的金额增加。因此,为匹配当前建设需求,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经审慎评估后,依据项目实施优先级和资金配置计划,对上述两个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适应性调整,以优先保障项目建筑工程核心环节及配套费用的合理投入。

此外,根据目前公司实际的业务发展需要,在保持设备总投入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调整了募投项目中的部分设备购置明细,以提高公司的研发和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推动公司保持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综合考虑了市场、行业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涉及投资新项目,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推进,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也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结合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且本次变更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度要求,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