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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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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330 公司简称:绿色动力 H股代码:1330 H股简称:绿色动力环保 转债代码:113054 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交所:www.sse.com.cn 联交所:www.hkexnews.hk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董事刘曙光外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董事刘曙光因无法取得联系,未参与年度报告审核,未出具意见。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元(税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2024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概述及宏观政策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是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重要保障,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重要环节。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不断提升,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逐年增长,在生态文明建设总体目标及“碳达峰、碳中和”大背景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需求日益旺盛,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在政策支持下快速发展。

根据《城乡建设统计年鉴》及生态环境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公开平台,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从2012年的167座增加到目前的1,058座,“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的目标已提前实现,未来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将继续向县域市场下沉,具备条件的县域地区有望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

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已步入稳定发展期,垃圾焚烧发电电价政策调整以及绿证交易政策已经尘埃落地,国补结算尚未常态化,部分地区垃圾处理费结算周期延长。提质增效成为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持续发展的关键任务。

行业相关主要政策如下:

(二)产业特征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具有政策鼓励、区域垄断、资金密集、季节性与周期性波动不明显等特征,具体如下:

1、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面临的环境问题日益严峻,国家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包括垃圾处理在内的节能环保行业位居我国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首。在我国人均占地面积较小的背景下,垃圾焚烧发电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由于垃圾焚烧发电前期投入大、运营成本较高,国家从上网电价、税收等多方面出台了优惠政策,促进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快速发展,譬如每吨生活垃圾上网电量在280千瓦时以内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符合条件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电费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垃圾处理费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70%。

2、我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常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期限一般为25至30年。在该模式下,政府有关部门授予垃圾焚烧发电厂投资者或经营者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被授予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占某一区域生活垃圾处理权。

3、垃圾焚烧发电是资金密集型行业。项目所需前期投入大,一个日处理能力1,000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资金投入一般为人民币4亿元至6亿元。同时,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回收周期较长,一般在8-12年。

4、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原料为生活垃圾,与当地人口直接关联,产生量相对稳定,季节性与周期性波动不明显。

(三)公司背景及主要业务

公司是中国最早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企业之一,主要以BOT等特许经营的方式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技术顾问业务。公司着眼于经济较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及环渤海经济圈的广阔市场空间,业务布局延伸至安徽、湖北、贵州、山西、广西、江西、河南、四川等中西部地区,形成了立足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辐射全国的市场布局。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领域运营项目37个,运营项目垃圾处理能力达4.03万吨/日,装机容量857MW,公司项目数量和垃圾处理能力均位居行业前列。

(四)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BOT模式经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具体如下:负责垃圾处理的政府部门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选择服务商以BOT模式建设及运作垃圾焚烧发电厂。公司获得项目后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成立项目公司开展业务。根据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建设资金,建设及运营整个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期通常为25至30年。相关的政府部门按约定的价格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费,项目公司出售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电力、蒸汽或热水等。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公司需要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特许经营权授予方。

公司上游行业包括施工企业、安装企业、垃圾处理及发电设备(如焚烧炉、烟气处理系统、汽轮发电机组、余热锅炉等)供应商以及环保耗材供应商等,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下游行业主要包括地方政府部门及电网公司。公司向地方政府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向电网公司销售电力,并获得售电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和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工艺与技术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工艺流程如下图:

垃圾焚烧发电系统的核心设备是焚烧炉,公司主要使用自主研发的三驱动逆推式炉排炉,该种焚烧炉具有独特的一体式三段设计,干燥、燃烧、燃烬段均配置独立驱动机构,可灵活根据燃烧工况调整各段的运行速度,以更好地控制火床分布,使得灰渣热灼减率更低。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二零二四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398,572,272.66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00,743,364.00元。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总资产和总负债分别为人民币21,988,772,935.44元及人民币13,459,982,502.46元,权益总额为人民币8,528,790,432.98元,资产负债比率(以总负债除以总资产计算所得)为61.21%,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为人民币5.78元。

2、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公开发行了2,36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人民币23.6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45亿元。A股可转债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在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订定发行条款当日(即2022年2月22日)的公司A股股价为人民币9.73元╱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70号文同意,公司23.6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绿动转债”,债券代码“113054”,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9.82元/股。根据有关规定和《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因公司派送2021年度现金股利、2022年度现金股利、2023年度现金股利及2024年中期现金股利,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历经4次调整,当前可转债转股价格为9.35元/股。

根据有关规定和《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绿动转债”自2022年9月5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份。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因可转债转股,公司股份增加12,725股。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5-012

转债代码:113054 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除刘曙光外,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董事刘曙光因无法取得联系未参加本次董事会,对公告相关内容未出具意见。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非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1,167.47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139,345.29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869.06万元(含税)。

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9日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13,934.52万元(含税)。

2024年中期及年度利润分配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41,803.58万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71.4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待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5-011

转债代码:113054 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除刘曙光外,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董事刘曙光因无法取得联系未参加本次董事会,对公告相关内容未出具意见。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于年末对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需对葫芦岛工业废物处理处置中心项目(以下简称“葫芦岛危废项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2,935万元。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减值迹象与原因

葫芦岛危废项目于2021年12月投产,处置工艺包括填埋、焚烧、物化,为公司唯一危废处理项目。受危废处理行业产能过剩以及本项目填埋场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等因素影响,本项目产能利用率较低,尚未实现盈利,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减值6,949万元。

(三)减值测试情况

2024年末葫芦岛危废项目整个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37,801万元。公司对葫芦岛危废项目进行了减值测试,测试结果显示,2024年末葫芦岛危废项目的可收回金额为24,866万元,低于账面价值12,935万元,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减值测试,2024年度葫芦岛危废项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2,935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年度公司对葫芦岛危废项目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2,935万元,所计提减值准备全额计入公司2024年度损益。本次计提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垃圾焚烧主业的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葫芦岛危废项目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同意葫芦岛危废项目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2,935万元,所计提减值准备全额计入公司2024年度损益。

(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葫芦岛危废项目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内容及程序符合公司相关规定,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葫芦岛危废项目计提减值准备12,935万元,所计提减值准备全额计入公司2024年度损益。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5-013

转债代码:113054 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可转债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除刘曙光外,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董事刘曙光因无法取得联系未参加本次董事会,对公告相关内容未出具意见。

重要内容提示:

● 节余募集资金用途: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1,730.0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占募集资金净额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23.6亿元A股可转债,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约为23.45亿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062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2月底,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25,167.45万元,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及原因

(一)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2月底,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为11,730.08万元(含利息),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开户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障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费用管理,持续优化采购方式,对设备进行集中采购,节约了项目开支。

2、部分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存在分期付款条件,尚未支付的剩余质保金等待支付款项还需一定周期支付。

3、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四、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上述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1,730.0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各募投项目剩余质保金等待支付款项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债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将可转债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将可转债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占募集资金净额的5%,未达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绿色动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己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对绿色动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5-009

转债代码:113054 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除刘曙光外,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董事刘曙光因无法取得联系未参加本次董事会,对公告相关内容未出具意见。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董事刘曙光先生因无法取得联系,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乔德卫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管理层编制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葫芦岛危废项目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同意对辽宁葫芦岛工业废物处理处置中心项目(以下简称“葫芦岛危废项目”)计提资产减值12,935万元,所计提减值准备全额计入公司2024年度损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2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业绩公告〉与〈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业绩公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对外披露。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与风险管理有效性确认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一致认为公司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系统均为有效及足够。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薪酬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薪酬计划与2024年一致。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独立董事周北海先生、欧阳戒骄女士、郑志明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薪酬计划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及2025年薪酬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管理层2024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及2025年薪酬计划。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董事长乔德卫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债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为加强内部资源统筹,降低公司整体财务成本,同意公司向四家非全资子公司宜春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朔州绿动南山环境能源有限公司、莱州海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及绿益(葫芦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含借款展期、新增借款),其中借款余额展期合计为57,731.56万元,未使用的借款额度展期金额合计为4,330万元,新增借款合计为5,40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三年,借款利率均按公司《大额度资金运作管理办法》执行。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公司修订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安全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皮思维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安全总监。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皮思维先生简历

皮思维,男,1971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与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1990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发电厂生产科副科长、电气车间副主任、发电车间副主任、发电部副主任、生技科副科长、输灰车间副主任、发电厂脱硫及输灰作业区白班作业长、发电厂发电作业区白班作业长。2016年9月起任职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9月至2025年3月,历任公司运行管理部运行安环主管、运行管理部经理助理、运营管理中心副经理(主持工作)、运营管理中心经理、四会项目公司总经理、运营管理中心经理。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5-010

转债代码:113054 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莹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监事会编制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葫芦岛危废项目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同意对辽宁葫芦岛工业废物处理处置中心项目(以下简称“葫芦岛危废项目”)计提资产减值12,935万元,所计提减值准备全额计入公司2024年度损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2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业绩公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的各项经济指标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公司编制《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3、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定;4、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将可转债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将可转债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