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上接97版)
3. 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师的建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配备的审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同意提请董事会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师。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第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 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开展商品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衍生品交易概述
为规避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确保公司稳健发展,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2025年,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套期保值业务)。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九届第三十五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该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计划2025年度进行套期保值的最高保证金为人民币7亿元(含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4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部分规避价格风险,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二、衍生品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 交易目的
公司商品类金融衍生品交易均为针对实际经营中的成本锁定、利润锁定、价格发现或库存套保,规避相应原材料或产成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铁矿石、动力煤、焦煤、焦炭、有色、合金等以及产成品:热轧卷板、螺纹钢等,这些商品的价格走势与对应的期货品种价格走势具有高度相关性。同时,上述商品价格波动显著,而商品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的稳健经营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在公司资金可有效支撑及谨慎控制规模的前提下,套期保值业务可以为公司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风险控制手段和贸易流转通道,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经营活动的稳步发展。
2.交易金额
依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在采购和销售指标的90%范围内,开展期货业务。根据时点最大净持仓确定最高保证金,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年度最高保证金为7亿元(含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考虑到期货市场杠杆率及金融风险,交易保证金使用规模控制在40%以内。任一时点的交易规模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额度,并结合自身资金状况,审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持有合约价值控制在合理范围。
3.交易方式
公司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等合法交易所进行场内期货交易业务,无场外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交易品种主要有铁矿石、动力煤、焦煤、焦炭、螺纹钢、热轧卷板、有色、合金等产品。2025年度各品种的套期保值量为:钢材不超过100万吨,铁矿石不超过350万吨,焦煤、焦炭和动力煤合计不超过400万吨,有色金属不超过2.28万吨,铁合金不超过6.8万吨。
4.交易期限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
5. 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期货交易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情况。
6. 专业人员配备
公司设立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岗位,且配备人员具备资质并接受过专业培训。
三、内部控制与管理
1. 管理制度与监督
公司制订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公司设立了期货交易监督部门,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与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负责对《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2.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风险分析:因期货交易所交易制度设计完善、涉及的期货合约成交活跃、保证金监管严密,所以公司面临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及信用和资金风险较小。鉴于期货的金融属性,交易合约价格走势可能存在阶段性的与基本面的反向偏离,导致不利基差(期现价差)的发生而面临一定的基差风险,但从一般规律来看,期货合约价格与现货价格变动趋势总体上趋于一致,因此基差风险属可控范围。
控制措施:
(1)公司为规范套期保值的交易行为,加强对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管理,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出台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则、条件、交易的实施,资金管理、头寸管理等以及相应的审批流程和权限进行了详细规定;
(2)公司成立期货领导小组与期货交易部,按《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对公司的套期保值策略、套期保值方案、交易管理进行决策与交易;
(3)具体操作上,交易指令严格审批,交易资金严密监管,指令下达与交易下单分离,持仓情况透明化,动态风险预警报告等,均符合内控管理的要求。公司坚决禁止投机交易。
3. 套期保值业务风险管理策略说明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各业务单元自营现货保值、避险的运作,严禁以投机为目的而进行的任何交易行为,套期保值头寸控制在现货库存及采销计划合理比例以内。针对现货库存或采销计划适时在期货市场进行卖出或买入套保。在制定套期保值计划同时制定资金调拨计划,防止由于资金问题造成持仓过大导致保证金不足被强行平仓的风险。《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中规定,根据期现结合的亏损情况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时造成严重损失。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反映。公司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适用条件,暂未适用套期会计核算。
五、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董事会决议及公告;
2.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鞍钢绿金产业发展
有限公司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鞍钢股份)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第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鞍钢绿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关联董事谭宇海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鞍钢绿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金公司)是公司的附属公司。为加快推进废钢产业“一平台、多基地”的发展布局,更好地享受产业扶持政策,绿金公司拟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钢板材)共同投资设立绿金(本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金本溪,名称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绿金本溪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本钢板材出资人民币3,06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51%;绿金公司出资人民币2,94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49%。
本次交易对方本钢板材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公司。因此,本钢板材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绿金公司出资人民币2,9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0.0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经查询,本钢板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方介绍
(一)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16号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辽宁省本溪市人民路16号
法定代表人:黄作为
注册资本:387537.1532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000242690243E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加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销售代理;铁合金冶炼;金属切削加工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仪器仪表销售;电工器材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化肥销售;磁性材料销售;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炼焦;热力生产和供应;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近三年以来,本钢板材生产经营稳定运行。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本钢板材总资产为人民币4,615,785万元,净资产1,445,947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016,83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15,154 万元。
本次交易对方本钢板材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及《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本钢板材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查询,本钢板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为加快推进废钢产业“一平台、多基地”发展布局,更好地享受产业扶持政策,绿金公司拟与本钢板材共同投资设立绿金本溪。
1. 出资方式
绿金公司与本钢板材均以各自的自有资金,以货币方式出资。
2.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营业范围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报废机动车拆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废旧钢铁、金属制品的加工、销售、仓储、配送,含铁资源加工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回收、加工和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贸易活动)
以上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2)投资人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
绿金本溪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由绿金公司与本钢板材以货币方式出资,其中本钢板材出资人民币3,06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51%;绿金公司出资人民币2,94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49%。
(3)注册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
四、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 协议方:
本钢板材(甲方)、绿金公司(乙方)
2. 签署日期:2025年3月28日
3. 注册资本和出资时间
合资公司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设立,股权比例分别为51%和49%。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甲方以货币资金3,060万元出资;乙方以货币资金2,940万元出资。双方应当在2025年5月1日前,按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足额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合资公司向出资双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任何一方未如期缴付其在本合同项下规定的出资额,该方应就未付的金额以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向合资公司支付利息,直至逾期未付的出资额付清为止,如逾期超过3个月未足额缴纳出资,未缴纳的出资方视为放弃认缴权,另一方有权认缴不足出资部分,比例由认缴方协商或终止本合同。
4. 公司治理
合资公司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5人组成,设董事长1人,经董事会选举产生。甲方推荐外部董事3人(含董事长);乙方推荐内部董事1人(为总经理);职工董事1人,经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根据企业的发展壮大的需要,经股东会表决后,可增加董事会人数。
合资公司经理层3人。其中:总经理1人,由绿金公司推荐;副总经理2人,由本钢板材、绿金公司各推荐1人(财务副总经理由本钢板材推荐)。
5. 违约责任
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即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就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所发生的各项差旅费、律师费、财务审计及资产评估等费用。
6. 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7. 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法律管辖。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应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废钢是钢铁生产的重要原材料。绿金公司通过合资公司整合本溪地区废钢资源,有利于快速构建区域资源整合通道,强化对辽东地区废钢资源的统筹调控能力,有利于提高绿金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含本次交易,不包含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后免于累计计算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940万元。
七、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到独立董事4人,实到4人,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鞍钢绿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绿金公司与本钢板材成立合资公司,有利于促进公司废钢产业平台发展,项目具有较好的收益能力,有助于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该项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查文件目录
1. 第九届第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 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升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股份或公司)市值管理水平,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应上市公司质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要求,公司结合自身情况,聚焦主业,特制定本估值提升计划。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规定,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简称“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经确认,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9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6.1689元),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5.8356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鞍钢股份每股净资产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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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前12个月股价波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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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为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提高股东回报能力,2025年,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聚焦主营业务,抓好综合经营
公司专注主业,坚持并深化经营为先理念,深耕“算账”文化,将“算账”思维融入日常管理,拓展企业发展空间。
1. 在价值创造上。一是坚持以销售为龙头、以研发为支撑、以生产为保障、以财务为基础,推进“销研产财”深度融合。进一步发挥营销“龙头”牵引作用,积极响应客户需求,加强市场与现场衔接,引领服务能力建设,指导设备升级改造,加大“特”“专”和高附加值新产品开发,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二是聚焦效益和效率,精准测算成本,优化合同组织和资源分配,实现成本最佳、效益最优。三是深耕近域市场,在产品、交付、供应链等方面精细化服务,统筹区域资源,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四是深挖产品渠道,加大客户开发力度,加强与客户合作,探索互利共赢新模式,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五是加大产品出口力度,加强海外技术服务,不断提升海外市场竞争力。
2. 在成本压降上。一是强化全面预算管理,用好计划值管理工具,深化内外对标找差,内学业务先进,外追行业标杆,挖掘全流程、全要素降本潜力,加快补短板、缩差距。二是提高采购成本竞争力,坚持以降低铁成本为核心,持续深化性价比采购,依托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优化调整采购结构和区域,强化协同,不断降低采购成本。三是发挥能源委员会统筹调度作用,动态优化能源配置,加快节能项目投运,深挖能源设备潜力,加大能源外销力度,提升降本创效能力。四是树牢“一切成本皆可降”的理念,严控各项费用支出,加强费用指标前置管理,杜绝各种形式的“跑、冒、滴、漏”,坚决止住“出血点”。
3. 科技创新赋能。一是锻强战略科技力量。聚焦国家战略需要,围绕战新产业和未来产业,瞄准最前沿材料需求,明确新材料、新产品研发方向,加快实现成果转化应用,布局新赛道、抢占新市场。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高质量完成科技重点项目,高标准推进海洋装备用金属材料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抢占未来钢铁技术制高点。积极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二是提升科创服务能力。(1)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在科技成果产生、转化、输出及引进上取得实质性进展。(2)增强科技对市场、现场两端的支撑作用,围绕品种开发、流程优化、工艺创新、装备升级等方面,深化协同,精准立项、联合攻关,推进项目取得实效。(3)营造鼓励创新创造的良好环境,完善相关机制,调动科技人才创新积极性,在提升产线效率、改善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等方面破题攻关,更好助力企业提质增效。三是建强协同创新平台。(1)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高质量建设,发挥好科技创新平台重要作用。(2)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依托丰富生产场景,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共建合作,构建完善研发平台,推动更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3)启动运行高品质钢铁材料中试项目,提高中试基地各实验模块利用效率,快速培育出一批高质量科技创新成果。
4. 加快数智转型。一是深入推进数实融合,全面释放智慧运营一体化系统效能,将数字驱动、精益管理深度嵌入生产经营全流程、全链条,构建业务高效协同指标体系,推动经营质量和运营效率整体提升。二是提升产业协同增值能力,探索供应链服务变革,优化协同模式。三是强化数据价值挖掘,发挥数据资源增值变现作用。
5.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将进一步加强碳管理能力建设,探索前沿低碳技术,布局低碳绿色冶炼新工艺,聚焦高端客户需求,实现超低碳钢、低合金钢等绿钢产品量产。加快极致能效提升,深挖节能降碳技术升级改造潜力,推广应用能效标杆产线经验做法。
(二)优化资产结构,提升投资价值
公司以产业竞争力赋能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将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和业务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着力新能源、资源循环等领域,积极推动相关产业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1. 持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内部资源不断优化,向优势企业、产线集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加强沿海基地布局,紧密结合国家政策调整,打造鲅鱼圈基地成为国际领先的中厚板生产基地。
2. 推动非钢产业的发展。拓展制氢和氢应用产业链,提升绿能发展能力;完善化产品产业平台建设,不断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三)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满足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求,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公司建立了长效激励机制。2020年,公司对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置总资产现金回报率、钢铁主业劳动生产率、净利润增长率、独有领先产品占比等业绩考核指标,充分调动管理层与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2023年3月30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完成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董事会同意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
公司将推进更深层次精准化考核。完善“强激励、硬约束”机制,自上而下实现岗位绩效指标全覆盖,将销售利润率、成本等关键业绩指标与行业横向对标,与自身纵向对比,完善评价体系。跟进相关政策,积极研究符合公司实际的激励机制,加强公司董监高人员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将公司董监高及核心骨干员工利益与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构建成利益共同体,充分激发公司高管、核心骨干的动能,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四)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资本市场认同
公司设立了投资者关系专职人员,构建上市公司与资本市场之间的高效沟通桥梁,积极传递公司价值,努力提升投资者关系工作水平。公司通过畅通投资者热线、回复深交所互动易提问,为投资者提供与公司沟通的便捷途径。公司每年召开年度及中期业绩说明会,通过精心筹备会议、精准对接市场关切、线上直播发布,提高投资者关注度与覆盖面。公司通过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策略会、电话会议等形式,和投资者保持密切联系,有效传播公司价值。
公司将制定切实可行的投资者交流计划,提升与投资者沟通的效果。一是提高业绩说明会质量,董事长、总经理亲自出席会议,丰富业绩说明会交流内容,扩展分析师参与数量,畅通网上直播交流平台,提升业绩说明会效果,传递公司投资价值。二是提高与投资者沟通主动性,与行业分析师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提升策略会、电话会议数量,积极邀请分析师与投资者到公司实地调研,管理层定期进行非交易路演,通过丰富的沟通方式进一步提高与投资者的沟通效果。三是加强投资者意见收集与反馈,持续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及投资者关切,形成定期向董监高汇报机制,确保投资者意见反馈渠道的畅通。
(五)聚焦投资者关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进一步健全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制度,一是增加必要的自愿性披露,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积极回应市场关切,持续优化披露内容,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二是完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体系,高水平编制并披露ESG相关报告,在资本市场中发挥示范作用。三是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和研判,对于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舆情及时响应、主动发声,防范虚假信息误读误解风险,维护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切实维护企业形象和品牌声誉。
(六)研究股份回购和股东增持,增强投资者信心
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研究股份回购可行性机制,包括回购触发情形,回购计划,回购主要用途等。同时,公司将积极与控股股东沟通,争取控股股东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
三、评估安排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将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 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 行业平均值的,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 况进行专项说明。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财务状况、发展阶段、投资需求、市场环境等因素,注重长期价值创造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成长,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五、风险提示
1. 本估值提升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 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
3. 投资者应独立做出投资决策,而不应仅仅依赖于本估值提升计划的合理预期陈述。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第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000898 股票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2024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25年4月3日(星期四)15:00-16:30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登陆全景“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观看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王军先生;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李景东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汪建华先生;市场营销中心负责人韩明旭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日(星期一)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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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22百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21百万元。依据公司章程,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为更好地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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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且截至2024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备查文件
1. 审计报告;
2. 第九届第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3.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九届第三十五次董事会,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现有董事9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刊登于2025年3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刊登于2025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审计确认,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2024年度本集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1.22亿元。
董事会建议,根据《公司章程》,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为更好地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已经过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4年度财务报告》。
该议案已经过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刊登于2025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议案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过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于2025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议案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董事会建议聘任立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师,任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500万元(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3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70万元(含税)。
该议案已经过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于2025年3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议案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过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3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议案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过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3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议案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公司编制了《鞍钢股份2024年度合规工作报告》,总结了2024年合规管理工作情况,确定了2025年合规管理工作重点。
该议案已经过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修订〈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职权范围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理,健全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公司修订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职权范围书》。
修订内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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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已经过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3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职权范围书》。
议案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酬金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酬金方案详见《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第四节第五项第3条“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内容。
该议案已经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酬金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该议案已经过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刊登于2025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议案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公司编制了《鞍钢股份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对2024年度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进行了总结评价,并对2025年工作做了布署。
该议案已经过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重大经营风险评估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重大经营风险防范能力,公司结合实际,编制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重大经营风险评估报告》,总结了2024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防控工作,通过评估确定了公司2025年重大经营风险,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解决方案。
该议案已经过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修订〈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与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健全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全员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意识,增强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水平,公司修订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与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过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制定〈鞍钢股份战略委员会职权范围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理,健全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将战略委员会关于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相关职权,调整到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针对相关调整制定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职权范围书》。
该议案已经过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董事会对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已经过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3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董事会对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3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议案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鞍钢股份2025年定点帮扶工作计划》。
公司明确了2025年帮扶工作目标,制定了帮扶工作计划,2025年将持续按照“好”的标准谋划和组织实施帮扶工作,助推帮扶地乡村全面振兴。
议案二十、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王军先生、张红军先生、谭宇海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第六节第十四项第1条“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部分内容。
该议案事前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二十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王军先生、张红军先生、谭宇海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事前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3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议案二十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其中关联董事谭宇海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事前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刊登于2025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议案二十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鞍钢绿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谭宇海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事前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3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鞍钢绿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议案二十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向能源科技增资用于凌钢焦炉煤气制LNG项目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谭宇海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事前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3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向鞍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二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鞍钢绿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绿金(凌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加快推进废钢产业“一平台、多基地”发展布局,更好地享受产业扶持政策,批准公司下属子公司鞍钢绿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绿金(凌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议案二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为提升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股份或公司)市值管理水平,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应上市公司质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要求,公司结合自身情况,聚焦主业,特制定本估值提升计划。
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3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九届第十五次监事会,监事会主席曹宇辉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现有监事3人,出席会议监事3人,其中监事刘明先生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监事会主席曹宇辉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登于2025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议案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4年度监事酬金议案》。
2024年度公司监事酬金方案详见《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第四节第五项第3条“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部分内容。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2024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现状。
2.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议案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发布相关文件而作出的,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议案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