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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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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0版)

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一家专业审计服务机构,持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需求。续聘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2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3月30日,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迈威生物”)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快速发展需要,公司及/或其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62亿元的授信/融资额度,此授信/融资额度不涉及对外担保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融资期限内,授信/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实际使用的授信/融资额度最终以相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具体借款金额将视公司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具体授信/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融资租赁、信托贷款等。本次申请金融机构授信/融资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办理金融机构授信及融资所需的相关具体事项。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3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威生物”或“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的18,944.2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5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9,9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76,52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03,432,172.4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10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474717_B0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投资抗体药物研发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以及《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授权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2月28日,“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①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重新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重新签订四方监管协议,且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此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变更并重新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相关事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注销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1050182360009111888”),结余金额已全部转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8110201013601832008”)。

②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使用“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3,000.00万元。该部分结余金额未体现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完成建设,满足结项条件。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利息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保障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公司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募投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并以自有资金、专项银行贷款支付了较多项目建设费用和铺底流动资金,导致募集资金形成一定节余。

2、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较高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截至2025年2月28日,“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5,292.03万元。

3、该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付款周期较长,按计划将在募投项目未来运行过程中陆续支付。同时,该项目铺底流动资金按计划将在项目未来运行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投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已投资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的部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计划如下:

1、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内节余募集资金中的18,944.2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募投项目应付未付的采购尾款、质保金和铺底流动资金16,976.27万元(含后续利息收入)将继续保留在募集资金专户,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要求,继续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待付款项全部结清及铺底流动资金投入后,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投资已完成,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

2025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的18,944.2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的18,944.2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投入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投入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的18,944.2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内容和审议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4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并由公司

为其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迈威生物”)的全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康生物”)、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润迈威”)、江苏迈威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迈威”)、江苏迈威康新药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威康”)、迈威(重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威重庆”)及迈威视医药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威视”)。

● 上述全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亿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

● 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将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各项法律文件。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审议生效之日止。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67,50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6.76%、39.18%。上述所有担保均为公司及子公司间互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康生物、朗润迈威、江苏迈威、迈威康、迈威重庆及迈威视的经营和发展业务需求,上述全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亿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不收取上述全资子公司担保费用,也不要求上述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谨慎决策考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将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各项法律文件。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审议生效之日止。担保项下银行授信的用途,应符合公司经批准的经营计划,并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获得管理层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拟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被担保人情况如下:

(一)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8年7月30日

2、注册地址:泰州市药城大道1号G03幢厂房

3、法定代表人:刘大涛

4、注册资本:48,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药品(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生产及销售。生物制品、药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非危险性化学试剂及耗材、化工原料及产品(非危险品)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7、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8、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泰康生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被担保人与迈威生物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被担保方为迈威生物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二)上海朗润迈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年5月31日

2、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工业区广业路585号1幢219室

3、法定代表人:刘大涛

4、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从事生物医药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7、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8、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朗润迈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被担保人与迈威生物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被担保方为迈威生物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三)江苏迈威药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4年2月10日

2、注册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城大道一号(药城大道南侧、口泰路东侧)C1幢1608、1609室

3、法定代表人:李瀚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批发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五金产品、机械设备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药品及医疗器械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与技术推广服务,医药营销策划及咨询服务,健康和医疗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诊疗),会议展览与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国内各类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7、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8、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江苏迈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被担保人与迈威生物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被担保方为迈威生物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四)江苏迈威康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9月11日

2、注册地址:泰州市药城大道一号QB3一期3006室

3、法定代表人:刘大涛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药品的研发,生物制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推广服务,自有设备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7、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8、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迈威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被担保人与迈威生物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被担保方为迈威生物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五)迈威(重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4年5月23日

2、注册地址:重庆市高新区金凤镇高新大道28号重庆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标准厂房2期2号楼

3、法定代表人:刘大涛

4、注册资本:100,8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 ;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咨询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数字技术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7、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8、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迈威重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被担保人与迈威生物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被担保方为迈威生物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六)迈威视医药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4年4月28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罗东北街100号A栋263 室

3、法定代表人:刘大涛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7、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8、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迈威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被担保人与迈威生物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被担保方为迈威生物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融资机构/债权人:相关金融机构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额度与担保期限:预计担保总额度额不超过31亿元人民币,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系出于满足各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被担保对象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被担保对象均为迈威生物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决定被担保人的生产经营、投融资决策等重大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泰康生物、朗润迈威、江苏迈威、迈威康、迈威重庆及迈威视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求,解决其融资问题,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本次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67,500.00万元(不含本次提请审议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6.76%、39.18%。以上所有担保均为公司及子公司间互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5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3月30日,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迈威生物”)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及后续发行方案

注册机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注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

注册有效期:二年

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在注册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择机发行

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募集资金用途:偿还有息负债、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等

二、授权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以及经股东大会批准的注册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以及市场实际情况,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批次、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中介机构的选聘等与本次公司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事项。

(2)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公司管理层可在本次注册通知书的约定范围内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3)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负责并组织实施与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事宜,包括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本次注册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4)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所有必要手续。

(5)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信息披露工作;

(6)办理与发行本次债券相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有效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公司的审批程序

公司申请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进展情况。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改善公司流动性,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后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6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部分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更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计划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药品生产等经营范围,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之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不变,相关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相关《公司章程修正案》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授权委托人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7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5年3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大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审议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重要缺陷。2025年度,公司将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继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深入建设和优化,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有序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逐项审议,董事会认为各位独立董事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均真实客观,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与会董事对各位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逐项表决如下:

1、《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秦正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秦正余先生回避表决。

2、《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青)》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许青先生回避表决。

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倩)》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赵倩女士回避表决。

4、《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柏龄-已离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真实客观,充分发挥了监督职能,保持了审计委员会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有效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切实对安永华明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内容真实客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真实客观,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专业、审慎,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表现的相关信息,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此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公司高管的工作积极性,为公司创造用才、留才的经营环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员工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员工薪酬方案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各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创造更大效益,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员工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秦正余先生、许青先生、赵倩女士回避表决。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能够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优化运营管理,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保障投资者权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优化了公司融资结构及融资效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泰康生物、朗润迈威、江苏迈威、迈威康、迈威重庆及迈威视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管理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舆情管理能力,切实保护公司及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集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提请召集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8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25年3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楚键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重要缺陷。2025年度,公司将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继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深入建设和优化,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有序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一家专业审计服务机构,持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需求。续聘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此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员工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员工薪酬方案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各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创造更大效益,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员工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全资、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事项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业务需求,能够提高公司决策效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00kg抗体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的18,944.2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内容和审议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9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21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李冰路576号创想园3号楼10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1日

至2025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各位独立董事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5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公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

2、特别决议议案:10、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8、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4月15日9:30-16:30

2、登记地点: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接待室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

4、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5、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6、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和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或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5年4月15日17:0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7、注意事项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行承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公司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李冰路576号3号楼

联系电话:021-58332260

传真:021-58585793-6520

邮箱:ir@mabwell.com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