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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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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95,216,65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产品业务范围及应用领域

公司主要产品和业务范围有防爆电机、起重冶金电机、普通电机、智能电机、高效节能电机、永磁电机、轧机用变频同步电机、直流电机、湿绕组电机、屏蔽电机电泵、核电屏蔽式反应堆主冷却剂泵电机、核电轴封式反应堆主冷却剂泵机组、核电小堆主冷却剂泵、核电厂用各类电动机、核三级屏蔽泵、核电厂海水循环泵电机、高温气冷堆主氦风机、高温气冷堆氦气压缩机、电气控制及系统成套设备等,同时承接各类电机的节能改造、再制造以及维修维保业务。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机械煤炭、石油化工、起重冶金、水利电力、航空航天、管道输送、船舶等行业以及核电站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步提供了卓越驱动力。

(二)主要产品及应用型号

(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通过“以销定采”模式,主要方式有:邀请招议标、协议/续订(招标基础)、询比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合作谈判、竞争性谈判。公司实施供应商管理,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录,供应链整体较为稳定。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通过“以销定产”、“定制化订单”模式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进行产品设计、工艺准备和材料准备,按照技术要求进行原材料采购、加工、装配试验,产品产成完工后包装发货。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通过“以需定销”模式,在全国主要城市均设有营销网点,渠道包括主机成套、最终用户直销、设计院总包等模式。客户群体涵盖机械煤炭、石油化工、起重冶金、水利电力、航空航天、管道输送、核电、船舶、矿山等。

(四)行业领先、技术创新、国产替代产品

公司先后承担了多项国家及省部级科研计划,研发的产品多次获得过国家级及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公司技术领先的产品情况简介:

1.YBX5系列高效率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

公司研制的YBX5全系列取得防爆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节能认证、能效标识等相关认证,其中YBX5系列高效率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是公司积累几代高效电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研制开发的新一代产品,电机能效满足GB/T 18613中一级能效标准,并同时满足国际标准IEC60034-30中IE5效率指标。

2.YB3、YBX3系列高效率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

公司研制开发的YB3、YBX3系列高效率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是结合公司以往制造高效电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研制开发的,与YB2系列电机相比,提高了功率密度,其中:YB3系列电机效率满足国家二级能效的要求;YBX3系列电机效率满足国家一级能效的要求。

3.YBKK系列高压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

YBKK系列电机是公司立足于国际先进水平而开发的隔爆型高压三相异步电动机,该电机具有效率高、噪声低、外形美观、安全环保、运行可靠、使用寿命长等优势,其各项性能指标可与国际先进公司的产品媲美,安装尺寸上能实现电机互换。

4.防爆同步电动机

公司是我国防爆同步电动机的创始厂和主导厂,防爆同步电动机在近年来取得了喜人的业绩,承接了国内石化项目的绝大部分产品订货,其中10000kW-18p同步电机是目前国内最大的18p防爆同步电动机,该电动机采用增安型+正压外壳型的防爆型式,同时具备两种防爆形式的优点,可靠性更高;并具有高起动转矩低起动电流特性,采用单支撑结构,系统效率更高。

5.低温潜液电机

低温潜液电机的带绕组定子铁心与铸铝转子安装在潜液泵内并与低温介质直接接触,具有设计温度-192℃、工作温度-165℃工况下,介质气化量小、运行稳定、安全可靠、使用寿命长等特点,适用于LNG、LEG、LPG介质的输送。公司LNG低温潜液电机已成功申请《船用高压低温潜液电机》专利,并获得授权。目前高、低压LNG产品公司均可生产制造,报告期内用户增订的新规格低温潜液电机已交付用户。

6.核电站用核级电机

K1类电机主要应用于压水堆核电站,是压水堆核电站中唯一鉴定类别为K1类的电机,此项目电机的研制成功打破了国外技术垄断,填补了国内空白,对核级设备国产化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研制的“华龙一号”安全级K3类10kV级电动机样机通过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组织的行业鉴定,研制填补了国内空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同时,国家核安全局通过了公司申报的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申请,公司现已具备设计制造电压等级10kV、使用寿命60年的核级电机资质。

公司具备可以配合高精度要求产品生产的检验及自主完成整机流量试验的能力,拥有核主泵全流量、小流量试验台,能够独立完成承接的各大项目的全流量试验,所有试验均顺利完成并得到业主和核动力设计院的见证认可。

7.主氦风机

高温气冷堆是一种最新型的、具有固有安全特性的先进核反应堆,是我国自主研发的第四代核电技术。主氦风机是高温气冷堆核电站核反应堆一回路唯一的动力设备,其功能是驱动一回路内的冷却剂一7.0MPa氦气,流经反应堆堆芯,在反应堆正常启动、功率运行和停堆等工况时,提供足够流量的氦气通过一回路系统,将反应堆堆芯产生的热量带走。产品为立式、电磁轴承支撑的变频调速机组,在国际上处于领先水平。公司主氦风机产品取得了国内“重点领域首台套创新产品”认证。2024年公司完成600MW高温气冷堆主氦风机系统试验台架验收,并完成氦气压缩机设备首台套产品交付。

8.高压三相异步电动机

公司完成YZYPT900-2 10000kW刚性转子结构正压外壳型高压变频调速三相异步电动机黑龙江省重点领域首台套新产品认证工作,并通过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黑龙江省财政厅联合组织的评审,该产品被评定为年度黑龙江省重点领域首台套创新产品,同时也是国内目前最大功率的刚性转子结构2P电动机。

9.大功率屏蔽泵电机电动机

CAP1000屏蔽式核主泵电机技术是目前世界先进的第三代大型压水堆核电站主泵机组技术,拥有先进工艺,公司控股子公司动装公司在此基础上开发了目前世界最大功率的CAP1400屏蔽泵电机,该两种屏蔽电机是公司高附加值产品之一,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

10.全密封一体化屏蔽泵

全密封一体化屏蔽泵是公司为我国首个多用途模块化小堆“玲龙一号”研制、开发的专有产品,该产品包含了公司在屏蔽泵方面的多项先进技术,可应用于陆地堆、浮动堆等多种场合,极具竞争优势。

11.轴封型核主泵机组

满足三代核电技术先进性的轴封型核主泵机组,运行安全稳定可靠,采用精密三级动压机械密封,泄露量安全可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为核电产品“走出去”和“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控股子公司动装公司现已为某核电站提供了轴封型核主泵,运行情况良好。

12.湿绕组电机

湿绕组电机是控股子公司动装公司上世纪80年代引进的专有产品之一,几十年间先后开发亚临界、超(超)临界,功率等级覆盖200-600kW的湿绕组电动机,已为国内外火电强制循环锅炉、石化领域提供了上百台(套)产器,具有较高产品竞争力。

13.长输管线电机

长输管线电机采用超高速正压防爆型无刷励磁隐极同步电动机,动装公司总结同步电动机研发及同类型发电、电动机研制经验,研制出适用产品,具有容量大、转速高等特点,电机转子采用隐极结构,安全可靠,直径小,转动惯量低,动态响应速度快。电机采用可倾瓦座式滑动轴承结构,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形成最佳油楔,高速稳定性好,且轴承座具有良好的刚强度及减振性能,产品竞争优势明显。

14.矿山用磨机电机

动装公司磨机电机设计制造历史悠久,长期作为此领域的开拓者和引领者,多台各类型国内首台磨机电机,运行业绩数百台,规格覆盖范围广,功率400kW-9000kW。动装公司已完成国内首台9MW双驱磨机电机设计制造及试验验证。9MW双驱磨机电机解决了电机驱动平衡、驱动系统谐波影响、过载能力、整机模态分析、负荷偏差精度控制、双驱联调试验等关键技术,产品技术水平较高。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杨玉龙先生、朱宏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对第九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 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3月27日

附: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杨玉龙,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72年12月,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哈电集团、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助理兼财务处处长,成都三利亚科技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计划财务处处长;现任哈电集团、哈电股份子企业专职外部董事,哈电融资租赁公司外部董事,哈电股份公司职工监事,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杨玉龙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玉龙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杨玉龙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朱宏光,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65年9月,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高级工程师。曾任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轻容分厂厂长、水冷壁分厂厂长、生产处处长、平山分厂厂长、党委办公室主任;哈尔滨哈锅实业开发总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哈尔滨电气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现任哈电集团(秦皇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哈尔滨电气动力科贸有限公司董事会外部董事;哈电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朱宏光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朱宏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朱宏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

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15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7日以现场、视频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王晓辉以通讯方式出席),实际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清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695,216,6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11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科技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确认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证监会《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 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拟定了《公司2024年度ESG报告》,报告对公司2024年度在股东、职工、供应商、客户、监管层等利益相关方权益保护、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社会公益等方面所做工作进行了详细阐述。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4年度ESG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专项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刘清勇、刘汉成、刘亨、王晓辉、刘志强、黄浩先生在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及其子公司担任职务,属于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其余3名董事审议表决此项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报告期内履职的独立董事董惠江先生(已离职)、蔡昌先生(已离职)、金惟伟先生(已离职)、杨健先生、王玺女士、周洪发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核查了独立董事董惠江、蔡昌、金惟伟、杨健、王玺、周洪发在公司的履职情况以及签署的相关独立性自查文件,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认为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负债和财务状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有效实施进行了全面深入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专项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企业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企业重大风险评估情况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法治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资质及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并形成总结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6、审议通过关于《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审计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8、审议通过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9、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专项审核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鉴证报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刘清勇、刘汉成、刘亨、王晓辉、刘志强、黄浩先生在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及其子公司担任职务,属于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其余3名董事审议表决此项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战略与科技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科技工作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科技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

董事会审查了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资质和工作情况,决定续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聘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并授权公司证券部办理续签合同等相关工作。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4、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全体董事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科技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先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了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所涉部分发行费用,现根据《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予以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战略与科技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的安排,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偿还哈电集团委托贷款的流动资金。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补充偿还委托贷款的流动资金,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战略与科技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8、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全资子公司持有的股权并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国资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剥离清退低效无效资产,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效率,公司拟受让全资子公司佳木斯市佳时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佳时利”)持有的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及苏州佳电永磁电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并注销佳时利,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受让全资子公司持有的股权并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战略与科技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9、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三级子公司》的议案

为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公司开展非正常经营子企业清理处置工作,公司三级子公司佳电(吉林)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佳电”)已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为完成其清理处置工作,公司拟计划由全资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吉林佳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三级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战略与科技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0、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与会董事充分了解被提名董事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经认真讨论,认为被提名董事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刘清勇先生、刘汉成先生、刘亨先生、王晓辉先生、刘志强先生、黄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与会董事充分了解被提名董事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经认真讨论,认为被提名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杨健先生、王玺女士、周洪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及2022-2024年任期领导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考核结果》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工作部署要求,统筹做好公司领导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有关工作,公司按照2024年度及2022-2024年任期契约对公司领导人员进行了逐一考评,落实经营管理责任,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与效率,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将于2025年5月7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6)。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科技委员会2025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5.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6.第九届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5年5月7日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公司以现场、视频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2: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5年5月7日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5年5月7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2025年4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路247号公司1号楼52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述提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其中提案6、8为关联交易提案,关联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

3.其中提案11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5.其中提案12、13、14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6.其中提案12、13、14为逐项表决,子议案12.01-12.06、13.01-13.03、14.01-14.02需要逐项表决。

7.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8.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7日8:30一12: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登记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247号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红霞、韩钰

电话:0454-8848800

传真:0454-8467700

邮箱:hdjtjdgf000922@163.com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247号

邮政编码:154002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60922

2. 投票简称:佳电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提案1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7日9:15,投票结束时间2025年5月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决。

说明: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

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15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3月27日以现场、视频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部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与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董事会对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审计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9、审议通过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10、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的情况说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鉴证报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关联监事肖坤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科技工作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查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年报审计机构的资质和工作情况,决定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4、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此次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全体监事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1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次置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支出,具有实施必要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1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的安排,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偿还哈电集团委托贷款的流动资金。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补充偿还委托贷款的流动资金,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18、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全资子公司持有的股权并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国资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剥离清退低效无效资产,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效率,公司拟受让全资子公司佳木斯市佳时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佳时利”)持有的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及苏州佳电永磁电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并注销佳时利,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受让全资子公司持有的股权并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19、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三级子公司的议案

为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公司开展非正常经营子企业清理处置工作,公司三级子公司佳电(吉林)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佳电”)已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为完成其清理处置工作,公司拟计划由全资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吉林佳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三级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0、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认为被提名股东代表监事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杨玉龙先生、朱宏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国资预算资金最终需要以注资方式使用。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将国资预算资金转增为股本,开展向特定对象哈电集团发行股票再融资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工作。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2号)同意,佳电股份向特定对象哈电集团发行A股股票 101,788,101股,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为 593,428,553股,哈电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54,945,75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6.11%,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95,216,654股,哈电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56,733,851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6.93%。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变更注册资本为695,216,654元,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战略与科技委员会审议,全体战略与科技委员会委员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下转9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