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3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00 公司简称:青岛啤酒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20元(含税)。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在国内拥有57家全资和控股的啤酒生产企业,及2家联营及合营啤酒生产企业,分布于全国2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规模和市场份额居国内啤酒行业领先地位。其生产的青岛啤酒为国际市场上最具知名度的中国品牌,已行销全球超120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啤酒制造、销售以及与之相关的业务。

2.1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国内啤酒市场消费复苏乏力,全年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累计实现啤酒产量3,521.3万千升,同比下降0.6%(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统计口径: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全部工业法人企业)。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董事会带领管理层及广大员工坚持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加快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品牌创新、产品创新、质量创新、营销模式创新等系统性创新,构建啤酒业务发展新格局,公司经营绩效和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2024年,公司主要经营指标继续保持稳健增长,全年实现产品销量753.8万千升,营业收入人民币321.4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3.4亿元,同比增长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人民币39.5亿元,同比增长6.2%。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青岛啤酒的品牌和品质优势积极开拓市场,巩固提升“一纵两横”战略带市场建设,聚焦资源强化基地市场优势地位。公司创新市场运营模式,加快新商业、新零售业务拓展,报告期内公司线上产品销量同比增长21%,连续12年保持增长;公司加快推进新鲜直送业务布局,青岛精品原浆和水晶纯生啤酒产品在24座城市实现新鲜直送,满足了消费者个性化、多元化、场景化需求。

在国际市场,公司以高品质、高价格、高可见度定位,持续推进海外市场产品分销覆盖和品牌传播,目前青岛啤酒已行销全球超120个国家和地区。报告期内,青岛啤酒在全球知名的品牌评估机构Brand Finance年度BSI评选榜单中名列榜首,被评为2024年度世界最强啤酒品牌(The World's Strongest Beer Brand in 2024),全球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实施青岛啤酒主品牌+崂山啤酒全国性第二品牌的品牌战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品牌推广和产品营销活动,通过产品创新、立体化品牌运作和多元化场景下的沉浸式体验,公司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公司持续优化提升品牌和品种结构,推进青岛啤酒主品牌“1+1+1+2+N”产品组合发展,做强主力大单品,加速打造高端生鲜及超高端产品,青岛主品牌经典及以上产品占比持续提升。报告期内,青岛啤酒主品牌共实现产品销量434万千升,其中中高端以上产品实现销量315.4万千升。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具有全球酿酒领域科技研发能力领先的创新平台一青岛啤酒科技研发中心,加强新品培育和品质提升,年内研发推出了“奥古特A系列、尼卡希白啤、无醇啤酒系列”等新产品,以卓越品质和创新口感满足了消费者的多层次需求。

公司加快数字化转型,创新绿色低碳发展模式,青岛啤酒厂2024年获评全球食品饮料行业首家“可持续灯塔工厂”,公司累计23家啤酒工厂荣获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共实现产品销量753.8万千升,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21.38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3.45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人民币39.51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2025-005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青岛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会前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姜宗祥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参加。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以及《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同意在境内外公布2024年年报和年度业绩公告。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股拟派现金股利人民币2.2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约为人民币300,123万元(含税)。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69.07%。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4、审议通过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与德勤华永协商确定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5、审议通过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与德勤华永协商确定2025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6、审议通过2025年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青岛啤酒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公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等12家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1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财务总监在批准的银行授信额度内签署进行银行贷款、采用其他方式融资及办理票据业务的相关合同及文件。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7、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ESG报告)。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8、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9、审议通过财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向财务公司增资人民币10亿元,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亿元增加至人民币30亿元,增资完成后财务公司对外投资额度增加人民币7亿元,按监管要求用于投资国债、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AAA级企业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固定收益类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授权财务公司管理层办理与上述增资事项相关的变更及备案手续。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0、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就上述第1、2、3、4、5项及第8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委员一致通过了该等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同日召开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就第7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委员一致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前,已经过公司于同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一致通过了该事项。

鉴于上述决议中第一、三、四及第五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决议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上述决议中的第三、四、五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全文和公司每位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司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专项意见等文件,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2025-007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4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计算的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295,307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计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905,609万元。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本公司拟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0元(含税),以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普通股总股本1,364,196,788股为基数计算,现金分红总额约为人民币300,123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69.07%。

2、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2022年度按照已发行股份1,364,232,790股计算,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55,619,022元,其中限制性股票影响金额131,407元。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充分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2025-006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青岛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会前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临时召集人李燕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以及《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包括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相关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4、审议通过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5、审议通过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6、审议通过2025年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7、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8、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9、审议通过青岛啤酒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上述第一至五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2025-008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德勤华永”)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注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亿元。德勤华永为58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6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胡科先生,自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胡科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9份。胡科先生自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本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陆京泽先生,自1997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1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陆京泽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5份。陆京泽先生自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本项目质量复核人马燕梅女士,自199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9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深会员。马燕梅女士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8份。

2.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以及审计项目组成员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66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6万元(含税)。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确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上述定价原则与德勤华永协商确定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已对德勤华永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鉴于公司与德勤华永保持的良好合作关系及该机构较好的业务与服务水平,根据《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与德勤华永协商确定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