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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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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
债券拟办理可交换公司债券
解除质押登记的提示性公告

2025-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5-052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

债券拟办理可交换公司债券

解除质押登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于2022年3月29日完成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并于2022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22复星EB”,债券代码“137136.SH”,发行规模人民币20亿元,期限3年。本次可交换债券换股期内,22复星EB投资者合计换股626,443股,剩余质押股数为351,770,074股。复星高科于2025年3月31日完成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兑付及摘牌工作(到期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期后的第1个交易日)。

复星高科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一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为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和本息偿付提供担保。鉴于复星高科已完成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兑付及摘牌工作,复星高科拟于近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22复星EB”解除质押手续,将“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一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351,770,074股解除质押后划转至复星高科自有证券账户。

截至本公告日,复星高科共持有公司股份949,056,5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48%,其中累计质押公司股份701,770,074股,占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73.94%。本次解除质押后,复星高科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50,000,000股。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5-05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年3月28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589.20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等有关规定,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3月28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1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孟兆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1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5年1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4年1月23日

2、首次授予数量:1,589.20万股

3、授予人数:129 人

4、授予价格:3.81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限制性股票登记过程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授予其全部限制性股票,共涉及限制性股票18.00万股。因此,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为129人,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89.20万股。

7、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以上表格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截至目前的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算。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四、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2月14日对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字报〔2025〕第【0728】号),根据该报告审验结果显示:“截至2025年2月13日止,公司已收到129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60,548,520元。

六、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1,589.2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3月28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和《过户登记确认书》。

七、本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因此,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九、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0,548,520元。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情况

公司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则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