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信保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结算的提示性公告
中信保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50001,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6年4月29日合同生效。按照《中信保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采用季度结算的收益分配机制,每个季度进行分红结算,并在符合分红条件时进行分红。
一、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收益分配原则为:
分红结算日:每季最后一个工作日作为每季分红结算日;
分红前提:分红结算日基金份额净值超过1.00元,且基金产生已实现收益;
分红比例: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至少分配基金份额净值超过1.00元部分的25%;但分红金额不得超过已实现收益,且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低于1.00元;
分红登记日与除权日:基金管理人于每季分红结算日(T日)决定是否分红,若确定分红,经基金托管人核实后,则T+1日为权益登记日并进行除权,T+7日内实现派息;
若基金已实现收益不足基金份额净值超过1.00元部分的25%,在满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将全部分配已实现收益(每份基金份额的最小分配单位为0.1分)。
二、按照上述约定,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3月31日进行分红结算,并决定是否分红。如分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布分红公告。
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特提醒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三、咨询方式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
四、重要提醒:
本基金约定每季度结算收益,但并不保证每季度实现分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1日
中信保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及恢复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
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03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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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保证中信保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稳定运作,维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拟于2025年3月31日起暂停本基金A类份额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即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单笔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时,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予以拒绝;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则对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笔数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予以拒绝。本基金C类份额已限制1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因此不涉及前述业务调整。本基金A份额、C份额单独进行判断。在暂停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及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5年4月2日,本基金管理人将恢复办理本基金A类份额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和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由此给投资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 进行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关于旗下中信保诚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D类基金份额、调整申购赎回资金
交收安排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中信保诚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4月1日起对旗下中信保诚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调整申购赎回资金交收安排,并对基金合同和《中信保诚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D类基金份额
自2025年4月1日起,本基金新增D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基金代码:023690)。D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参考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或D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收取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调整申购费率水平、调低赎回费和销售服务费、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的销售等,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提前公告。
(一)基金份额的相关费用
1、本基金A类、C类和D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设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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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3、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其中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费率设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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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用。
(二)申购、赎回和转换的数额限制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的数额限制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的数额限制一致。
(三)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二、调整申购赎回资金交收安排
申购、赎回、转换本基金的资金清算时间由“T+2日”修改为“约定的清算交收日”,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
三、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为确保中信保诚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调整申购赎回资金交收安排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
本次本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调整申购赎回资金交收安排、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并据此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作出的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作相应调整。
投资者可访问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调整申购赎回资金交收安排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上述基金表现的保证。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人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基金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中信保诚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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