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0版)
根据本激励计划和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调整后授予价格P=(15.92-0.6)÷(1+0.4)=10.94元/股。
因此,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15.92元/股调整为10.94元/股。
2、首次及预留授予数量的调整
根据本激励计划和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如下: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26.84×(1+0.4)=177.5760万股。
(2)预留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9.92×(1+0.4)=27.8880万股,预留部分剩余尚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作废。
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6.84万股调整为177.5760万股、预留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9.92万股调整为27.8880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重新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需作废,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本激励计划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未达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8.5352万股(根据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数量)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三个归属期7.6608万股(根据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数量)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6.196万股(根据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数量)。上述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后,本激励计划结束。
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及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上述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后,本激励计划结束。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及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及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2021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作废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后的授予数量和价格、作废的原因、作废的人数及作废的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及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作废后本次激励计划将结束;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0公告编号:2025-034
债券代码:123218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施
主体、调整投资结构暨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调整投资结构暨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新增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改变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对“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不涉及募投项目规模及用途的变更。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7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8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16.1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8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3〕43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可转债募集资金承诺使用情况
(一)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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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416.13万元。
(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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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等相关事项的情况
(一)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情况
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布局,考满足客户的批量化订单需求,并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为进一步激励管理团队,更好量化新业务发展情况并实现独立核算。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浙江宏昌致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昌致远”)”作为“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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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宏昌致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双林南街358号
注册资金:1000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5年1月1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调整内部结构的情况
为配合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建设情况,满足未来产能增加及持续提升研发实力的需要,公司在“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及的投资总额、投资用途不变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展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以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推进上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拟调增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的投入并调减土建工程的投入。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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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宏昌致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万元向该子公司实缴出资。同时,提供不超过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截止2025年2月28日余额为14,055万元)的借款总额供该子公司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在上述增资或借款总额范围内逐步拨付。借款年利率为0.5%,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
五、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宏昌致远分别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和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必要安排,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仍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且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调整投资结构暨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浙江宏昌致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同意公司在“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及的投资总额、投资用途不变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展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以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调整投资结构暨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增加实施主体暨向全
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能够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3、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
(1)宏昌科技本次增加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调整投资结构暨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宏昌科技本次增加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调整投资结构暨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人对宏昌科技本次增加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调整投资结构暨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变更无异议,同时请公司及时进行备案环评工作,本次变更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调整投资结构暨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0公告编号:2025-035
债券代码:123218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宏昌转债2025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权登记日:2025年4月9日(星期三)
2、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14:30
3、根据《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4、根据《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宏昌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宏昌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召开“宏昌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 “宏昌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三)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五)会议的债券登记日:2025年4月9日(星期三)。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4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宏昌转债”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债券持有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在会议上提出议案供会议讨论决定,但没有表决权:
(1) 债券发行人
(2) 其他重要关联方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且其所代表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张数不计入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张数:
1)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公司股东;
2)上述公司股东、公司及担保人/保证人(如有)的关联方。
(七)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新宏路788号 五楼会议室
(八)单独或合并代表持有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公司及其关联方可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提出临时议案。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前10日,将内容完整的临时提案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将在收到临时提案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并公告提出临时议案的债券持有人姓名或名称、持有债权的比例和临时提案内容,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媒体上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1、《关于增加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调整投资结构暨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3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债券持有人登记: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本人的,需持本次可转 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进行登记;受自然人债券持有人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次可转换 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理委托书(附件一)进行登记;
(2)机构债券持有人登记: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由法定代表人出席 会议的,需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原件)、营业执 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 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委托书(附件一)、 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机构投资者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异地债券持有人可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债券持有人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有效持债凭证的扫描件/复印件。电子邮件须在 2025年4月15日18:30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债券持有人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参会, 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二)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新宏路788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5年4月14日9:00-2025年4月15日17:00。
四、其他事项
1、联系人:佘砚
2、电话:0579-84896101
3、传真:0579-82271092
4、邮箱:hckj@hongchang.com.cn
5、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新宏路788号 董事会办公室
6、会议期及费用: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预计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下午半天时间,请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会议的表决与决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视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2025年4月15日12:00前将表决票(附件二)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送达董事会办公室(送达方式详见“三、会议登记等事项”之“5、会议联系方式”),或将表决票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详见“三、会议登记等事项”之“5、会议联系方式”);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如债券持有人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表决的,需同时将表决票原件邮寄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存档。
2、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3、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4、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5、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六、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表决票》;
附件三:《参会登记表》
特此通知。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4月16日在浙江金华召开的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宏昌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如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1、每个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打“√”。
2、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债券持有人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法人债券持有人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面值100元债券张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附件二: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债券数量(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注:
1、在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选项空格中打√,不填、多填均为无效。
2、如为反对或弃权,请在备注中说明理由。
3、表决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025年 月 日
附件三: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登记表
■
债券持有人签名(法人加盖公章) :
2025年 月 日
注: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登记日所记载债券持有人会议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债券持有人会议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债券持有人会议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债券代码:123218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4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上述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新宏路788号 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
(三)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3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其中:提案8.00涉及关联交易,12.00涉及董事薪酬,相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提案11.00涉及选举独立董事事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提案中第10-13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公司拟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持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伍争荣先生、方桂荣女士、张屹女士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届时三位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仔细填写《2024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4月16日-2025年4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新宏路788号董事会办公室。
(四)股东或受托代理人以书面通讯或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时,相关登记材料应不晚于2025年4月18日下午17:00送达登记地点,股东请仔细填写《2024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或证明、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股东身份的材料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须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 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详见本通知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佘砚
2、电话:0579-84896101
3、传真:0579-82271092
4、邮箱:hckj@hongchang.com.cn
5、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新宏路788号 董事会办公室
6、会议期及费用: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预计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下午半天时间,请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
附件三:《2024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通知。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4月21日在浙江金华召开的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如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1、每个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打“√”。
2、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08
2、投票简称:宏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4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
2025年 月 日
注: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债券代码:123218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报告于2025年3月31日披露,为了让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4月8日(星期二)15:00-17:00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本次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公司拟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总经理陆灿先生;独立董事张屹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佘砚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陶珏女士;保荐代表人唐帅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进一步提升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交流效果及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欢迎投资者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进入“宏昌科技 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录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