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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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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详细披露了可能面对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48,211,529.77元。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1,127,568,19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6,518,498股后的股本1,121,049,694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6,314,908.2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8.15%。2024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类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拥有完善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体系,是全球消费类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同时,公司也在逐步有重点地推进在动力及储能类电池领域的布局。

公司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产品具有充电速度快、能量密度高、使用寿命长、安全可靠等优点,可满足各类消费产品对电池的各项要求。公司电池产品根据下游应用领域可分为消费类电池、动力及储能类电池,公司消费类电池产品包括电芯及PACK,应用领域涵盖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备、消费类无人机、智能清洁电器、电动工具等领域;公司动力类电池产品包括电芯、模组、PACK和系统,主要应用于汽车低压系统、行业无人机、电动摩托等领域;公司储能类电池产品包括电芯、模组、PACK、RACK和储能系统,主要应用于家用储能、通讯备电、工商业储能等领域。

同时,基于客户需求及完善公司海外产业布局战略的需要,报告期内,公司在马来西亚等地区设立子公司,计划投资建设电池新能源项目,以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国际市场的响应速度与服务能力,强化全球产业链布局。截至目前,马来西亚生产基地尚在前期建设中,墨西哥PACK生产基地已陆续投入量产。

2.2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类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拥有完善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体系,是全球消费类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主要通过销售自主研发、生产的消费类电池实现盈利,并逐步有重点地推进在动力及储能类电池领域的布局。

2.研发模式

公司十分重视技术创新和理论研究,建立了独立自主的研发团队,坚持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研发策略,形成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多部门协同合作的研发模式。公司借鉴集成产品研发(IPD)的管理思想,构造了从理论模型到产品验证的快速高效研发流程。其中,基础研发从电池基础机理及理论模型入手,结合技术及商品未来演进方向,对前端新材料、前沿技术、理论技术持续攻关研究,提前布局开发面向未来产品需求的关键材料及技术,并以不断深入的基础机理理解指导后续的平台及产品开发工作;平台开发关注于中长期技术平台战略目标的达成,在综合多个产品需求的基础上,提前布局未来产品技术的开发,支撑未来产品战略,为产品设计提供高可靠性、高性能、易扩展的设计体系;产品开发依据目标产品的应用场景、性能需求、使用模式等向客户及市场提供成熟完善的电池解决方案。

3.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内容主要包含原材料和设备,原材料主要包含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电池保护板、铜箔、铝箔和铝塑膜等,设备主要是公司常规生产所需设备。

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根据生产计划进行。公司根据销售预测及订单、BOM、库存情况确认物料请购需求,并制定采购计划。根据原材料价格趋势情况,选择提前锁单备货或者按需采购等不同策略。对于常用物料,采购部一般在合格供应商名单中选择供应商,按照采购控制程序执行采购;对于新物料,采购部在已有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寻找能供应该新物料的供应商,或者寻找和开发新的物料供应商。公司依据供应商开发控制程序执行新供应商选择、开发、审核程序,在进行样品测试、供应商审核、价格确认等工作后,最终选择合适的供应商供货。此外,公司也存在少量由客户指定供应商的情况。

公司设备采购主要根据公司的投资计划进行。采购部接到批准的设备请购需求,从设备已有合格供应商名单或新引入的供应商中选择优质供应商进行招标或通过商业洽谈采购。

4.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根据客户订单和预测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在与客户就出货量和出货时间达成意向后,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情况,综合考虑原材料交货期、产能、库存等对整体需求进行测算,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进行适量的产品备货。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公司不断提高产线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采用柔性化生产线,可以实现不同型号产品的快速切换,同时结合精益生产体系,使公司生产管理更加灵活,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持续改善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和缩短产品交货周期。

公司存在将部分材料处理工序如隔膜涂覆委外加工的情况。隔膜涂覆等外协工序并非公司核心生产工序,委外加工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更好地发挥专业化分工优势。

5.销售模式

公司所生产的锂离子电芯和PACK产品为电源系统的核心零配件,公司必须经过终端客户严格的技术、品质、制造能力审核认证,才能进入其合格供应商体系,并接受终端客户直接管理。公司主要终端客户为国内外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领域,以及汽车、行业无人机、家庭储能等动力及储能领域的大型品牌厂商。公司采取直接销售模式,根据终端客户对公司采购产品的不同,向客户提供相应产品及售后服务。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的发展及特点

根据应用领域的不同,锂离子电池可以分为消费类电池、动力及储能类电池。公司产品以消费类电池为主,动力及储能类电池也在逐步有重点的布局中。锂离子电池行业的发展周期性主要受上游电池材料的技术发展、下游消费电子产品、电动交通工具和储能装置的影响,目前消费电子产品类锂离子电池已经处于较为成熟稳定阶段,动力及储能类锂离子电池则尚处于成长阶段。

在消费类电池业务领域,消费电子行业需求在经历了数年的调整后,2024年企稳回升,笔记本电脑和智能手机出货量增速实现转正,并带动产业链上下游持续向好;叠加3C端国补政策的落地,2025年增长趋势有望延续。另一方面,可穿戴设备、消费类无人机、蓝牙音箱、AR/VR设备等新兴电子领域依然呈现出较快的发展态势。此外,随着AI浪潮的兴起以及开源大模型的问世,各大厂商都在积极探索与AI大模型融合发展的新契机,AI有望引领消费电子新一轮的产品创新周期,从而刺激终端需求进一步增长。

在动力及储能类电池业务领域,动力锂离子电池在汽车、船舶、新型储能、基站、机房备电、电动两轮车、其他工业动力等国民经济的多个行业得到快速而广泛的应用。其中新能源汽车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肩负着引领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任,能够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步入全面高速发展阶段,从而带动动力电池需求快速增长。储能市场在“双碳”背景下政策持续利好,随着2021年全国两会上将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列为我国“十四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攻目标,以光伏、风电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战略地位凸显;储能作为支撑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关键技术,市场需求旺盛,电网侧、发电侧和用户侧储能均呈现快速发展趋势,行业迎来巨大发展机遇。

(2)行业的主要技术门槛

锂离子电池的研发涉及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关键核心材料技术研究,以及产品设计研究、工艺制造水平提升、品质管控水平提升等,同时,对于电池包的功能安全也提出较高的要求。企业需要大量的设计研发人员、丰富的研发技术经验积累和独立自主的知识产权保护,并密切关注下游行业产品的变化,持续对电池产品的生产技术以及相关生产设备及行业规范进行完善、更新与研究。

2024年6月,工信部发布《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并对锂离子电池行业企业的研发经费、独立生产、销售和服务能力、实际产能利用率、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检测能力等方面提出较高要求,行业准入门槛不断提高。上述规范的推出,将进一步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促进行业的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保持在消费类电池领域的行业头部领先地位。公司长期服务于全球知名的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及智能手机品牌厂商,是全球消费类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根据Techno Systems Research统计报告,2024年公司笔记本电脑锂离子电池出货量排名全球第一,平板电脑锂离子电池出货量排名全球第二,智能手机锂离子电池出货量排名前五。同时,公司积极拓展下游市场优质客户,并不断提高公司在战略客户采购中所占的份额。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规模优势日益凸显,在供应链管理、成本控制、技术持续迭代、客户服务等方面拥有较强实力。

报告期内,公司对动力及储能领域持续进行探索,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低压系统、行业无人机、电动摩托车、家用储能、通讯备电等。而面对市场的急剧变化,公司及时改变战略规划,集中现有资源和技术优势,聚焦汽车低压锂电池和无人机电池业务,力争成为汽车低压锂电池领域头部企业。同时公司持续探索高倍率软包电池的其他应用场景,并审慎把握汽车高压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其他业务的机会,严格控制产能释放节奏,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消费类电池领域

国务院出台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指出,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产融合是引领我国消费转型升级的重要动力。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消费电子产业正处于创新发展的关键时刻。未来随着5G、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新型显示等新兴技术与消费电子产品的融合,将会加速产品更新换代,催生新的产品形态,推动消费电子行业保持增长态势,预计全球消费电子行业将稳步增长。

(2)动力及储能类电池领域

1)汽车低压锂电池

随着汽车电气化及智能化进程加速,智能座舱域、智能驾驶域的功能日渐丰富,车辆对于汽车低压电池的性能要求也日益增高,铅酸电池在汽车中的使用寿命大幅度缩短,影响了消费者的日常使用,也制约了汽车向更高程度智能化的进步。相较而言,锂电池持续大倍率放电的能力更强、循环性能更好、能量密度更高,与此同时在亏电时稳定性更好,并且锂电池不含铅,相对更加环保。电动车企业和部分燃油车企业已陆续将低压电池从铅酸路线切换为锂电路线。

2)储能电池

2022年初,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正式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我国储能行业发展目标:“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储能市场在“双碳”背景下政策持续利好,随着2021年全国两会上将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列为我国“十四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攻目标,以光伏、风电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战略地位凸显,储能作为支撑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关键技术,市场需求旺盛,电网侧、发电侧和用户侧储能均呈现快速发展趋势,行业迎来巨大发展机遇。

3)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

新能源汽车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肩负着引领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任。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24年国内汽车产销同比继续呈现增长。其中新能源汽车成为最大亮点,全年销量1286.6万辆,同比增长35.5%,市场占有率提升至40.9%,各企业陆续推出多款适合消费者需求的车型,再加上充换电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得到长足发展。汽车电动化趋势进一步明确,动力类电池市场发展前景广阔,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发布的数据,2024年我国动力电池装车量为548.4GWh,同比增长41.5%。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注: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股东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不在公司前200名内。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54,107.20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0.8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035.4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5.03%。公司净利润增长,主要系客户份额提升、持续精细化运营带来的成本费用管控优化、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上升增加汇兑收益等综合因素所致。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5-019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2日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锐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监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保障了公司及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一致同意并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结合了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的宏观经济政策,在公司可持续经营发展及降本增效的基础上,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数据状况进行测算并进行了合理预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5-020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48,211,529.77元。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1,127,568,19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6,518,498股后的股本1,121,049,694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6,314,908.2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8.15%。2024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5-027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2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徐延铭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总经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总经理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面对2024年复杂的外部环境以及市场竞争,公司经营管理层积极应对多重挑战,开展了各项工作,依据一年来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结合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的宏观经济政策,在公司可持续经营发展及降本增效的基础上,对2025年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测算,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继续秉承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不断强化ESG治理,并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1,127,568,19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6,518,498股后的股本1,121,049,694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6,314,908.2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8.15%。2024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预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为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碳酸锂、镍、铜、铝等,主要在国内合规公开的期货交易所进行,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为自该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流程,防范交易风险,确保公司套期保值资金安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积极措施,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致力于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2024年度的具体举措实施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特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在任独立董事赵焱先生、韩强先生、程志佳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形成《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的《公司章程》《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并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形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5-026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28日 15点30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顺宇路1号行政楼3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8日

至2025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审议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4月23日(上午 9:00-11:00,下午14:00-16:00),上述时间段之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顺宇路1号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券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传真和邮件到达时间均应不迟于在登记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16:00)。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或邮件中需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并附登记材料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为保障股东参会权益及登记有效进行,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签到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到达会议现场并办理签到,签到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下午15:00-15:30。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顺宇路1号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519180

电话:0756-6321988

传真:0756-6321900

联系人:刘宗坤、何可可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5-018

债券代码:118024 债券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研发人员任职情况、教育背景、工作履历、技术经验、主要知识产权、科研成果以及其对公司核心技术和业务发展贡献等相关因素综合考虑,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新增认定赵伟先生、钟季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原核心技术人员邹啸天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不再认定其为核心技术人员。

●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不会对公司技术优势、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结合专业背景、任职履历、对公司研发项目和业务发展的贡献情况等因素,公司新增认定赵伟先生、钟季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简历:

1、赵伟先生,198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2016年3月入职公司,先后担任公司基础研发部主任、经理等职位。赵伟先生在锂离子电池研发有近10年的工作经验,对锂离子电池基础机理、材料特性、技术发展方向具有深刻理解,现主要负责公司电芯安全技术、固态电池等方面的研发。赵伟先生负责的“高安全高比能准固态动力锂电池”项目荣获2021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博士博士后创新赛铜奖,以及“第一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优胜奖”;“准固态动力锂电池电芯”项目获评为“2023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并主导公司承担的政府重大科研项目(准固态动力锂电池的研发与产业化应用)的相关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63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钟季先生,199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7月入职公司,先后担任公司产品开发部主任、产品开发部经理等职位。钟季先生拥有超过10年的锂离子电池产品开发经验,先后负责多家全球头部笔电、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主机厂商新产品的锂离子电池开发工作,在产品开发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60股,除通过珠海普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近日,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邹啸天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不再认定邹啸天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邹啸天先生,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8年2月入职公司,历任公司研发中心产品开发部经理、高级经理等职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啸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珠海惠泽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际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同时,邹啸天先生作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将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离职后,邹啸天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其所作的相关承诺。

邹啸天先生任职期间参与研究的专利、技术等均为职务成果,相应的知识产权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其离职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公司与邹啸天先生签订了《劳动合同书》及《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邹啸天先生前往竞争对手工作或有违反上述相关协议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拥有一支具有竞争力、行业经验丰富、掌握着锂离子电池核心技术的专业技术研发团队,拥有丰富的研发创新经验,能够保障公司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创新,不存在对单一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依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团队共有研发人员3,632人,占公司总人数的21.7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撑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并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研发体系和团队建设,扩大研发人员的引进和培养力度,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5-025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度报告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代码:688772 公司简称:珠海冠宇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下转5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