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关联董事杨晖、骞西昌、唐斌、刘晓光、汤智慧、刘颖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公司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6)。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经理层成员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报酬总额的议案》
本议案实施分项表决,每位董事在审议本人薪酬事项时均回避表决。
(1)杨晖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晖回避表决
(2)骞西昌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骞西昌回避表决
(3)唐斌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唐斌回避表决
(4)刘晓光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晓光回避表决
(5)汤智慧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汤智慧回避表决
(6)刘颖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颖回避表决
(7)黄进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黄进回避表决
(8)叶忠明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叶忠明回避表决
(9)于浩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于浩回避表决
(10)郑成哲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审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报酬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关联董事杨晖、骞西昌、唐斌、刘晓光、汤智慧、刘颖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与投资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预审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预审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预审通过。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9)。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定期会议)决议》
(二)《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五)《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 688563 证券简称:航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委员唐斌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实际执行和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涉及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定期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杨晖、骞西昌、唐斌、刘晓光、汤智慧、刘颖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此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关联租赁
■
单位:万元
2、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交易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协议约定了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贷款、存款交易额度,其中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存款额度每日最高存款结余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协议有效期截止2026年6月30日。2025年,公司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贷款、存款预计余额以协议约定的交易最高限额进行预计并执行。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
1、基本情况
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航发航材院”)为公司控股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100000400003358H,为中国航发集团举办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杨晖,成立日期为1956年5月26日,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注册资本为36,919万元。
2、关联关系:中国航发航材院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二)中国航发集团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中国航发集团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中航百慕新材料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控股股东中国航发航材院副院长、本公司董事汤智慧在该公司担任董事,属于其他关联方。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主要内容: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出租厂房及设备、提供其他服务等;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租赁厂房及设备、接受其他服务等。
公司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 688563 证券简称:航材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05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581,044,329.32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7,936,013.85元后,2024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523,108,315.4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255,347,259.79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足,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持续发展需要,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2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50,000,000股,以此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5,900,000元,占公司2024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25.98%,占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3.39%。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16,900,000元(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81,000,00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7.33%。
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转入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备注: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股规则》第12.9.1条“公司上市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公司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为2024年度。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其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形,亦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同意方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63 证券简称:航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29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9日
至2025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股东大会将听取《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定期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办理登记及参会当天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办理登记及参会当天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证券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办理登记及参会当天请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1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证券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证券部。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4月28日,09:0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环山村8号。
联系部门:证券部
会务联系人:徐星宇
联系电话:010-62457705
传 真:010-62497510
2.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6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