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565 公司简称:中谷物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83,540.06万元,2024年底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金额为320,582.35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9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00,063,10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59,049,851.37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0.39%。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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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属行业情况介绍
公司主要业务为集装箱物流服务,整合全国范围内的铁路及公路资源,形成“公、铁、水”三维物流网络,建立了以水路运输为核心的多式联运综合物流体系。集装箱作为标准载货单元具有安全、高效、绿色、便捷的优点,集装箱物流结合集装箱与物流的特点,具有产业链长、高效便捷、集约经济、运输损耗低、安全可靠等优势,是货物运输发展的重要方向。
1、行业需求稳步增长
(1)国内市场大宗商品运输需求长期存在
内贸集装箱物流主要服务于大宗货物运输。由于我国南北、东西各地区的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出产的商品有较明显的地域性差异。北方地区以玉米、大米、大豆等粮食类大宗商品为主,呈现“北粮南运”的粮食物流态势。南方地区如珠江三角洲地区以家用电器、纺织服装、轻工食品、建材、造纸、中药等产业为主,西部地区以煤炭、矿石、钢材等矿产资源类商品为主,东部地区以纺织、化工、机械仪器等轻工业制品为主。中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推动了物流服务行业的持续增长,各地域出产的商品存在南北差异、东西差异,市场对于不同地域的商品需求带动了大宗商品物流需求。
(2)碳排放约束下,“公转水、铁”的运输需求逐步提升
水路运输的单位碳排放强度远低于公路、铁路和航空等运输方式。根据交通运输部《2019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推算,同等运输距离和运输量条件下,沿海运输碳排放量仅是公路运输的15%。水运对于长距离、大体量运输需求的货品有较强优势,在同等运输距离下运输同等重量的货物,水运能源消耗成本较低,推广以水路运输为核心的内贸集装箱物流运输方式将有助于降低社会综合物流成本。同时,随着中国碳中和、碳达峰战略目标的确立,交通运输行业降低碳排放的趋势也愈发明确。除清洁能源革命之外,运输结构调整是交通运输行业最重要的节能降碳途径,水运碳排放强度较低,发展以水运为核心的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对交通运输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2024年2月,中央财经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问题,会议指出,要优化运输结构,强化“公转铁”“公转水”,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形成统一高效、竞争有序的物流市场。2024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要实现新突破,货物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保持较快增长。因此,在碳排放约束下,引发的大宗商品“公转水、铁”运输需求将逐步提升。
(3)环保压力趋严背景下,“散改集”发展趋势愈发显现
环境保护的要求将带来内贸集装箱物流增量需求的提升。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大宗商品物流运输及仓储过程的粉尘污染问题可通过集装箱封闭式运输得以解决。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集装箱物流市场尚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美国长滩港、比利时安特卫普港、德国汉堡港和不莱梅港等港口的集装箱货物吞吐量占港口一般货物合计吞吐量比例在50%-80%之间,而我国规模以上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占规模以上港口货物吞吐量的比例约为20%,处于较低水平,“散改集”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2023年1月,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海关总署、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印发《推进铁水联运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明确提出推进“散改集”运输,积极推进粮食、化肥、铜精矿、铝矾土、水泥熟料、焦炭等适箱大宗货物“散改集”,加强港口设施设备建设和工艺创新,鼓励港口结合实际情况配置“大流量”灌箱、卸箱设备。因此,“散改集”已经自上而下成为内贸集运行业的共识,发展趋势愈发显现。
(4)多式联运政策密集出台,集装箱是最适合多式联运的载体
近年来,国家多次制定多式联运相关产业政策,推动了集装箱在多式联运过程中的大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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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集装箱为核心的大宗商品多式联运能够有效降低综合物流成本。中国整体的物流成本要显著高于世界其他主要经济体,结合多种运输方式的多式联运有利于提升运输效率,减少公路交通拥堵,降低综合物流成本。公路、铁路、水路的单位运输成本依次降低,多式联运可以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提高综合运输组合效率,将成为大宗商品降低综合物流成本的重要方式,而基于集装箱封闭式、运输过程无需拆卸、货物基本无损耗等特性,可以实现大宗商品物流的“一箱到底、循环共享”,因此集装箱是最适合多式联运的载体。
经过与合作伙伴长达一年半的深入研究和协同开发,公司率先实现多式联运“一单制”全自动推送功能。“一单制”线上系统集成了多项智能化功能,通过打破铁路与海运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与实时分析,持续优化多式联运各环节的高效衔接,同时为客户提供更加精准、个性化的运输优化方案,进一步提升了物流服务的价值与效率。该系统标志着运输行业向数字化时代迈出了重要一步,成为推动行业变革的关键力量。2025年2月,国铁集团与公司在内的4家内贸集装箱航运企业签订合作协议,面向客户联手开展集装箱多式联运“一单制”运输服务,这是深化铁路货运市场化改革又一举措,对促进铁路和水运等运输方式深度融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具有重要意义,将为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注入新动能。
(5)RCEP的签订,内贸集装箱物流迎来“双循环发展格局”的新机遇
2020年5月以来,中央提出并多次强调“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明确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需要以国内经济循环为主,更好地利用中国内需市场,把满足国内需求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内贸物流行业是国民经济基础性、先导性产业,也是连接生产和消费的桥梁纽带,内贸集装箱物流行业主要为大宗货物运输,是综合物流体系建设的引擎,服务于实体经济,契合双循环战略的内涵。RCEP的签订为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奠定了基础,带来了大量贸易运输需求机遇,打通内外贸、构建双循环将给予集装箱物流新的发展机会。
2、行业运力供给与行业的需求变化长期看较为匹配
从内贸运力和需求来看,中国内贸集装箱物流行业的运力供给增长与行业的需求增长较为匹配。由于内贸集装箱运输船东大部分订单船舶已于2018-2019年集中交付,且2020年起内贸集运企业运力投放相对谨慎。同时,2021-2022年外贸集运市场的高景气对内贸集运运力亦产生了虹吸效应,因此,2020-2022年间内贸整体运力处于紧张状态。从2022年10月至2024年3月,公司建造的18艘4,600TEU集装箱船舶陆续完成下水,对行业整体运力起到了补充作用,整体行业运力与行业需求较为匹配。
3、行业运价呈季节性波动
内贸集装箱运输市场有明显的季节性表现,一般而言四季度为全年旺季,行业运价水平也随之发生季节性波动,四季度为全年运价高峰,6月份前后为全年运价低谷,行业运价以年为周期上下波动。从内贸集装箱综合运价指数(Panasia Domestic Container Indicator,PDCI)来看,年度平均价格差异显著小于年内旺季与淡季之间的价格差异。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为集装箱物流服务,是中国最早专业从事国内沿海集装箱货物运输的企业之一。目前国内沿海集装箱货物运输仍然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与此同时,公司积极向两端延伸,通过公路、铁路、物流园区等多种方式为客户提供集装箱全程物流服务。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以标准化集装箱为载体,以互联网大数据为依托,为工农商贸提供安全、高效、绿色、便捷的多式联运全程物流服务,致力于实现“用集装箱改变中国物流方式”的企业使命。
1、业务结构
公司的集装箱物流服务主要分为港到港服务(CY-CY)和多式联运服务两种。多式联运服务根据客户的不同选择,主要可细分为门到门业务(D-D)、港到门业务(CY-D)及门到港业务(D-CY)。2024年度,公司多式联运服务收入占公司全年总收入的比例60.21%。
2、运力结构
随着新建大船完成下水,公司自有运力有所提升,2024年度公司加权平均自有运力占比72.71%。
单位:载重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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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客户结构
公司客户分为直接客户和货代客户。公司的直接客户主要包括传统大宗货品和工业品生产厂商以及消费品行业客户,货代客户为货主与公司之间的中间人、经纪人,接受货主的委托,代为向公司订舱。公司积极开发直接客户,执行“一手客户”战略,经过长期的开发维护,直接客户收入占比在稳步提升。
4、货源结构
我国内贸集装箱航运的货源种类繁多、结构丰富灵活、市场适应能力强,货源按照货物属性可分为:(1)以矿建材料、粮食、造纸、橡胶、煤炭及制品、金属矿石及木材等为主的大宗货品与生产资料(基础货源);(2)以轻工业制品、快消品、医药产品、家电及汽车零部件等为主的高附加值工业产成品。2024年公司前十大货种占公司总运量的比例为53.33%,货物以基础货源为主。随着“散改集”战略的持续推进,未来基础货源的增长仍然为公司收入增长的基石。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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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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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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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5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4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8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65 证券简称:中谷物流 公告编号:2025-002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推动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谷物流”或“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内容如下:
一、提升经营质量,提高核心竞争力
自成立以来,公司承载“用集装箱改变中国物流方式”的企业使命,以标准化集装箱为载体,以互联网大数据为依托,为工农商贸提供安全、高效、绿色、便捷的多式联运全程物流服务。
未来公司将持续夯实现有业务根基,深化与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强化公司优势地位,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深化内部组织改革,多措并举提升公司经营能力与运营效能,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助力公司规模增长与价值提升。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为社会创造价值”是公司奉行的企业宗旨,公司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始终坚持将股东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积极采取现金分红,持续回报股东。
未来将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和自身资金情况,公司将继续践行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以现金形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累计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60%,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三、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积极通过信息披露、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服务热线、调研交流、券商策略会等方式,建立多元化的投资者沟通渠道。
未来公司会持续加强与资本市场多元化多渠道的沟通,与投资者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有效挖掘与传递企业价值,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与信任。
四、坚持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长期致力于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构建了现代化的决策与经营管理体系,形成了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
未来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持续建设和优化公司治理体系,提升企业治理透明度,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并结合《公司法》修订及最新监管要求,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五、强化规则意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
自上市以来,公司充分重视与“关键少数”的沟通交流,并不断强化“关键少数”的尽职履责,组织其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相关培训,了解监管动态、提升规范意识。同时,按时完成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及时更新“关键少数”人员名单,做好预沟通工作并密切跟踪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关键少数”的沟通交流,提升“关键少数”的履职保障,强化其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形成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合力。
本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565 证券简称:中谷物流 公告编号:2025-004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办理公司贷款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2025年计划净新增银行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 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3月28日,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授权办理公司贷款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5年财务预算,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2025年计划净新增银行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本议案生效期间,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实际融资余额应不超过上期期末融资余额与本期净新增融资额度之和。
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的净新增融资额度见附表1,融资银行包括但不限于附表内的银行,在新增融资额度内,允许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金融机构的新增融资额度进行调整,该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拟申请的40亿元净新增融资额度为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票据、保函、固定资产贷款、项目投资类及并购类贷款(包括但不限于开发贷款、经营贷款及并购贷款)等,用于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补充生产流动资金、固定资产购置及工程建设资金等。
前述新增融资可能存在接受担保的情况,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担保形式:控股股东中谷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与控股/全资子公司、控股/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等形式,实际担保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公司、控股/全资子公司预计提供新增对外担保情况见附表2,在各类别的新增对外担保额度内,允许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担保项目的担保额度进行调整,担保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同时,以上新增融资也可能存在以公司自有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船舶、集装箱、附属公司股权进行抵押或质押的情况,亦以银行的批复为准。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在净新增融资额度内办理授信、融资等具体相关事宜,并签署因新增融资项目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代表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就新增授信、贷款相关事宜的谈判;
2.具体办理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与新增授信、贷款相关的手续并签署相关融资协议;
3.接受包括控股股东在内的关联方为本议案额度内的新增授信、贷款提供的担保,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4.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做出有效决议之前。
特此公告。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附表1:
2025年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各金融机构净新增融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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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2025年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拟新增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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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65 证券简称:中谷物流 公告编号:2025-005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拟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
● 本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概述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利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阶段性委托理财,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委托理财品种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公司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金流的状况,委托理财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本次委托理财不属于关联交易,如构成关联交易将单独履行相关程序。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额度授权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对该事项做出有效决议之前。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日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预期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但基于市场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也有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公司将确保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国际环境、汇率及资金面、市场情绪与信心等因素变化的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风险。
2、投资标的自身经营风险和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可能影响投资标的市值或净值变化与公司投资判断不相符合,存在一定的风险。
3、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变化及意向投资标的具体情况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预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4、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带来的投资风险、相关人员操作风险以及其他难以合理预判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
1、根据公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和自有资金情况,在保证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的种类、标的、规模、期限。
2、加强金融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根据经济形势、行业发展情况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开展具体投资行为。
3、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金融投资的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决策及管理等方面均作了规定,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通过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规范执行,能够有效防范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对金融投资资金的运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内审部门等组织和人员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金融投资情况,以此加强对金融投资的跟踪管理和控制风险,如发现违规操作,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终止公司的金融投资。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565 证券简称:中谷物流 公告编号:2025-007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此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斌先生、卢宗俊先生、李永华先生、李大发先生、卢长迪先生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无反对票,无弃权票。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审议意见如下: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公司在2024年与关联方已经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将要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并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决策程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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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2025年度拟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情况(以下金额不包含增值税)进行了预计,在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与上市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额度范围内,关联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三种类型的关联交易具体预计情况如下:
1.关联租赁
2025年度,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含其下属子公司)将发生的日常房屋租赁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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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2025年度,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含其下属子公司)将发生的日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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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2025年度,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含其下属子公司)将发生的日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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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谷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宗俊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2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A-522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国内船舶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
2、上海金湾长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国庆
成立日期:2013年6月20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罗山路1502弄14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船舶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餐饮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办公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礼仪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3、上海谷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黎
成立日期:2023年4月23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A-52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无船承运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船舶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国内船舶管理业务;港口经营;燃气经营;保税仓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4、舟山谷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舟山谷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新
成立日期:2024年11月6日
注册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1-24295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无船承运业务;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原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5、辽宁沈哈红谷物流联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峥
成立日期:2020年4月30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09-营口红运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综合楼三楼东侧
营业范围:多式联运,订舱服务,集装箱堆存、修理、租赁、拆箱、装箱,装卸、搬运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国内船货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货运代理,粮食经销,矿粉、钢材、煤炭(不含堆场)、焦炭(不含堆场)、饲料、化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的联营企业。
6、东莞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先龙
成立日期:2007年7月9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港前路27号1号楼401室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多用途码头,包括集装箱码头及相关堆场,并对自建的集装箱码头及相关堆场进行管理和运营;船舶、火车、汽车的集装箱及其他货物的装卸;进出口集装箱(空、重箱)和其他货物的堆存、仓储和保管;集装箱的拆装箱业务;提供物流和集装箱管理的综合服务;经营内陆货运中转站和货物储运等业务;修箱、洗箱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项目。涉及专项规定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的联营企业。
7、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迟德芳
成立日期:1982年9月29日
注册地址:天津市塘沽新港二号路2750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包装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集装箱维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船舶港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的联营企业
8、上海港罗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柳长满
成立日期:2023年12月15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川念路888号10幢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装卸搬运;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国际船舶代理;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港口理货;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船舶港口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集装箱维修;集装箱租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的联营企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在确保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同时,降低交易成本、防范风险,实现双赢。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法人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565 证券简称:中谷物流 公告编号:2025-009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83,540.06万元,2024年底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金额为320,582.35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9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00,063,10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59,049,851.37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0.3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247.19%,累计现金分红金额518,602.07万元。上述指标均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说明如下: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安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565 证券简称:中谷物流 公告编号:2025-011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会议10日前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尉华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决定及2025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2024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在本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不在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监事,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授权办理公司贷款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授权办理公司贷款事宜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2024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2024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英文版)》。
1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565 证券简称:中谷物流 公告编号:2025-003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所基本情况如下: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1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为144万元。公司将根据2025年度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所进行沟通,确定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审计费用报价、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评价要素进行了充分了解,保障了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经综合评选,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565 证券简称:中谷物流 公告编号:2025-006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融资租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拟新增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总金额合计不超过5亿元。
● 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会构成资产重组。
2025年3月28日,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融资租赁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盘活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5年度与具有相应资质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公司的选择范围不包括公司的关联方,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同时,根据拟开展业务的规模,亦不会构成资产重组。
一、融资租赁事项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租赁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包括新购资产直接融资租赁和存量资产售后回租两种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1、新购资产直接融资租赁
公司自主与供应商商定租赁物的名称、数量、型号、售后服务等交易条件,租赁公司按照公司确定的条件与设备供应商签署买卖合同并向供应商购买租赁物,然后由租赁公司将设备租赁给公司。公司根据与租赁公司签署的融资租赁协议,按期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
租赁期满,公司按照融资租赁协议确定的名义价格支付给租赁公司,从而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2、自有资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公司与租赁公司签署相应的售后回租合同,将选定的部分自有资产出售给租赁公司,由租赁公司支付购买价款,资产的所有权即转移给租赁公司。公司按照售后回租合同从租赁公司租回该部分资产,按期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继续保留通过租赁取得的资产管理权和使用权。
租赁期满,公司将以合同中的名义价格购回融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
二、融资租赁主要内容
1、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新增融资租赁总金额合计不超过5亿元,在本议案额度内,允许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融资租赁机构的融资额度进行调整。
2、本次新增融资租赁业务的期限不超过15年。
本次新增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协议,交易对方、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设备所有权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3、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新增融资租赁业务可能存在接受担保的情况,包括如下担保方:控股股东中谷海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等形式,实际担保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届时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三、授权事项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在新增融资租赁额度内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并签署因融资租赁项业务所发生的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代表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融资租赁金融机构就融资租赁事宜的谈判;
2、具体办理公司及子公司与融资租赁相关的手续并签署相关融资协议;
3、接受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内的关联方为本议案额度内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的担保,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4、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做出有效决议之前。
特此公告。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565 证券简称:中谷物流 公告编号:2025-008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公司将进行组织架构调整,原华中片区、原长江片区合并为长江片区,原营销中心、原营运中心合并为营运中心。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下转3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