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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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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公告

2025-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小品种氨基酸产业基地项目(一期)(项目名称以实际立项为准,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

●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4.67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尚需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立项备案、环评报批、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等程序,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项目审批与实施条件发生变化, 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项目金额、建设周期等均为预计,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自然灾害、施工进度等因素导致项目无法按期完成的风险。

3、受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本项目可能存在项目进度或者项目实施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夯实主业,完善公司氨基酸产业链布局,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全资孙公司亨通(内蒙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生物”)拟投资4.67亿元建设小品种氨基酸产业基地项目(一期),最终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项目资金为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投资建设小品种氨基酸产业基地项目(一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或授权人员全权办理本次项目投资建设相关事项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应协议、立项备案手续等。本次投资事项已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度首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尚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亨通(内蒙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22MAEEJ0NX5K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海江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5年3月18日

股东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拜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拜克生物”)持股100%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双河镇托克托大街对外经济协作办公室318办公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饲料添加剂生产;兽药生产;兽药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亨通生物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小品种氨基酸产业基地项目(一期)(项目名称以实际立项为准)

(二)实施主体:亨通(内蒙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托克托经济开发区西区(本项目最终用地位置、面积等以土地实际出让合同载明的为准)

(四)投资金额及来源:本项目拟投资4.67亿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有或自筹资金。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小品种氨基酸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建成后,将新增11,880吨/年氨基酸生产能力(柔性生产线),其中L-色氨酸7,380吨/年(折纯)、L-精氨酸2,100吨/年(折纯)、L-异亮氨酸精品2,400吨/年,上述建设规模仅为预计,最终能否达标存在不确定性。

(六)项目建设周期:预计20个月,具体建设周期以项目实施进展为准。

(七)目前进展情况:本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后续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立项备案、环评报批、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等政府相关手续流程。

四、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项目有利于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完善公司氨基酸产业链布局,进一步夯实公司主业,提升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投资项目建设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及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分析

(一)本次投资项目尚需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立项备案、环评报批、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等程序,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项目审批与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二)本次投资项目金额、建设周期等均为预计,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自然灾害、施工进度等因素导致项目无法按期完成的风险。

(三)受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本项目可能存在项目进度或者项目实施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2025年2月12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共84,695,449股股份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股份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目前的3,059,076,673股变更为2,974,381,224股。

● 股份注销日:2025年4月1日

一、回购股份概述

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8日、2021年7月1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92)。

2021年7月1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并于2021年7月14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

截至2022年7月6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累计回购股份数量84,695,449股,占当时公司股份总数的2.72%,回购最低价格为1.93元/股,回购最高价格为2.9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00,001,060.03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8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二、回购股份注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2025年2月12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共84,695,449股股份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2025年2月1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就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截至申报期满,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对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提出异议,也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文件。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注销回购股份84,695,449股的申请,注销日为2025年4月1日,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四、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股权结构变动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目前的3,059,076,673股变更为2,974,381,224股。股本结构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本次股本变动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拥有公司权益的变化情况

注: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包含: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亨通永旭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江苏亨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崔巍先生与梁美华女士。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增加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亨通永旭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亨通永旭”)、江苏亨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投资”)、江苏亨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创业”)、崔巍先生与梁美华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25.01%被动增加至26.20%。

公司因实施回购股份注销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亨通永旭、亨通投资、亨通创业、崔巍先生与梁美华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增加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及其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9,170,4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20%。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亨通集团

企业名称: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根良

注册资本:50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吴江七都镇心田湾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228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138285715E

成立日期:1992年11月20日

经营期限:1992年11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各种系列电缆、光缆、通信器材(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金属材料(除贵金属外)、煤炭、五金交电、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针纺织品、纺织原料(除棉花)、铁矿石、铁矿砂、日用百货批发零售;金属镀层制品、铝合金型材的制造加工;经营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财务咨询;农副产品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崔根良持股27%,崔巍持股73%。

2、亨通永旭

企业名称:苏州亨通永旭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亨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2288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228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7J33HJ58

成立日期:2022年3月3日

经营期限:2022年3月3日至2042年3月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亨通集团持股99%,亨通创业持股1%。

3、亨通投资

企业名称:江苏亨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巍

注册资本:46,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开发区中山北路2288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228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691346448E

成立日期:2009年7月3日

经营期限:2009年7月3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亨通集团持股100%。

4、亨通创业

企业名称:江苏亨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巍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北路2288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228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5691582673

成立日期:2011年2月16日

经营期限:2011年2月16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亨通集团持股70%,亨通投资持股20%,苏州亨通永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

5、崔巍

姓名:崔巍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5251986********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2288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6、梁美华

姓名:梁美华

曾用名:无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20001987********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2288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是,香港地区居留权

(二)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2024年6月12日,公司注销回购股份56,088,593股,公司总股本由3,115,165,266股变更至3,059,076,67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披露的《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回购股份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仍为779,170,4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5.01%增加至25.47%。

2025年4月1日,公司注销回购股份84,695,449股,公司总股本由3,059,076,673股变更至2,974,381,22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披露的《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仍为779,170,4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0%。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的变化情况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导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增加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

(三)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