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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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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5-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5-021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黄乾益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7,219,4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26%;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10月26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黄乾益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708,000股,合计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

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无。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股东黄乾益有关减持的承诺如下:

“1、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及本人具体情况,自主决策确定是否减持及减持股份数量。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并由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的相关规定。减持价格将根据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人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