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六、相关专项意见
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虽然控股子公司中控流体、中控印度尼西亚、中控沙特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等比例担保,公司能够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进行有效控制,对其能切实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资源转移和利益输送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5-013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29日(星期六)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8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翘楚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ESG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ESG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工作成果,促进了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ESG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法人采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接受劳务、承租支付租金及出租等,是充分利用关联法人的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王琛琦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虽然控股子公司中控流体、中控印度尼西亚、中控沙特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等比例担保,公司能够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进行有效控制,对其能切实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资源转移和利益输送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盘活公司票据资源,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5-006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 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卫民,200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彭灏伟,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灵灵,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4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3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2万元。2025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一致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5-005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控技术”)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7,545.66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10元(含税)。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为785,715,0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57,857,661.36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9.94%。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10,858,053.49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668,715,714.85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9.8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的金额合计557,857,661.3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9.94%。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876,24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5-011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此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拟新增经营范围: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除前述因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外,因近期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变动,公司副总裁人数由11名调整至10名。综合前述情况,公司拟对原《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以下修订: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此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办理变更经营范围以及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工商登记变更、登记及备案等具体事宜。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5-014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22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09号中控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2日
至2025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或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褚健、杭州元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赵鸿鸣、褚敏、潘再生、朱林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5年4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到公司证券部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4月18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09号中控科技园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的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钟菲、王帆
联系电话:0571-86667525
传真:0571-81118603
电子邮箱:ir@supcon.com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7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