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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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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9版)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 被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权限如下(请在您的选择项下面的“□”内打“√”):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3月31日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占应到监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军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33.66亿元,较年初增加了4.6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19.22亿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20.53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了21.9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0.77亿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0.01元,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本次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的公告》。

7.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状况,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收益,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主要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为公司获取更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8.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和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计划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津贴)方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

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

一、审议程序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 公司可供利润分配情况

经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确认,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3亿元,母公司单体报表实现净利润4.31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7.44亿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9.40亿元。

2. 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 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2、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3.2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公司章程》第二百五十条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2、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01元;3、公司当年度现金流充裕,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5、公司该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6、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或者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0.01元,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未来,待公司符合利润分配相关条件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进行利润分配。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本次主要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2.投资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公司在授权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3亿元),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投资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属于本金保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4.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投资情况概述

1. 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

2. 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3亿元),滚动使用。

3. 投资方式:公司及子公司在额度内,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本次主要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4. 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为有效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负责经办和管理公司银行理财产品,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业务进行重点审计和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状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投资行为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状况,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收益,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主要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能为公司获取更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公司委托理财相关内控制度。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的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下同)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50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的背景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50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本次授信具体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长(短)期借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各类业务。授信额度不等于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3年度完成与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工集团”)之间的重大资产重组,置出了日化子公司的股权,置入了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仕诚”)6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新仕诚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23年6月8日、2023年7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拟以所持有的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韶关浪奇有限公司100%股权、辽宁浪奇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广州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60%股权与轻工集团持有的新仕诚60%股份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拟置出资产交易价格超过拟置入资产交易价格的置换差额由轻工集团以现金方式补足。2023年8月12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实施完毕,本公司持有新仕诚60%股权。

二、业绩承诺情况

(一)承诺概况

根据公司与轻工集团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轻工集团对于拟置入资产进行了业绩承诺。根据本次重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业绩承诺涉及的公司(即业绩承诺对象)为新仕诚。承诺净利润数为:2023-2025年度,新仕诚在每年度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准)分别不低于5,991.03万元、7,395.10万元、7,987.30万元。交易双方一致确认,在盈利补偿期间各年度产生的实际净利润数的计算方法,应以中国现行有效的会计准则为基础,并按相关评估报告中预测净利润口径进行相应调整后计算确定,其中实际净利润数应为经合格审计机构审核确认的新仕诚当年实现净利润数。

在业绩承诺期间,上市公司应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新仕诚在该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准,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数”)进行审计,对业绩承诺期间的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异情况进行补偿测算,在上市公司每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业绩承诺期间,如新仕诚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时,上市公司所聘请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后,有权书面通知轻工集团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即,上市公司将进行三次专项审计,对实际业绩进行审计测算。交易双方同意,上述审计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等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在业绩承诺期间保持一贯性,并与上市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不存在重大差异,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变更。

(二)补偿时间及计算方式

在业绩承诺期间,若发生轻工集团需向上市公司承担补偿责任的情形,轻工集团应按如下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关于当期业绩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在业绩承诺期间,每个会计年度当期业绩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置入资产交易价格-累积已补偿金额。

上述补偿按年计算,新仕诚任一承诺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时,均应按照上述方式进行补偿。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如果当期补偿金额≤0,则当期补偿金额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90日内,上市公司有权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新仕诚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果资产减值额≥轻工集团应当支付的业绩补偿累计金额,则轻工集团应当另行向上市公司支付减值补偿,计算方式如下:减值补偿金额=置入资产减值金额-已产生的业绩补偿累计金额。“已产生的业绩补偿累计金额”指根据《业绩补偿承诺协议》第四条“补偿数额的计算”确定的轻工集团应当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含已支付和未支付的金额)。轻工集团向上市公司支付的减值补偿金额与业绩补偿金额的总额,不超过置入资产的交易总作价,即人民币61,392.65万元。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中职信审专字(2025)第0409号),2024年度新仕诚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539.07万元。新仕诚完成了2024年度的业绩承诺。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其他应收款核销的情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决定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合计5,055,664,958.90元依规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其他应收款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共计5,055,664,958.90元。本次核销前,公司已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上述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要求,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三、本次其他应收款核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其他应收款核销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次资产核销。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其他应收款核销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其他应收款核销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其他应收款核销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本次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其他应收款。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规避和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糖食品”)拟投入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继续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套期保值业务,投资种类限于与华糖食品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品种。

2、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和技术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有关情况如下:

一、前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2024年4月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使用期货工具对公司产品原料进行套期保值,决议有效期至下一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相关议案审批前。2024年度,华糖食品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了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子公司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交易,主要是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和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业务范围: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限于与华糖食品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品种。

3、持仓量:总量不超过40,000吨。

4、拟投入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根据具体使用情况灵活调拨。

5、套期保值的期间:华糖食品拟投入套期保值保证金金额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决议有效期届满后,如遇决议事项未作调整的情况时,为保障子公司能正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确定下一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相关议案审批前。

6、交易方式:郑州商品交易所挂牌上市的白糖期货及白糖期权。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华糖食品已制定相关制度,配备了专业人才及与具有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及华糖食品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华糖食品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可行性,有利于华糖食品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经营风险。

五、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六、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有效规避主要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变化,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七、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华糖食品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控制衍生品交易的种类,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原材料或产品相关的期货品种。

2、加强期货相关人员培训,强化期货市场研究,把握市场变化规模,设计

好期货交易业务具体操作方案,把握好交易时间。

3、公司及子公司将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按照《期货糖交易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审批权限下达操作指令,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同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有效防范风险。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1、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华糖食品已制定《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期货糖交易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审批流程、风险防控和管理等内部控制程序,对控制期货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华糖食品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主要产品价格波动给其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价格波动的影响。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华糖食品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