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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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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述《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021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公告编号:2025-030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23日 14点

召开地点:上海天诚大酒店8楼第二会议室(上海市徐家汇路58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3日

至2025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向股东大会作202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得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于2025年4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第11项议案《关于修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项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第6项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第7项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对外担保的议案》、第10项议案《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6项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第10项议案《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股东登记时间:2025年4月18日(周五)

上午9时一11时30分

下午13时30分一16时00分

2.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江苏路、镇宁路中间)

3.登记手续:凡符合参会资格的股东请持个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证明前来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未能在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以及上海市以外的股东,可在填妥《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样式附后)之后,在会议登记截止日前同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以收到方邮戳为准)至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并请各位股东不要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5.请各位股东务必准确、清晰填写《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所有信息,以便公司登记及联系、邮寄资料。

6.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A股个人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自助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文静、范晶云

联系电话:021-23108718 传真:021-23108711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1号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00126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按本格式自制、复印均有效。

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注:股东在填写以上内容的同时均需同时提供所填信息的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至公司以确认股东资格。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5-24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人民币,下同)。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123,681,938.79元,扣除按当期净利润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12,368,193.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89,133,430.44元,分配2023年度红利563,348,729.00元,扣除永续债利息307,951,370.21元,2024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829,147,076.14元。

根据现金分红要求,且从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切实维护股东权益的角度考虑,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16,743,645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88,688,220.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永续债利息)的比例为45.36%。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2025-025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邹忆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史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审计师、审计部主任,廖文静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邹忆女士、史骏先生、廖文静女士基本情况如下:

邹忆女士,51岁,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现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曾任上海漕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主任会计师、财务部副主任、证券部副主任、证券部主任。邹忆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

史骏先生,46岁,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审计师、审计部主任。曾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政策与法律部主任助理、政策与法律部(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吴泾热电厂党委书记、副厂长。

廖文静女士,42岁,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曾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市场分析及收购兼并管理主管、股权管理及董事会事务管理主管、高级主管、资本运营部证券事务管理高级主管。廖文静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5-27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电茨城筑波太阳能发电株式会社、土耳其EMBA发电有限公司、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匈牙利Victor光伏项目2家项目公司(包括VIRGIN SOLAR Kft.公司和EZRT-SOLAR FINANCE Kft.公司,以下简称“Victor项目公司”)、塞尔维亚轶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上电福岛西乡太阳能发电株式会社。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43.24亿元人民币。

●累计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数量(不含本次担保):截至2024年底,公司为各控股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4.88亿元,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5.12%。

●反担保情况: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25年度资金安排,公司拟为所属控股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43.24亿元人民币。

1.继续为全资子公司上电茨城筑波太阳能发电株式会社光伏项目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76.55亿日元(约人民币3.83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继续为控股子公司土耳其EMBA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融资,按股比为贷款年度(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备用信用证提供不超过14235万美元(约人民币10.21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3.继续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继续按36%股比为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1.26 亿元的融资担保。

4.拟由公司子公司上海电力能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塞尔维亚轶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50MW风电项目融资,按股比提供金额不超过9827万欧元(约人民币7.69亿元)的融资担保。

5.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匈牙利羲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为Victor项目融资提供不超过9900万欧元(约人民币7.75亿元)的融资担保。

6.拟为上电福岛西乡太阳能发电株式会社福岛一期项目融资提供不超过250亿日元(约人民币12.5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5年对外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电茨城筑波太阳能发电株式会社

上电茨城筑波太阳能发电株式会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发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电茨城筑波太阳能发电株式会社资产总额44,067.91万元,净资产3,848.17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158.48万元,净利润741.08万元。

(二)土耳其EMBA发电有限公司

土耳其EMBA公司实收资本17.53亿元,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电力持股78.2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土耳其EMBA公司资产总额1,138,066.46万元,净资产491,624.24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3,501.78万元,净利润93,142.05万元。

(三)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

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注册资本1.47亿元,为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浙江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公司”)的参股企业,浙江公司目前持有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36%的股权。公司经营范围: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电力生产销售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2,918.75万元,净资产15,719.82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47.45万元,净利润105.92万元。

(四)Victor项目公司

匈牙利Victor光伏项目由2家项目公司构成,其中VIRGIN SOLAR Kft.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注册资本为0.8万欧元,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为匈牙利羲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EZRT-SOLAR FINANCE Kft.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注册资本为167.79万欧元,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匈牙利羲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家项目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如下表:

(五)塞尔维亚轶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塞尔维亚轶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28日,主营业务为光伏发电,注册资本6.15亿塞尔维亚第纳尔,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公司全资子上海电力能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持股5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塞尔维亚轶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50,928.24万元,净资产为29,479.67万元,塞尔维亚轶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黑峰项目处于建设阶段。

(六)上电福岛西乡太阳能发电株式会社

上电福岛西乡太阳能发电株式会社成立于2013年1月25日,主营业务为光伏发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电福岛西乡太阳能发电株式会社资产总额152,235.20万元,净资产2,929.11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2025年,公司拟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43.24亿元,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由具体合同约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在提供担保前均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和披露程序,被担保方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五、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为上述公司提供不超过43.24亿元的担保,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24年底,公司为各控股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4.88亿元,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5.12%。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2025-022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5年3月21日以电子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13名,亲自出席董事10名,林华董事委托黄晨董事行使表决权,胡祥董事委托黄晨董事行使表决权,敬登伟董事委托郭永清董事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受林华董事长委托,会议由黄晨董事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一)同意《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在肯定公司2024年取得优异成绩的基础上,要求经营层班子始终坚持安全第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力促进经营业绩稳步增长,扎实推动绿色转型和国际化发展,确保完成2025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二)同意《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深化“质量全面提升、发展全面提速、风险全面可控”,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确保安全环保平稳有序、经营效益稳步增长、绿色转型稳扎稳打,为股东创造持续增长的回报。

(三)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五)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建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8元(含税),预计分配788,688,220.60元。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六)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七)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八)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职工薪酬决算结果及2025年度职工薪酬预算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九)同意关于公司签订经理层成员202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关联董事黄晨回避表决。

该议案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十)同意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

(十一)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名关联董事:林华、田钧、黄晨、黄国芳、唐俊、于海涛、胡祥回避表决。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二)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对外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对外担保的公告》。

(十三)同意关于统一注册发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障公司资金链安全、控制融资成本,公司拟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将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发行。

(十四)同意关于在上交所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保障公司资金链安全、控制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额度不超过130亿元。

(十五)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对外捐赠年度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审计工作报告和2025年审计工作要点的议案。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十七)同意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名关联董事:林华、田钧、黄晨、黄国芳、唐俊、于海涛、胡祥回避表决。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八)同意《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7名关联董事:林华、田钧、黄晨、黄国芳、唐俊、于海涛、胡祥回避表决。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九)同意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7名关联董事:林华、田钧、黄晨、黄国芳、唐俊、于海涛、胡祥回避表决。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同意《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7名关联董事:林华、田钧、黄晨、黄国芳、唐俊、于海涛、胡祥回避表决。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一)同意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7名关联董事:林华、田钧、黄晨、黄国芳、唐俊、于海涛、胡祥回避表决。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二)同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同意《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五)同意《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六)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履职情况的监督报告》。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七)同意关于修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二十八)同意关于修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的议案。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九)同意关于修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的议案。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同意关于制定《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规定》的议案。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一)同意关于成立上海电力印度尼西亚代表处的议案。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二)同意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决议

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5.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2025-023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5年3月21日以电子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监事5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张海啸监事委托邱林监事行使表决权,唐兵监事委托冯鸣监事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一)同意《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四)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建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8元(含税),预计分配788,688,220.60元。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五)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对外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对外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上接2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