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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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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1版)

注册资本:HKD 1万

法定代表人:李会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030804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进出口贸易。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股权。

(2)郑州科林车用空调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高新开发区长椿路8号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53897684P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汽车空调器及相关零部件、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

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精益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持有70%股权,豫新汽车热管理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

七、对外担保/回购责任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本次对外担保/回购责任额度是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确定的,有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针对销售业务链相关企业,公司制定有相应的管理制度,严格审核销售业务链相关企业的资信、履约等能力,从而在开展业务的同时,控制公司风险。在为购车客户提供回购责任过程中,公司可能会垫付部分保证金,但客户通常有一定比例的首付和车辆抵押,经过银行或其他融资机构等的资质审查具有良好的信誉条件,并且部分业务具有第三方担保,公司承担的风险可控。

八、董事会意见

公司担保计划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九、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余额为13.6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9%;公司为销售业务链相关企业提供的担保为0.0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无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5-013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往来,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2024年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双方专业协作、优势互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状况。2025年公司拟继续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分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有利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例如:公司与关联方相互提供部分商品、产品、服务和劳务,一方面可使公司更专注于主业,减少非直接相关的业务,另一方面可与第三方供应商产品和服务直接竞争,增强对外谈判议价能力和品牌影响力。

二、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9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认为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合理,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汤玉祥先生、李盼盼先生、王文韬先生、董晓坤先生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

4、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4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中关联采购、接受服务或劳务、销售商品及材料、提供服务或劳务预算额度总计25.67亿元,实际发生24.43亿元,执行率为95.17%。具体情况如下:

1、关联采购,2024年实际交易额159,897万元,比预计多26,154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销量增加,零部件采购需求增加影响所致。

单位:万元

2、接受服务或劳务,2024年实际交易额14,988万元,比预计少3,426万元。

单位:万元

3、销售商品及材料,2024年实际交易额54,404万元,比预计少17,854万元,主要原因为关联方采购需求不及预期。

单位:万元

4、提供服务或劳务,2024年实际交易额15,022万元,比预计少17,260万元,主要原因为关联方接受服务或劳务的需求不及预期。

单位:万元

5、金融服务

(1)存款

单位:万元

(2)授信

单位:万元

(3)利息收入及手续费管理费支出

单位:万元

6、保理业务

单位:万元

四、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2024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结合公司2025年经营预测和行业发展展望,2025年公司拟继续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业务,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关联采购,2025年预计发生211,090万元。

单位:万元

2、接受服务或劳务,2025年预计发生27,733万元。

单位:万元

3、销售商品及材料,2025年预计发生80,988万元。

单位:万元

4、提供劳务或服务,2025年预计发生18,241万元。

单位:万元

5、保理业务

单位:万元

上述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总预计金额范围内,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关联交易主体。

在下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前,可参照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执行。

五、关联方信息

1、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高新开发区长椿路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玉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49214393L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一般项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储能技术服务;能量回收系统研发;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等。

股东情况:郑州通泰志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85%股权,郑州亿仁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5%股权。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

2、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市航空港区鄱阳湖路86号蓝山公馆一楼106

注册资本:人民币53,684.939万元

法定代表人:晁莉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3132207011Q

主营业务:环卫及工程机械业务。

股东情况: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69.76%股权,其他公众股东持有30.24%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3、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紫荆山南路东贺江路北绿都紫荆华庭脉栋公寓B座2楼209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4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小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4251254X9

经济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服务等。

股东情况:郑州亿仁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6.11%股权,其他自然人持有83.89%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4、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宇通路宇通大厦21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曹建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590815989T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股东情况: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85%股权,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5%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5、郑州深澜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浔江东路266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454X73N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汽车能源系统、动力电池系统和电池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锂离子电池与应急电源及其材料、储能电池、电动工具电池、电机及整车控制系统的研发、制造与销售等。

股东情况:宇通商用车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6、郑州智驱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办事处蓝湖街9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4J2FA4K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不含发动机)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能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8、宇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兴路66号营销中心12楼12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文韬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CN9W292Q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特种设备制造;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设计汽车销售;矿山机械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

股东情况:西藏德宇新联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9、河南海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长椿路8号3号车间209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GBKB37H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

股东情况:宇通商用车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10、安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197号永和·龙子湖中央广场1单元10层1008

法定代表人:王兵韬

注册资本:15,927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5624742401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设备的销售;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护;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保险兼业代理;商业保理业务;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融实业有限公司持有51.28%股权,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9.67%股权,香港盛博国际有限公司持有9.05%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11、安盈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长兴北路中段艺茂国际仓A3-318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何泉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MA9KNECYXT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商业保理业务。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融实业有限公司持有80%股权,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12、盛德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RM D 10/F TOWER A BILLION CTR 1 WANG KWONG RD KOWLOON BAY KL

注册资本:5,000万港币

执行董事:杨苗恒

注册号码:2672814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

股东情况:香港盛博国际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13、郑州元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综合办公楼三层320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LBM6005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融实业有限公司持有50%股权,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14、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路1100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0,628.2429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0944J

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主营业务:房屋租赁、物业服务、美居装修等。

股东情况: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26.81%股权,其他公众股东持有其73.19%股权。

关联关系:过去12个月曾为公司关联方

六、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采购与销售、接受与提供劳务、金融服务等,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或参考市场价的协议价进行交易。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对公司业务增长和市场开拓有着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5-017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修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法定会计政策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方面内容进行规范及明确,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并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相关变更外,其余仍按原政策执行。

二、自主会计政策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海外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变更部分海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变更前:海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等。

变更后:海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为其所在国家官方通用货币。

本次记账本位币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自2025年4月1日开始逐步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海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5-019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合约等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产品及原材料进出口计划,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最高时点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第十次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合约等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的贸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况

(一)交易目的

鉴于目前公司海外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比例较大,且主要采用美元、欧元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基于此,公司及子公司拟持续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交易规模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相关产品及原材料进出口计划,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最高时点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其他等值外币)。

(三)交易的资金来源

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品种

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前述业务的组合等方式,采用本金互换或净额交割方式清算。

(五)交易币种

交易币种为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主要是美元、欧元等。

(六)授权事项

在后续预计相关外汇衍生品额度之前,可参照本次预计额度执行。授权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财务负责人可根据管理需要实施公司内部分级授权。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会议、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当国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展期交割并导致公司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操作复杂程度相对较高,存在内控制度不完善导致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坚守原则: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严格按照公司预测收付款期限和收付款金额进行交易。

2、交易对手及产品选择:业务种类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低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产品;审慎选择交易对手,交易机构选择具备资质且信用度较高的大型商业银行,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3、加强控制:公司在签订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时,严格按照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加强收付款的管理,高度重视对境外业务合同执行的跟踪,避免收付时间与交割时间相差较远的情况。同时,公司内控部门及审计部门会对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合规性检查。

4、制度保障: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交易订单风险核对及风险处理程序,能有效控制交易风险。

四、相关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财务核算处理。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海外业务占比较高,外币结算较多,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能够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开展该类业务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经营,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5-010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19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2025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新磊先生主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题:

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将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

同时,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2025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6、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后,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年度报告》将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社会责任暨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社会责任暨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9、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将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2025年-2028年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2025年-2028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13、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4、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合约等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外汇合约等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5-012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150人

截至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3、业务规模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325,333.63万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4,885.10万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48,905.87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436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52,190.02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造成重大风险。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不影响大华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45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3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王忻,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赵莉梦,2024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解风梅,2007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8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大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鉴于大华在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本年度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公司拟支付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8万元(含税)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73万元(含税),系按照大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相比2023年度增加3万元,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相比2023年度未增加。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大华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始终保持良好的诚信状况,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

(二)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

本次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和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5-021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投资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 理财投资类型: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非保本低风险理财产品等。

● 决策权限:本年度理财事项依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执行。

一、理财概况

(一)理财目的

为了合理利用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2025年公司将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理财。

(二)委托理财的投资金额

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主要投向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非保本低风险理财产品等。

(五)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

委托理财期限包括但不限于随时赎回、1-2周、1-3个月、6个月、12个月等。

二、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依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执行。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购买的国债逆回购、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等均属于低风险类理财品种,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风险可控。

(二)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进行委托理财前,对产品的收益类型、是否保证本金、金融机构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评估,工作开展严格按照资金使用制度和相关授权进行,且不定期回顾委托理财情况,形成闭环管理,严格控制委托理财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公司理财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5-022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公司2024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总额为51,788.92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准备。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各类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应收款项分为不同组合。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

公司2024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信用减值准备合计20,404.13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603.58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9,781.2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2024年度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合计51,788.92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51,788.92万元。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