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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39号),本公司获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00,676股,每股发行价54.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9,999,983.96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3,206,445.5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6,793,538.38元。目前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到位情况已经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9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港会验字[2023]007号)。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7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49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6,37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81.1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716,831.1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283,000.03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3,396,207.57元(已扣除券商财务顾问费用及承销费用(不含税)6,603,773.5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4年9 月 27日 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24)第0886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40,876,449.76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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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2,029,641.32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813,098.85元,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542,603.80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2年4月2日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木渎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4月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4月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2023年9月2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木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安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及全资孙公司Rigol Technologies(Malaysia)SDN.BHD.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孙公司 RIGOL Technologies (malaysia) SDN.BHD、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4年10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普源耐数电子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耐数电子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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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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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2,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8,000万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711,606,944.44元,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00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外,同意公司以协定存款存放募集资金,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和Rigol Technologies(malaysia) SDN.BHD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00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外,同意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181,996,166.66元,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普源耐数电子有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外,同意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35,000,000.00元,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发行费用”已全部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其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542,603.8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北京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已全部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约2,671.59万元(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4)。
公司拟定将“以自研芯片组为基础的高端数字示波器产业化项目”及“高端微波射频仪器的研发制造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450.2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八)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北京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进行延期。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延期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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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及项目延期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进行相关调整,同意公司变更“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方式、投资金额以及项目延期至2025年11月,并同意将募集资金用于新增的“马来西亚研发中心项目”,该项目的投资总额为7,064.00万元。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延期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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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延期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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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4,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耐数电子增资以及拟使用人民币72.7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耐数电子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京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增资及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情况
2023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租赁变更为通过公司自有房产实施,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综合区04PD-0107单元,并同意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即总投入金额维持不变,对项目中的“建筑工程费”进行调整,调减127.75万元租赁费用,调增127.75万元的“铺底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4月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及项目延期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及项目延期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买厂房变更为通过租赁厂房实施,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8,500.54万元调整至11,436.54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18,000.00万元调整为10,936.00万元,同意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4年11月调整至2025年11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新增的“马来西亚研发中心项目”,该项目的投资金额为7,064.00万元。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12月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均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普源精电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普源精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附表1: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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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以自研芯片组为基础的高端数字示波器产业化项目”本年投入为人民币-91.87万元的原因系公司在以前年度通过募集资金支付的设备购置预付款,由于设备无法满足公司前述项目的实施目的,故取消购置并于本年收到退款。
注5:2023年12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调整募投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4月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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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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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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