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5-043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3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丹阳市齐梁路88号融锦广场美豪国际酒店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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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余雅俊女士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其中董事祝小林先生和独立董事赵新先生、陆竞红先生、黄强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刘建哲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陆荣峰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何祖洪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其中祝小林先生以通讯方式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部分变更资产注入承诺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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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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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部分变更资产注入承诺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苏州辰顺浩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俞爱婉律师、曹雪莹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