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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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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589 公司简称:圣泉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2,208,467股,扣除上述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824,247,53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53,336,142.05(含税),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2.24%;2024年度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470,720,321.33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924,056,463.3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06.48%。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先进电子材料及电池材料行业

(1)电子化学品材料

2024年,全球电子化学品尤其是国内电子产品终端消费市场需求旺盛,尤其随着全球智算、高性能计算、物联网/车联网、AI等市场的发展,对于半导体封装、高频高速覆铜板、封装载板等高技术需求愈加强烈,高端芯片需求激增。与之配套的高端电子化学品尤其国产化需求加速。从计算场景来看,随着计算架构从PC到云计算,到边缘计算,再到AI训练,以及近期DeepSeek等AI软件爆发,服务器需求也在发生相应提升。而新的服务器架构同样催生新的商机,高频高速覆铜板成为各大CCL企业的主力产品,也带动相关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自 2005 年开始进入电子化学品领域,经过多年的精耕细作,实现了电子级酚醛树脂、 特种环氧树脂等CCL/PCB及电子封装上游原材料的国产化替代,市场份额逐年增加。目前产品细分包括电子级酚醛树脂、特种环氧树脂、PPO/OPE、碳氢树脂、苯并噁嗪树脂、双马来酰亚胺树脂等功能型高分子材料,是制作半导体封装器件、高性能印制线路板(PCB)、覆铜板的核心原材料,可以满足电子行业发展对材料在信号传输高频化、信息处理高速化的需求,可广泛应用于5G/6G 通讯、汽车电子、消费电子等领域。

公司不仅着眼于发展 M6、M7水平的高频高速树脂,同时还逐步推进 M8、M9 等超低损耗材料的开发及推广。为保证产业链供需,满足下游CCL/PCB行业在绿色环保(无铅无卤)、轻薄化、高速高频等方面要求,公司积极与电子材料制造企业及终端制造企业配合,联合开发高频高速、高耐热性、高导热性、高可靠性等高性能电子材料,为我国集成电路及高性能印制线路板行业实现国产化提供多元化解决方案,力争成为上游核心原材料国产化核心供应商。但中国高端电子化学品部分仍依赖进口,这为公司电子材料的发展和国产化替代提供了巨大的空间。近期,公司计划启动2000吨/年PPO/OPE树脂项目、1000吨/年碳氢树脂项目、1000吨/年双马树脂项目、1000吨/年PEI树脂项目扩产工作,满足国产化自主供应需求。

(2)电池材料行业

2024年,全球电池材料行业延续高增长态势,中国市场主导地位持续巩固。据工信部数据显示,全年全国锂离子电池总产量达1170GWh,同比增长24%,行业总产值突破1.2万亿元。其中,新能源汽车动力型锂电池装车量达826GWh,储能型锂电池产量260GWh,消费电子领域电池产量84GWh。一阶材料环节中,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产量同比增幅均超20%,分别达到310万吨、200万吨、210亿平方米和130万吨,显示出全产业链协同扩张的特征。

硅基负极被视为下一代理想负极材料,未来可逐渐替代传统石墨负极,市场前景广阔。负极材料是锂电池的关键材料之一,在锂电池中起到能量储存与释放的作用,对于锂电池的首次效率、循环性能、能量密度、充放电倍率以及低温放电性能等具有较大的影响作用。目前以石墨负极为主流,但在能量密度方面已接近其发展极限。续航和补能焦虑依然是制约消费者选择新能源汽车的关键要素。在此背景下,发展适配高容量电池和快充电池的负极材料是锂电池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具备高比容量和优异快充性能的硅基负极材料应运而生。硅基负极材料的理论比容量高达4200mAh/g,是传统石墨材料的10倍扩容,能够大幅提高锂电池的能量密度,从而提升电动车续航里程,被视为未来最有可能大规模应用的新型负极材料。

硅碳负极材料在动力电池领域的应用加速突破。特斯拉4680大圆柱电池、宝马第六代动力电池均采用硅碳负极技术,智己汽车L6搭载的半固态电池也选用新一代高比能复合硅碳材料。该材料通过纳米化处理与碳包覆技术,将含硅量提升至15%,能量密度显著提高,推动续航能力提升30%以上。

智能手机行业迎来电池容量跨越式升级,大容量电池逐步普及,硅碳负极材料成为核心技术支撑。2024年,华为、小米、荣耀等旗舰机型均搭载硅碳负极电池,推动该技术从高端机型向中低端渗透。通过CVD法工艺,硅碳负极的含硅量从6%提升至15%,能量密度显著提高,配合120W 快充技术,手机续航能力提升30%以上。2024年,硅碳负极在高端机型中的渗透率超40%,预计 2025年安卓旗舰机型电池容量将普遍突破6000mAh。

公司通过独特的生物质精炼技术和树脂制备工艺,开发出酚醛树脂基和重组树脂基硅碳用多孔碳材料双技术路线。两种技术路线形成互补,覆盖消费电子、动力电池及储能等多元化场景。其中:酚醛树脂基球形多孔碳采用独创的纳米级孔道调控技术,具有均一的孔结构、优异的抗膨胀和耐压性能,硅烷沉积的均匀性和循环稳定性,助力电芯容量提升,延长电池循环寿命,该技术已应用于高端手机电池。重组树脂基多孔碳则以生物质精炼副产物为原料,通过分子重组技术解决了椰壳基材料原料波动大、批次稳定性差的行业难题,性能接近合成树脂基产品,但成本显著低于椰壳类及合成树脂基多孔碳,为中低端市场提供了高性价比解决方案,具备市场竞争力。随着硅碳行业的发展和下游客户的需求,未来3-5年内规划新增1.5万吨多孔碳和1万吨硅碳产能,有效满足消费电子与动力电池领域对高能量密度电池的需求。

锂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战略资源,而我国又作为锂资源消费大国,其中绝大多数的锂资源供给都依赖进口,未来有可能受政治影响,制约我国锂电池产业的发展。与锂相比,我国钠资源储量丰富、分布广泛。相关数据显示,钠资源的地壳丰度为2.75%,是锂的423倍,并且遍布全球,我们常见的食盐、海水中就有丰富的钠元素。钠离子电池可以在-40℃到80℃的温度范围内正常工作。在-20℃环境下,容量保持率接近90%,高低温性能优于其他二次电池。钠离子电池的内阻高于锂离子电池。在短路情况下,瞬时发热量较小,温升较低,热失控温度高于锂电池,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因此,钠离子电池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2024年,国家持续强化对钠离子电池的政策支持,将其纳入新型储能与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核心方向。工信部《2024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明确启动钠离子电池硬碳负极材料行业标准制定,推动技术规范化;叠加《“十四五” 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钠电池被定位为破解锂资源消耗问题、支撑 “双碳”目标的战略选择。

钠电池安全性高、低温性能优异的特点使其在特定场景具备不可替代性。未来,随着行业标准完善与规模化效应显现,钠电池成本有望进一步降低,叠加政策扶持,其在储能、低速交通等领域的渗透率将加速提升。预计到 2025 年,国内钠电池专用产能将突破 275GWh,硬碳负极市场需求将随钠离子电池商业化进程同步增长。以圣泉集团为代表的材料企业通过技术迭代与产能扩张,正推动钠电池从示范应用迈向产业化爆发阶段,为我国能源结构转型提供关键支撑。

据行业测算,2024 年我国钠电池出货量已突破3GWh,较2023 年增长超3倍,其中储能领域占比达60%,海辰储能、比亚迪储能纳入储能系统解决方案,应用于电网调峰与工商业储能。国际层面,韩国SNE Research预测,到2035年全球钠电池市场规模将突破140亿美元,价格较磷酸铁锂电池低11%-24%。国内企业规划产能更显激进,预计2035年总产能将达464GWh,对应需求超 500GWh。随着技术成熟与规模化生产推进,钠电池BOM成本有望降至0.35元/Wh以内,为其在储能、低速交通等领域替代铅酸电池及部分锂电池创造条件。

作为钠电池核心材料,硬碳负极的性能直接影响电池的能量密度与循环寿命。硬碳的关键技术在于前驱体的选择和制备工艺。公司硬碳前驱体生产技术采用自主研发的“圣泉生物溶剂法”生物质精炼技术生产,将秸秆中不同组分例如木质素、半纤维素和纤维素综合利用,在生物溶剂中通过分子间重排构建新的排列连接,形成生物基树脂,进一步加工形成压实密度较为理想的优质硬碳电池负极材料。重点围绕动力电池、储能电池、3C消费类电池的不同应用场景开发了适配性高且性能优异的硬碳材料,助力钠电的产业发展。针对不同的应用场景,不同领域的头部电芯厂都进行了评估验证,给予了高度评价,部分电芯厂已开始批量采购并逐步应用于钠电体系。经过多年的研究探索,硬碳性能持续迭代提升,开发出的硬碳材料在保持高压实密度的情况下克容量达到了350mAh/g以上,突破了现有产业瓶颈,工艺先进、可规模化生产,目前已建成万吨级硬碳负极产线。

2、合成树脂行业

(1)酚醛树脂

酚醛树脂是最早实现工业化的合成树脂之一,因其具有显著的耐高温、耐烧蚀、阻燃等优异性能,而广泛应用于电子材料、耐火材料、摩擦材料、磨具磨料、保温材料、模塑料、复合材料、航空航天等诸多领域。随着我国制造大国的地位不断稳固和提升,中国成为世界酚醛树脂制品使用和消费的第一大国,酚醛树脂需求及产量连创新高且仍在不断发展之中。2024年酚醛下游市场除建筑行业持续走弱,其他行业需求量保持稳定,但树脂及其下游行业的整体产能仍然供大于求,同时,下游企业发展差异化开始增大,具备规模化的龙头企业和具备海外市场的企业更具备竞争优势。

磨料磨具行业价格竞争激烈,产能向头部企业集中,头部客户优势明显,大客户2024年产量稳中求进,对整体市场话语权加重;中小客户为生存和发展寻求转型:更注重渠道建设、积极开展外贸业务、开发差异化产品等。岩棉行业与房地产行业发展密切相关,整体需求偏弱,甚至有部分企业出现资金紧张和倒闭;但部分区域产品用于工业、基建等领域,受房地产影响较小,加上部分客户能够辐射海外市场,产量反而有所增长,但因对于下游预期过于乐观,产能扩张速度过快,市场价格竞争激烈。摩擦材料及浸渍材料行业下游与汽车行业相关,行业发展较为平稳,国内产量比去年略有下降,商用运载车辆用鼓式片生产厂家减量明显,有外贸业务厂家销量有所增加;小车用盘式片客户基本持平。模塑料及绝缘复合材料行业下游主要涉及电气材料、小家电和汽车等;下游总体需求和去年基本持平,根据不同下游及细分市场各家企业状况各不相同,但因为设备迭代和进步,行业产能扩张迅速,头部企业以价格抢市场,竞争激烈。部分涂料和胶黏剂行业发展较快:现有市场仍以外资企业产品为主,国内企业通过不断优化成本,性价比不断提高,逐步取代外资企业份额,在国内外两个方向同时发力,每年会有15-20%增长。

对于传统优势行业公司致力于不断积累和创新,与行业共同发展,开发了摩擦材料、页岩气覆膜支撑剂、磨料磨具、耐火材料、新型节能阻燃建材、表层涂料、模塑料、轮胎橡胶等多用途酚醛树脂产品,拥有10大系列800多个品种,目前公司产能达到64.86万吨/年,产能规模和技术水平位居世界前列。公司被评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酚醛树脂),中国电子材料行业评为专业十强,是“神舟”系列飞船、“复兴号”中国标准高铁隔热保温材料供应商。

(2)铸造辅助材料

铸造是装备制造业的重要基础,享有“工业之母”之称,广泛应用于风电、汽车、内燃机、机床工具、发电设备、轨道交通、 管件阀门、矿冶机械等领域。铸造造型材料是铸造工艺环节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工艺材料之一,广泛应用于铸造行业。铸造用树脂是铸造工业中重要的基础性材料,树脂粘结剂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铸件精度、光洁度、废品率及性能稳定性。

2024年,中国铸造行业在政策引导与市场驱动下呈现“稳中求进”的格局。作为装备制造业的基石,铸造行业与下游产业形成深度协同:能源领域,风电装机容量突破5.21亿千瓦,增幅18%,火电装机达14.44亿千瓦,增幅3.8%,推动大型铸件市场扩容。交通装备领域,汽车总产量3128万辆,增幅3.75%,其中新能源车占比突破41%,带来轻量化铝/镁合金解决方案及一体化压铸配套材料需求提升。机床、工程机械领域,金属切削机床产量69.5万台增幅10.5%,工程机械行业结束三年下行周期,液压铸件订单量回升12.8%,为铸件需求带来显著增量。工信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推动铸造和锻造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成为行业转型的核心引擎,推动产业向绿色化、智能化方向加速升级。政策实施带动落后产能持续出清,先进技术渗透率显著提升。

然而,行业仍面临深层次挑战:国内铸造产能过剩矛盾未解,企业利润空间进一步压缩。在此背景下,铸造企业对工艺优化、材料革新、装备升级的需求愈发迫切,倒逼上游材料供应商加速技术迭代与服务模式创新。中国铸造材料行业历经数十年发展,已形成涵盖粘结剂、过滤系统、熔炼辅料等全品类产品体系,部分产品性能比肩国际先进水平,并出口至30余个国家。但行业结构性矛盾突出:产能过剩,产能利用率不足;同质化竞争导致价格战频发。技术分化,头部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超5%,而中小企业仍以低端和仿制为主,研发零投入,阻碍了整个铸造行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

铸造造型材料产业是圣泉集团传统支柱产业,圣泉集团是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铸造辅助材料)。铸造用呋喃树脂产销规模位居世界第一,以呋喃树脂、冷芯盒树脂、热芯盒树脂、涂料、固化剂、陶瓷过滤器、发热保温冒口、熔炼材料等为代表的铸造辅助材料产品达一百多种,广泛应用于汽车、轮船、飞机、风电、通用机械、精密仪器等产品铸件和高档精密出口铸件生产。

二、生物制造行业

生物质是地球上存在最广泛的物质,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以及由这些生命体排泄和代谢的所有有机物质。这些物质所蕴藏的能量相当惊人,根据生物质学家的估算,地球上每年生产的生物能总量达1400亿-1800亿吨(干重),相当于目前世界总能耗的7-8倍,目前作为能源及材料用途的生物质仅占总产量的1%左右,潜力十分巨大。从能源及材料利用的角度来看,利用潜力较大是由纤维素、半纤维素组成的全纤维素类生物质。

随着化石能源的日益减少,生物质资源作为一种潜在的清洁、安全、可再生资源,将成为人类未来新能源和新材料的重要来源。

目前我国秸秆理论资源量为9.77亿吨,其中稻草为2.2亿吨,麦杆为1.75亿吨;玉米杆为3.4亿吨,可收集资源量在7.37亿吨左右,折合约3.6亿吨标准煤。国内生物质行业仍主要以生物质能为主,作为可再生能源在实现中国的“双碳”目标扮演关键角色。在2024年及未来几年展现出多元化和高值化的趋势,发展模式逐步从补贴驱动过渡到市场驱动。

国内外有关生物质化工(轻工)的行业,如:糠醛、木糖、纸浆等,总的特点三组分分开单独利用,在利用一种组分的同时把其他的组分当作废料除去,一般是利用其燃烧的热量产生蒸汽及发电,利用价值较低。由于秸秆深加工技术不完善,与化石等资源相比应用成本高,高值化利用生产技术得不到突破,造成长期以来,秸秆乱堆乱放、直接焚烧、低值化利用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推动该产业系统性、产业化、高值化发展迫在眉睫。

公司自1979年建厂就涉足生物质产业,研发的“圣泉法”生物质精炼一体化技术入选国家发改委《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0年)。该技术绿色环保、高效节能,系统性解决了秸秆中纤维素、半纤维素、木质素三大组分难以高效分离的全球性难题,实现了高值化利用,可产出上百种产品:纤维素部分,生产溶解浆粕(莱赛尔纤维原料)、纳米纤维素、纸浆、各种高档纸制品、生物质纸浆模塑、纤维素乙醇等;半纤维素部分,既可生产糠醛,又可生产木糖、低聚木糖、L-阿拉伯糖;木质素部分,可生产高活性木质素、生物质树脂炭、硬碳负极材料、染料分散剂、沥青乳化剂、航空煤油、炭黑及耐火材料粘结剂等;剩余部分可生产有机钾肥、污水处理用碳源等。该项技术产业化有望打破长期以来对化石原料的依赖和国外垄断,真正将秸秆“吃干榨净”,致力于实现生物质化工、石油化工、煤化工的并驾齐驱。

全球首个百万吨级“圣泉法”植物秸秆精炼一体化项目(一期),在黑龙江大庆市全面投产。作为全球生物质秸秆绿色节能综合利用引领者,圣泉集团投资建设的一期项目,每年可加工秸秆50万吨,生产生物质树脂炭、硬碳负极材料、高活性木质素、糠醛、纸浆、生物甲醇、可降解材料等系列绿色生物基产品。

从秸秆中提取的高活性木质素,可以根据木质素的下游用途不同,利用工艺技术条件的差别调控高活性木质素的分子量,来满足不同产品的需求。目前大庆生产的高活性木质素已成功应用于染料分散剂和油田助剂的生产,在聚氨酯、酚醛树脂等领域取得关键性突破,相关产品正在市场推广,其它在橡胶助剂、呋喃树脂、耐火材料、炭黑等领域的应用正在开发。

从秸秆中提取的生物质树脂炭,是经三素综合利用逐级分离后的木质素部分经分子重排、炭化而成,其颗粒度均一、堆积密度大、灰分低、低位发热量达到5000kcal/kg以上,作为零碳原料可替代煤质燃料直接燃烧发电,也可进一步深加工做电池硬碳材料和绿色生物甲醇等清洁能源。

(一)报告期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以化学新材料和生物质新材料、新能源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营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中酚醛树脂、呋喃树脂产销量规模位居国内第一、世界前列。公司自成立以来,通过持续科技创新,陆续推出铸造用环保型呋喃树脂、涂料、保温冒口等铸造辅助材料,各类环保型、耐热及增韧改性高性能酚醛树脂、印制电路板及光刻胶用电子级酚醛树脂、电子级环氧树脂、高频高速材料、先进封装材料以及航空航天用高强度酚醛预浸料、高强低密度酚醛SMC、阻燃增强轻质酚醛轻芯钢、改性阻燃酚醛泡沫、多孔碳、硅碳等产品,下游应用领域逐步拓展到汽车、风电、核电等机械制造领域,以及集成电路、液晶显示器、轨道交通、航天航空、船舶运输、建筑节能、高端刹车片、高端磨具磨料、冶金耐火、海洋防腐、3D打印等国民经济各个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对技术、工艺、产品的研发,以及生产并销售化学新材料和生物质新材料、新能源相关产品获取收入,盈利主要来自于化学新材料和生物质新材料、新能源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与成本费用之间的差额。

2、采购模式

公司设供应部,统一负责物资采购的询价、合同审核工作。公司建立了《供应商管理控制程序》、《采购控制程序》、《招标管理制度》、《电子采购平台化招标管理制度》、《质保金支付管理办法》等采购管理制度,根据相应的制度要求对大宗物资实行集中采购,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的方式进行。公司成立了集团原料组,苯酚、甲醛等大宗基础化工原材料主要从利华益、中石化、中石油等国内大型企业采购,品质稳定可靠。

公司自主开发了圣泉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平台涵盖了原材料、包装物资、备品备件、设备、办公用品、基建项目等十余类物资。公司在电子采购平台发布采购信息,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报价。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实现了公司采购信息化、招标公开化、透明化、集中化,提高了采购效率、吸引了新供应商、降低了采购成本。

公司对供应商实行严格的供应商准入审核,新供应商需要提供多次样品检测,检测合格后供应商提交相应资质文件,审核通过后纳入公司合格供应商管理体系,并定期进行评审。公司依靠多年在市场上的领先地位,与国内外优质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在原料价格波动时,公司也能够争取到较为有利的价格水平。

3、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未来市场趋势及自身库存情况确定生产计划,同时为了确保产品供应的稳定、提高对用户需求的快速反应能力,公司会根据市场情况备有一定的库存。公司启用了信息化、精细化的SAP ERP系统,ERP系统生产模块根据销售部门下达的销售订单自动生成生产订单,生产部结合库存以及产能情况对生产订单进行审核后,将生产订单下达至生产车间,车间接到订单,根据生产订单需求领取所需的物料,组织生产,生产完毕后通过SAP系统报检,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库。

4、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也存在少量经销的情况。公司境内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境外销售适当采用经销模式。在目前发展阶段,公司集中优势服务中国本土客户,同时会根据海外客户要求及自身资源配置情况,适当通过经销模式,拓宽销售渠道。公司的经销模式为买断式经销,即公司与经销商签署购销协议,并按照订单约定发货,产品由经销商或终端客户签收后实现产品控制权的转移。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20亿元,同比增长9.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8亿元,同比增长9.94%。报告期末,总资产147.33亿元,负债总额41.68亿元,资产负债率28.2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00.77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8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3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德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预算报告》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盈利水平等因素,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我们同意将此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及地区水平,根据公司薪酬体系、2024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确认公司2024年度监事的薪酬。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届满且相应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600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上述600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233.2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并办理相关股份上市流通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因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相关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核查,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9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2024年度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对公司产品重新分类,由“酚醛树脂、铸造用树脂、电子化学品”调整为“合成树脂类产品、先进电子材料及电池材料、生物质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2024年度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以上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0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此次利润分配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67,852,621.1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57,171,196.55元。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2,208,467股,扣除上述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824,247,53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53,336,142.05(含税),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2.24%;2024年度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470,720,321.33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924,056,463.3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06.48%。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盈利水平等因素,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我们同意将此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1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佳青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贺春海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尹景林先生,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情况。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1次、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自律监管措施1次,详见下表:

3、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149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9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信永中和进行沟通,确定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作为公司聘请的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计过程中,遵循了客观、独立的审计原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顺利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4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目的: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

● 投资种类:以远期结售汇为主的境内外金融衍生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10亿人民币(含)或等值外币,有效期为自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资金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部分外币收支(或借款)业务,为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在真实的经济业务基础上,开展以远期结售汇为主的境内外金融衍生品业务。

(二)投资金额

不超过10亿人民币(含)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资金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现有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所需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以远期结售汇为主的境内外金融衍生品。

公司只允许与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

二、审议程序和情况

2025年3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不超过10亿人民币(含)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以远期结售汇产品为主的境内外金融衍生品业务,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业务事项,并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和风控措施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能面临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为此,公司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坚持套期保值策略,开展以远期结售汇为主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不进行超出经营实际需要的复杂衍生品交易。公司已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对相应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并要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只允许与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以远期结售汇为主的境内外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为应对海外业务持续拓展、外汇收支(或借款)规模增长的实际情况而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不存在投机和套利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该类业务。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计量与确认,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应在定期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相关科目中。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6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届满,且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00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33.25万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8%。

● 上市流通时间: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2年9月6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9月6日起至2022年9月15日止,共计10天。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4、2022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2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圣泉集团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2),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5、2022年9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2年11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10.0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635人。

7、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9月15日为预留授予日,向247名激励对象授予全部预留部分的161.0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10.80元/股;由于16名原激励对象已经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8、2023年 11 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9.5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244人。

9、2023年11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共注销17.5万股。

10、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拟对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7名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61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5.40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4年6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共注销4.00万股。

12、2024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拟对本激励计划中的7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3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计24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00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4年11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共注销5.30万股。

14、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拟对本激励计划中6名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4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5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2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3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60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计233.25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及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注:1、首次授予部分在确定授予日后的缴纳股权激励款项过程中,由于个人资金原因,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3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290,000 股。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635 人,实际申请办理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10.00 万股;

2、预留授予部分在确定授予日后的缴纳股权激励款项过程中,由于个人资金原因,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1.50 万股。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44 人,实际申请办理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9.50 万股。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9月22日,登记日为2022年11月14日,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4年11月13日届满。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在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下转12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