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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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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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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本次审议通过的《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香港证券监管规定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并上市实际情况,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该等文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对其内容作出相应调整和修改,向公司登记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审批或备案等事宜(如涉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自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公司现行《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5-044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2日

至2025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除上述议案外,会上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议案11-1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19、2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议案7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4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3、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如有)、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如有)、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人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股东可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4月15日下午17:00前送达),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2、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五云湖路7号

3、联系人:马成娟

4、联系电话:023-65179666

5、联系传真:023-65179777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5-029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3月3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1 票回避。其中监事邓文辉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政策为: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以公司监事身份领取薪酬,其2025年度薪酬总额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职务及2025年度考核情况确定。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基于谨慎性原则,监事会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为深入推进全球化战略布局,打造国际化资本运作平台,提高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即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或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具体发行时间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市场状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备案进展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股。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和情况,国际配售方式可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S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及/或

(2)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144A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合资格机构投资者进行的发售。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发行规模

在符合香港联交所要求的最低发行比例、最低流通比例的规定或要求(或获豁免)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本次拟发行的H股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5%(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并授予整体协调人不超过前述发行的H股股数15%的超额配售权。最终发行数量、发行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定价方式

本次H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境内外资本市场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根据国际惯例,通过订单需求和簿记结果,参照公司A股股票估值水平、可比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估值水平及监管机构批准范围,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和整体协调人共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发行对象

本次H股发行将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发售,发行对象包括中国境外(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包含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台湾地区及外国)机构投资者、企业和自然人,以及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发售原则

香港公开发售部分将根据接获认购者的有效申请数目而决定配发给认购者的股份数目。配发基准可能根据认购者在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有效申请的股份数目而有所不同,但应严格按照《香港上市规则》指定(或获豁免)的比例分摊。在适当的情况下,配发股份亦可通过抽签方式进行,即部分认购者可能获配发比其他申请认购相同股份数目的认购者较多的股份,而未获抽中的认购者可能不会获配发任何股份。香港公开发售部分与国际配售的部分的比例将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及香港联交所不时刊发的相关修订和更新中规定的超额认购倍数以及香港联交所可能授予的有关豁免而设定“回拨”机制(如适用)。

国际配售部分占本次发行的比例将根据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比例(经回拨后,如适用)来决定。国际配售部分的配售对象和配售额度将根据累计订单,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决定,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超额认购倍数、投资者的质量、投资者的重要性和在过去交易中的表现、投资者下单的时间、订单的大小、价格的敏感度、预路演的参与程度、对该投资者的后市行为的预计等。在国际配售分配中,原则上将优先考虑基石投资者(如有)、战略投资者(如有)和机构投资者。其中,配售比例将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和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在不允许就公司的股份提出要约或进行销售的任何国家或司法管辖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有关公告不构成销售公司股份的要约或要约邀请,且公司也未诱使任何人提出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公司在正式发出招股说明书后,方可销售公司股份或接受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基石投资者及战略投资者(如有)除外)。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得本次发行并上 市的有关批准、备案后,公司将在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的日期根据 H股招股说明书及H股国际配售招股文件所载条款及条件向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转为境外募集股份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成为A股和H股两地上市的公众公司。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H股股票所得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车型与技术研发、产品生产与销售、拓展海外业务及补充运营资金等。

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申请审批和备案过程中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意见、公司运营情况及实际需求等情况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及确定具体投向及使用计划、对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取舍、顺序及投资金额作个别适当调整、确定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签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确定超募资金的用途(如适用)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计划以经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批准的H股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决议有效期为该等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如果公司已在该等有效期内取得相关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批准文件,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日与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如有)孰晚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就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修订〈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基于本次发行并上市需要,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形成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本次审议通过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监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香港证券监管规定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并上市实际情况,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该等文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对其内容作出相应调整和修改,向公司登记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审批或备案等事宜(如涉及)。

《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自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公司现行《监事会议事规则》继续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为合理控制并管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第二部分第C.1.8条的要求及相关境内外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公司拟投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保险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以下合称“董责险”)。

上述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的要求及其他境外相关规定和市场惯例,并参考行业水平办理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被投保人范围、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责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相关事宜。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公司拟聘请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专项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5-034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索保国,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审计及上市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仁勇,200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0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薛峰,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审计及上市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会计师的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报酬,并与大信签订相关的业务合同。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承担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任期为一年。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承担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任期为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5-035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各项资产的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843.90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商誉,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17,729.37万元。各项减值损失计提说明如下: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2024年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根据信用风险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843.90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266.76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2024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849.11万元。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70,921.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值损失8,056.44万元,无形资产减值损失162,865.54万元。

由于新能源汽车市场处于高速增长和激烈变革阶段,技术创新迭代加速,市场竞争激烈、政策驱动不断调整;公司于2024年7月购买问界商标(包含国内及在海外已注册及正在申请的商标及外观设计专利),问界商标收购后,公司锚定问界高端品牌阵营,聚焦问界系列车型持续加大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投入,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业务领域的技术实力与市场竞争力,确保公司在新能源豪华汽车市场保持领先地位,实现领先式成长,于是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无形资产计提减值。

公司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2024年末公司对持有的泸州容大智能变速器有限公司商誉与有关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商誉减值损失4,691.52万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计提减值损失229,573.27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57,523.15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系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等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基于谨慎性原则,能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5-036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新增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5年2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和2025年2月12日披露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2025年3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正萍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前述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兴海先生担任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副主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DA5PM808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持股80%

经营范围: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九龙山社区景悦路1号A1栋101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暨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担任其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副主任。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关联交易均根据市场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在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的前提下,与对方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和交易金额,达成实际交易

前与关联方签订相应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定价政策为:国家有规定的以国家规定为准;没有政府定价的,有可适用行业价格标准的,依照该价格进行;如无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的,依据市场价格进行;产品没有市场价格可以依据的,由交易双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对于执行市场价格的关联交易,交易双方应随时收集交易商品市场价格信息,进行跟踪检查,并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交易价格依据政府定价、行业标准、市场价格或合理利润等公平、合理确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5-039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并引入战略投资者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

● 增资金额:合计不超过50亿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部分其他投资者尚在履行内部审批决策流程。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力斯股份”)控股子公司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力斯汽车”)综合实力,助力战略纵深布局,赛力斯汽车拟引入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投资”)、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投资”)、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投资”)等战略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共同对赛力斯汽车以货币方式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合计不超过50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工银投资、交银投资、农银投资完成相关协议的签署。因部分其他投资者内部审批决策流程及进度不同,最终投资主体将在其内部审批决策通过后,与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增资额度内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25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增资额度内协商确定其他投资者的投资主体及投资金额、签署具体协议以及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事宜。

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赛力斯汽车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工银投资、交银投资就本次增资已完成增资价款支付及交割。

二、增资方的基本情况

(一)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二)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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