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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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2版)

10、被资助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11、经查询,河南海王医疗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2025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1、财务资助对象: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医疗配送、海王中新药业

2、财务资助最高余额: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委托贷款等)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800.00万元(余额)

3、财务资助资金来源:公司的自有资金

4、资金主要用途:控股子公司福建医疗配送、海王中新药业的日常经营

5、具体提供财务资助的方式、期限、金额、利息、资金用途、担保及反担保措施等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向新疆海王欣嘉提供财务资助

1、财务资助金额: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11,228.79 万元人民币;

2、财务资助期限:新疆海王欣嘉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向公司、河南海王集团、银河投资归还全部借款及利息;

3、财务资助利息:按照公司拆借下属子公司借款利率计息;

4、财务资助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资金主要用途:新疆海王欣嘉的日常运营;

6、担保措施:新疆海王欣嘉小股东李爱明及保证人李三明、新疆欣嘉济世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保证责任。前述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限均为3年,自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保证人新疆欣嘉济世药业有限公司同意将其名下所有土地及房产【新(2018)巩留县不动产权第0000885号】、【新(2018)巩留县不动产权第0000886号】抵押给公司、银河投资或河南海王集团;如新疆海王欣嘉小股东李爱明、保证人李三明及其持股的公司(包括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名下存在其他土地、房产的,则针对该部分土地房产,也应当抵押给公司、银河投资或河南海王集团以保证本协议约定款项的清偿。

7、违约责任:若新疆海王欣嘉逾期偿还公司、河南海王集团、银河投资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每逾期一日,新疆海王欣嘉应当按照应付未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对应的收款方支付违约金。

(三)向河南海王医疗提供财务资助

1、财务资助金额:借款本金111.06万元人民币及利息;

2、财务资助期限:河南海王医疗应于2025年3月31日前向公司归还全部借款及利息;

3、财务资助利息:按照公司拆借下属子公司借款利率计息;

4、财务资助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资金主要用途:河南海王医疗的日常运营;

6、担保措施:河南海王医疗小股东宋广民提供无限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3年,自本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7、违约责任:若河南海王医疗逾期偿还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每逾期一日,河南海王医疗应当按照应付未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将继续按照现行相关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加强对子公司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新疆海王欣嘉及河南海王医疗所形成财务资助事项是由于股权转让行为被动形成的财务资助。股权转让前,新疆海王欣嘉及河南海王医疗为海王生物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能进行有效控制。股权转让后,公司将积极督促新疆海王欣嘉及河南海王医疗履行还款义务,同时河南海王集团与新疆海王欣嘉小股东李爱明及保证人李三明、新疆欣嘉济世药业有限公司就债务清偿的担保措施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与河南海王医疗小股东宋广民就债务清偿的担保措施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财务资助行为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除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的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24,540.47万元,约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8.17%;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人民币3,081.87万元,约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1.03%。

六、董事局意见

本次对新疆海王欣嘉及河南海王医疗提供财务资助是因公司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被动形成,其实质为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本次交易各方已对欠款的偿还安排做了约定,同时公司与相关保证人就债务清偿的担保措施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风险可控。公司将及时了解上述公司的偿债能力,积极关注并追偿财务资助款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建医疗配送以及海王中新药业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将继续按照现行相关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加强对子公司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延续构成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海王生物: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海王集团:河南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河南海王医疗:河南海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河南海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因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经公司与各方友好协商,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海王集团与河南海王医疗的小股东宋广民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由宋广民收购河南海王集团持有的河南海王医疗65%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河南海王集团不再持有河南海王医疗的股权,河南海王医疗不再是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截至目前,公司为河南海王医疗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0万元。

因信贷审批等原因,上述公司分别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转让协议时,无法解除授信担保,鉴于公司约定了反担保措施并考虑到公司担保风险,公司提请权力机构审议对上述公司的担保事项,本事项构成对外担保,担保期限至上述担保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上述事项业经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公司对河南海王医疗担保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被担保方目前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南海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7月7日

3、注册地点: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新二街与南环路交叉口东北角908号

4、法定代表人:朱静玉

5、注册资本:1,000万元

6、经营范围:医学器械研发、销售、租赁、安装及维修;电子产品、实验仪器设备、机电设备、环保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通讯设备、多媒体网络设备、建筑材料、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家具、家电、五金交电、服装鞋帽、日用百货、化学试剂(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教学设备、教学模具、计算机、软件及耗材、消毒及灭菌用品、卫生用品、洗涤用品、医疗器械、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及进出口贸易;仪器设备、电子产品维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教学软件技术服务;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生物及医药技术咨询、开发、转让;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企业营销策划;医疗管理、咨询及服务;健康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服务;医学检验服务;生物科技服务;医学监测服务;仓储及装卸服务(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仓库租赁;房屋租赁;设备租赁;普通货运。

7、股权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8、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前,河南海王医疗的实际控制人为张思民先生;股权转让后,河南海王医疗的实际控制人为宋广民。

9、关联关系情况:股权转让后,河南海王医疗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公司目前实际提供的担保情况及延续说明

1、截至目前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2、担保延续原因及到期日

因信贷审批等原因,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海王集团与河南海王医疗的小股东宋广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时,河南海王医疗无法解除上述授信担保,故导致公司构成对外担保。河南海王医疗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全解除公司为其债务所提供的担保责任。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宋广民以及河南海王医疗承诺,河南海王医疗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融资贷款归还给新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庄支行,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包括解除公司的担保责任。

五、其他说明

1、提供担保的原因、影响及风险

公司近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完成后河南海王医疗不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因信贷审批等原因,上述公司分别与公司签署解除合作协议时,无法解除上述授信担保,且公司与上述公司约定了一定的反担保措施,上述公司提供的反担保措施可以降低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同意延续对上述公司的担保,担保期限至公司对上述公司担保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被担保方提供的保障措施

河南海王医疗、宋广民将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如下保障措施:

如因河南海王医疗未按协议约定解除公司担保责任,给公司及河南海王集团造成损失的(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河南海王医疗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若因河南海王医疗未按时偿还贷款,公司承担了保证责任的,则河南海王医疗除了向公司偿还全部代偿款本金外,还应向公司以代偿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化12%的标准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宋广民承诺对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河南海王医疗向公司归还借款及利息、清偿融资款(银行贷款)及对应利息、支付公司贷款代偿款(如有)、解除公司担保等全部义务和责任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河南海王医疗承诺对宋广民在本协议项下各项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前述保证的保证期限均为3年,自本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50.26亿元(其中为陕西海王银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0.23亿元,为湖北海王德明医药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0.74亿元,为河南海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0.03亿元,其他均为对子公司担保),约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119.17%,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河南海王医疗提供担保为担保延续构成的对外担保,被担保方提供了一定的反担保保障措施。本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5年3月3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4月18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2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议案1至议案4业经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议案4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24楼海王生物董事局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确需现场参会人员,请携带好本人相关证件和参会资料。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24楼海王生物董事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980336 传真:0755-26968995

联系人:王云雷、林健怡

邮编:518057

3、会议费用

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

6、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局决议等;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78。

2、投票简称:海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上午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议案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及有效期: